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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手机合同怎么写【最新18篇】

发布于2024-06-21 07:40,全文约 41281 字

篇1:购买手机委托代理服务合同

购买方(甲方):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经过甲乙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对___________手机的详细考察,确定购买该手机,并全权委托乙方代理购买该型号手机事宜。

2.乙方代理甲方购买的手机单价为_______元/件,共计_____件,总价款共计¥_____元(大写)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

3.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本合同签订的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元,并于某货物的同时一次性付给乙方购货款共计人民币_______甲方可以选择付款方式如下:现金支付,银行转帐。如果甲方在货物送达时没有付清余款的情况下,又没有经过乙方同意,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在货物在从订货期间至送达甲方期间的所有费用和损失,乙方并有权取得甲方所有定金。

4.货物送达方式:可以要求乙方送达至甲方指定的合理地点,乙方有权收取合理的费用(_____元内)。甲方也可以去乙方指定处取得该物品。

5.乙方单方面对代理甲方所购买物品的承诺。

(1)保证所有货物是原厂,原装,保证全新。但除特别情况和说明外,例如赠品等。否则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返还所有款项。

(2)包换:自购买之日起 日内,所购商品出现非人为损坏的性能故障,甲方可以选择同型号同规格进行商品更换。在此期间的所有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在一日之后三日之内,乙方能尽最大可能帮助甲方进行调换货物,但是乙方不保证能调换,如果能够调换情况下,以一日_____收取折旧费用,七日之后概不调换。

6.乙方对于某的保修承诺

对于某为损害手机提供至少三个月的保修,对于某购买的_______这台机器提供____个月的保修承诺。

7.在以下情况下凡是由于某所造成的其中之一,或者是不可抗力所造成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机身的易碎保修贴、销售卡、发生模糊,撕毁,涂改的;

(2)包换期内发生商品外观磨损及附属配件缺少的;

(3)非承担保修责任的第三方拆动、改装、改版造成损坏的;

(4)由人为原因造成的机器损坏,外力碰撞,坠落,入水,受潮,发霉等其他原因造成的个人失误;

(5)未按商品使用说明书要求使用、维护、保养而造成损坏的;

(6)由水灾,火灾、雷击、战争等不可避免因素造成的损坏;

特别说明,以上所有乙方单方面做出的承诺不包括甲方与产品的供货商以及生产商的关系,乙方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要求供货商以及生产商提供更好的更长的承诺,服务。乙方不干涉甲方的这种自由。以上承诺仅仅只是乙方对于某提供的承诺。

篇2:购买手机委托代理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公司执照号: 甲方负责人:

电话: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公司执照号:

乙方负责人:

电话:

委托代理协议甲方委托乙方全权代理 商业楼盘招商租赁事宜,双方就此达成以下条款:

一、委托内容:出租

1. 物业名称及地址: 。

2. 委托期限: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甲方责任与权利

1. 如实向乙方提供有关委托物业的详细材料及租赁之条件,若有变动需及时通知乙方。

2. 若在乙方代理服务下而成交,甲方应按本委托协议支付代理服务费给乙方。

3. 乙方介绍客户后,甲方应签字盖章确认后备案并全力配合乙方为客户服务,甲方就乙方介绍之客户不得再承认其他方面的介入。

三、乙方责任与权利

1. 乙方应陪同客户看房,洽谈协调租赁,及时向甲方反馈客户信息,协助甲方做出有效的租赁方案和策略,促成交易。

2. 乙方应协助甲方与承租方商议合理的租金及其他条件,维护甲方正当利益,租赁合同期限至少一年。

3. 若乙方尽到上述责任并使得甲方与乙方所带客户在乙方代理服务下成交,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本委托书支付代理服务费。

四、报酬支付

1、根据成交物业的面积和成交价格,甲方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视为乙方完成居间服务,则甲方支付给乙方月租金的 100 %作为楼盘代理服务费。支付时间为甲方收到承租方第一期租金(不含保证金)后三日内。

2、乙方指定收款账户:

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五、特殊约定:

六、本委托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署,即时生效。

七、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石家庄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下无正文 传真件有效)

甲方: 乙方:

(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签字) (签字)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3:流动电话服务及购买手机协议

购买网络实名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_____》,经友好协商,就甲方购买乙方网络实名服务及涉及的相关事宜签订合同书如下:

一、甲方向乙方购买服务项目及相关事宜如下:

服务项目:

服务年限:

费用:

实名名称:

对应网址:

二、合同款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规定的网络实名总服务费用为____元整,大写____元整。

(2)协议正式签定生效后,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次性以现金或银行转帐方式向乙方缴付实名全部服务费。

三、网络实名生效周期

乙方在收到甲方全部费用后两个工作日内生效实名。注册者未在服务期届满前续费,____有权自服务期届满之日的第二日终止提供服务并注销有关网络实名。

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网址:网址: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盖章)(盖章)

篇4:购买手机委托代理合同

甲方(投资者)姓名: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海股票帐号:_______ 深圳证券帐号:___________

乙方: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证券营业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证券交易及其他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 双方声明

第三条 甲方开设资金账户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同名证券账户卡,并按乙方要求填写开户资料。

由于甲方提供的前款所述资料引起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甲方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存入其资金账户。

第五条 甲方开设资金账户时,应同时自行设置交易密码和资金密码(以下统称密码)。

甲方在正常的交易时间内可以随时修改密码。

第三章 交易代理

第六条 甲方可以通过第二条第三项约定的委托方式下达委托。

第七条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 接受并忠实执行甲方下达的委托;

2, 代理甲方进行资金,证券的清算,交收;

3, 代理保管甲方买入或存入的有价证券;

4, 代理甲方领取红利股息;

5, 接受甲方对其委托,成交及账户资金和证券变化情况的查询,并应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清单;

6, 双方依法约定的其他事项;

7, 证券监督管理机关规定提供的其他服务。

第八条 甲方进行柜台委托时,必须提供委托人(指甲方本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下同)身份证,甲方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

甲方进行自助委托,必须输入正确的密码。

第九条 当甲方委托未成交或未全部成交时,甲方可以变更其未成交的委托。

第十条 甲方应在委托下达后三个交易日内向乙方查询该委托结果,当甲方对该结果有异议时,须在查询当日以书面形式向乙方质询。

甲方逾期未办理查询或未对有异议的查询结果以书面方式向乙方办理质询的,视同甲方已确认该结果。

第十一条 当甲方需选择乙方作为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证券的指定交易代理机构时,双方需另行签定有关协议。

第四章 资金存取

第十二条 甲方依法享有资金存取自由。

甲方从乙方提取资金时,除非甲乙双方另有约定或甲方另有指令,乙方必须及时办理。

第十三条 甲方可以通过乙方柜台存取资金。

甲方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存取资金,但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

其他方式由乙方依法提供,其含义由乙方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通过乙方柜台提取资金的,应提供取款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资金账户卡,并输入正确的资金密码。乙方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务院证券监管机关的有关规定为甲方办理取款手续。但当甲方资金账户出现大额异常变动时,乙方有义务予以关注并及时向证券监督管理机关报告。

第十五条 甲方提取资金每笔数额,每天存取次数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当第十三条第二款所指的其他资金存取方式无法进行时,甲方应在乙方柜台办理资金存取手续。

第五章 变更和撤销

第十七条 当甲方重要资料变更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按乙方要求签署相关文件。

第十八条 甲方撤销指定交易,需另行签署有关文件。

第十九条 除非甲方有未履行交易交收义务等违约情形,甲方可随时撤销其在乙方的资金账户。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要求甲方限期纠正,甲方不能按期纠正或拒不纠正的,乙方可撤销其与甲方的委托代理关系:

1, 乙方发现甲方向其提供的资料,证件严重失实;

2, 乙方发现甲方的资金来源不合法;

3, 甲方有严重损害乙方合法权益,影响其正常经营秩序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 乙方撤销其与甲方的委托代理关系,需通知甲方,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二条 甲方在收到乙方撤销委托代理关系通知后应到乙方办理销户手续。

在甲方收到乙方撤消委托代理关系通知至甲方销户手续期间,乙方不接受甲方的买入委托指令。

第六章 甲方授权代理人委托

第二十三条 甲方开设资金账户后,可以授权代理人代为办理证券交易委托及相关事项。

第二十四条 甲方授权他人代为办理前条所述事项时,应当签署有关授权委托书,并向乙方提交代理人的有效证件.授权委托书至少应载明下列内容: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授权权限,有关代理人合法的证券市场投资资格及乙方要求明示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五条 甲方授权委托书的签署地应当在乙方,但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或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授权委托书可除外。甲方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应当交乙方备案。

第二十六条 甲方在授权委托有效期内变更授权事项或中止授权时,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到乙方办理有关手续。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前,仍执行原授权委托书。

第二十七条 乙方明知或应知甲方代理人超越授权权限而受理其代理行为的,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与甲方代理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七章 甲乙双方的责任及免责条款

第二十八条 乙方郑重提醒甲方注意密码的保密。

任何使用甲方密码进行的委托均视为有效的甲方委托。甲方自行承担由于其密码失密给其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九条 乙方对甲方的开户资料,委托事项,交易记录等资料负有保密义务,非经法定有权机关或甲方指示,不得向第三人透露。乙方承担因其擅自泄露甲方资料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条 甲方应妥善保管其证券账户卡,资金账户卡,因他人伪造,变造资金账户卡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有过错的,应由乙方先予承担,再依法追偿相关损失。

第三十一条 当甲方遗失证券账户卡,身份证,资金账户卡时,应及时向乙方办理挂失,在挂失生效前已经发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三十二条 因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甲方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 因乙方不可预测或无法控制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停电等突发事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三十四条 第三十二,三十三条所述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甲方损失可能的进一步扩大。

第三十五条 乙方应本着勤勉尽责的精神忠实地向甲方提供信息,资料。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各种信息及资料,仅作为投资参考,甲方应自行承担据此进行投资所产生的风险.

第八章 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六条 当双方出现争议时,可选择如下方式解决:

(1) 协商;

(2) 提请中国证券业协会调解;

(3) 向证券监督管理机关投诉;

(4)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5) 其他合法的方式。

第九章 机构户甲方

第三十七条 当甲方是机构户时,开设资金账户,按如下程序办理:

1, 依法指定合法的代理人,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

2, 提交甲方法人身份证明文件副本及其复印件,或加盖发证机关确认章的复印件,证券账户卡,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 预留印鉴和密码。

第三十八条 甲方以现金存入的,必须以现金方式支取。

甲方以支票存入的,必须以支票方式支取。

甲方账户不能与任何自然人账户相互划转资金。

甲方不能通过乙方柜台存取现金,也不能以自助方式存取资金。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乙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的规定收取佣金,代扣代缴甲方有关税费。

第四十条 甲方的委托凭证是指其柜台委托所填写的单据,非柜台委托所形成的乙方电脑记录资料。

第四十一条 乙方必须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期限保存甲方的委托凭证等资料。

第四十二条 本协议签署后,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行业规章修订,相关内容及条款按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行业规章办理.但本协议其他内容及条款继续有效。

第四十三条 本协议根据法律法规和交易所,登记公司的规定如需修改或增补,修改或增补的内容将由乙方在其营业场所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若甲方在七日内不提出异议,则公告内容即成为本协议组成部分。

第四十四条 本协议所指的通知方式除上述条款中已有约定外,可以是书面送达通知或公告通知。

公告通知自公告在指定报刊和乙方经营场所发布之日起两个月即视为送达。

第四十五条 本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署至第十九,二十条所指情形发生。

第四十六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篇5:购买手机委托代理合同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

证件类型及编号:

联系方式:

受托人: (以下简称乙方)

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

证件类型及编号:

联系方式:

合同签订地点:

声明:

1、合同双方已相互提示就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对方要求作了相应的说明,签约双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

2、合同双方均承诺自身符合法律对签约要求的强制性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手续。 鉴于:

(1)委托人准备通过诉讼/仲裁的方式,解决_______________的法律纠纷。

(2)委托人因__________________的法律纠纷,被__________提起诉讼/仲裁。 因此,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委托受托人办理该法律纠纷的诉讼/仲裁法律事务,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律师

受托人指派执业律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律师)代表受托人,办理委托事项。

第二条 委托事项(有委托的在□内打√;无委托的╳):

诉前交涉

代理仲裁 □ 代理一审 □ 代理申诉 □ 代理二审 □ 代理执行

代理其他相关法律事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三条 代理权限(有委托的在□内打√;无委托的╳):

出庭 □答辩 □ 陈述案情 □ 举证 □质证

签收法律文书

参加和解或调解

承认诉讼/仲裁请求 变更诉讼/仲裁请求 放弃诉讼/仲裁请求

提起反诉 提起上诉 申请再审

其他授权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1、委托人应向律师真实详细的提供与案情有关的情况、资料和证据,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便利。

2、受托人应确保至少一名律师参加诉讼/仲裁的正式开庭。

3、律师应认真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按时出庭参加诉讼/仲裁并及时向委托人通报案情。

4、律师在执行委托人委托的具体工作时,应对自身的不当或违法行为负责。

5、律师有权拒绝委托人提出的违法要求。

6、双方应对合作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经营情况和信息予以保密。本项义务不以本合同解除而免除。保密承诺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7、委托事项完成后,受托人应在__日内将所有委托人提供的文件、资料返还给委托人。

第五条 代理费及办案杂费

1、代理费采取下列第__种方式:

(1)固定收费: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于合同签订之日起__日内/判决/裁定/仲裁书生效之日起__日内支付。

(2)效果收费:按生效判决/裁定/仲裁书支持的委托人请求的金额/避免委托人承担的金额的____%计算。于判决/裁定/仲裁书生效之日起__日内支付。

2、办案杂费:律师的差旅费、查档费、复印费等为案件必要开支的办案杂费:由受托人垫付,委托人实报实销/由受托人自负/由委托人预付_______元,多退少补/由委托人一次性支付_______元,受托人包干使用,多不退少不补。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当律师出现工作不负责任、严重的工作失误、侵害委托人权益、泄露委托人商业秘密或失去执业资格等不适宜继续为委托人提供服务的情形,委托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受托人退还代理费、办案杂费和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委托人在配合律师开展工作时,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导致受托人或律师被有关机关查处或被第三方索赔的,受托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委托人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水灾、地震或其他灾难,战争或暴乱,以及其他在受影响的一方合理控制范围以外且经该方合理努力后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类似事件。“政府行为”是指国家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实施的强制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拆迁、征收、禁令,以及其他本合同当事方无法控制的且对合同履行有实质性影响的事件。

2、由于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视不可抗力的实际影响免除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但受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影响的一方应在通知可能的情况下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5天内特快专递邮寄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以便其他各方审查、确认。

3、发生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事件终止或消除后,受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 发生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事件终止或消除后15天内特快专递邮寄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确认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事件的终止或消除。

4、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 双方其他约定的事项 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附则

1、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双方一切联系均以书面通知为准,特殊情况可先口头通知并即补书面通知。双方共同签署的有关文件,属于合同的补充文件。双方联系的具体规定(代表、地点、方式等)在特殊条款中订明。未作特殊约定的,通讯地址为本合同首部载明的地址。 送达时间以下列规定为准:

(1)专人交付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2)邮递以邮政部门可以证明的收到日视为送达之日;

(3)传真以顺利发出当天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视为送达之日。

2、除国家法律本身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合同无追溯力。本合同可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进行修改与补充,但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经双方签字同意后执行。

3、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 依法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提交(注:填写双方选择的仲裁委员会的名称)仲裁委员会在(注:填写双方选择的城市名)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4、本合同一式__份,双方各执__份。本合同采用中文和____文字书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同文字的文本内容如有不符,以中文为准。

5、本合同自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6:流动电话服务及购买手机协议香港地区_合同范本

流动电话服务及购买手机协议(香港地区)

1.含义

1.1 以下词汇之特别含意已详列如下∶

“附属”指有关个体,其他个体直接或简接控制,受其控制或处于共同受制的个体。

“协议”指本条款及细则,申请表及其他_________与客户就流动电话服务之提供而签订的附属协议或类似的协议。

“适用法律”有关任何人士,行动或物品指:

a.任何于香港或其他国家(或国家之政治分区)而又适用于其中一方之法律、法例或规条;

b._________于香港或其他国家(或国家之政治分区)持有之牌照下所需履行之任何责任;

c.任何于香港或其他国家(或国家之政治分区)而又适用于其中一方之合法的裁决、决定、指令、指引、声明或工作守则;

d.任何适用之国际公约或协议。

“申请表”指背页、夹附或以上之申请表,或以任何其他文书或电子申请途径。

“自动漫游服务”指_________因应不时制定之额外条款及细则而供应之服务,容许客户使用其流动电话设备,流动电话号码及机灵咭以作拨打及接收香港以外的来电或在香港以外使用_________(或其他第三者代_________)不时提供的任何其他服务,并入账至其_________账户。

“费用”指所有有关_________就提供流动电话设备及/或流动电话服务不时厘定之收费,包括接驳,附加费用,最低收费,月费服务,话音通话时间,数据用量,漫游,登记,办理手续,内容,取消,重新接驳,地铁/隧道/流动电话服务牌照月费及任何其他收费或费用(包括_________代第三者收取之账项)。

“_________”指_________公司。

“客户”指申请表上指明之“登记名称”。

“香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资讯服务”指新闻、资料、财经、支账、网上商业交易、游戏、体育、音乐、图案、下载、流动赌博或_________不时提供予客户有关内容或数据性质之其他服务。

“地铁/隧道/流动电话服务牌照月费”指所有不时根据_________厘定的形式应向政府或第三者缴交的费用,包括与使用流动电话服务及(如适用)与流动电话设备有关的机构,如其他营办商,隧道营办商及铁路公司。

“商户”指透过流动电话服务售卖商品或服务予客户的第三者或客户考虑自其处购入,建议或实际购入商品或服务。

“讯息”指短讯、电子邮件或其他任何媒介或情况下出现的讯息。

“最短合约期”指任何组成本协议一部份的任何文件内列明申请流动电话服务的最短固定期限。

“流动电话设备”指流动无线电话手机,其他无线装置,登入装置或与流动电话服务一并使用的装置,并包括无线或登入装置的配件。

“流动电话服务”指客户透过本协议申请之_________数码流动电话服务及_________不时提供予客户之任何其他服务(不论是否流动电话服务)并包括增值服务。

“网络”指_________的流动电讯网络。

“号码”指_________分配给客户的流动电话号码以使用流动电话服务。

“营办商”指除_________外之任何持有有效及运作中的移动传送者牌照,公共无线电通讯服务牌照或流动虚拟网络营办商服务牌照的香港流动网络营办商。

“密码”指任何身份证明代号,密码或其他保安方法足以证明客户身份以供登入或使用流动电话服务。

“个人资料”指PDPO内指明之含意。

“PDPO”指香港个人资料(私隐)条例。

“转携”指有关程序能使客户自营办商处转换流动电话服务之申请至_________时,可继续保留其获分配之流动电话号码,反之亦然。

“回赠”指于申请表内列明或客户及_________不时同意之回赠。

“代表”指任何人士代替其中一方包括任何董事、人员、雇员、代理人、承办商或专业顾问。

“机灵咭”指具客户身份证明之记忆体咭并包括USIM咭。

“短讯”指有关服务容许短讯息(包括多媒体短讯服务)或资讯服务透过使用网络之人仕传送至网络或另一营办商的网络。

“抵偿额”指于申请表内列明或_________不时决定之抵偿额,代表_________因本协议于任何最短合约期届满前终止而可预计之真正损失(非惩罚性赔偿)。

“使用者”指于申请表内指明之人仕。

“增值服务”指_________因应额外条款及细则而不时提供之增值服务及包括自动漫游服务,国际直拨长途电话,任何其他漫游服务,资讯服务,多媒体服务,短讯,视像通话及基本系统功能服务。

2.流动电话设备

2.1 流动电话设备必须是电讯管理局批准使用并可以接驳到网络的型号。

_________。

2.2 如客户选购流动电话设备自_________,客户明白:

a.该流动电话设备之制造商可提供有关流动电话设备之某些保养。于制造商提供保养期内_________不会向客户负责流动电话设备之任何损毁或维修;

b._________不会接受客户退回流动电话设备,亦不会更换任何其他流动电话设备或提供任何退款予客户。

2.3 于制造商提供之保养期后或如制造商并未提供任何保养,_________可自行酌情根据其不时厘定之费用及条件同意维修或更换客户之流动电话设备。

2.4 如客户自第三者选购流动电话设备,客户明白及同意该流动电话设备并不构成本协议的一部份,而客户有责任确保该流动电话设备可兼容并可与客户申请的流动电话服务一并使用。

3.流动电话服务

3.1 _________会致力提供流动电话服务予客户,但并不保证或担保任何流动电话服务之提供不会被终断或完整无误(不论该服务是否由第三者提供)。

3.2 客户确知及同意部份流动电话服务的提供可能需要第三者参与,而_________并不保证或担保任何个别产品或服务功能得到第三者支援。

3.3 客户确知及同意:

a._________不会为流动电话服务在电话簿刊登资料,亦不会提供与电话号码登记录有关的服务;

b.即使客户可能已获分配流动电话号码,亦不表示_________有义务向客户提供流动电话服务;

c.个别流动电话服务可能因为科技转变,脱节,推陈出新的不同服务功能,第三者服务供应商终止合作或服务,而遭随时更改或终止;

d.凡流动电话号码基于任何原因不能由其他营办商网络转携至_________,_________即可分配一全新流动电话号码给客户,使之能享用_________流动电话服务;

e._________保留权利,随时对流动电话服务提供的服务功能或机灵卡作出必要措施,以确保流动电话服务的质素,包括要求客户以密码登入流动电话服务;

f.选购自_________的流动电话设备及流动电话服务均设计为客户的个人及私家用途(如公司客户,包括其雇员),客户不可使用或容许流动电话服务使用作任何服务规格及/或允许用途以外的目的;

g.获_________分配之流动电话号码,客户将不会获得任何权利,_________保留所有修改,取消,收费或重新分配此电话号码之权利;

h.如客户决定停止使用增值服务,_________可能因此需要停止提供其他的增值服务予客户;

i.客户提供_________之资料,必须完整,真确及为最新的;

j.客户须遵守适用法律;

k.客户须紧遵所有_________就安装,使用或运作流动电话服务或_________提供的流动电话设备而给予之所有通告,指示及指令;

l.客户不可以亦不可尝试以骇客形式进入或以其他非法途径于未获_________授权下使用流动电话服务之任何部份,数据储存区或主机;

m.客户不可干扰,翻印,修改或以其他方法寻求更改或容许其他人干扰,复印,修改或寻求更改网络,流动电话设备或机灵卡;

n.客户须保证其所有代表均紧遵本协议;

o.客户不可使用流动电话服务作:

i.任何非法、诈骗、不恰当、未经授权、骚扰、歧视、毁谤、侮辱、恐吓、加害、粗鄙、不雅或任何可遭反对的行为;

(1)鼓吹任何可构成刑事罪行,导致民事责任或其他侵犯任何适用法律或规例之行为;

(2)侵犯第三者知识版权的行为;

(3)对_________声誉有损的行为;

(4)_________不会负责任何客户使用流动电话服务(包括特别列明于3.3(o)条款内)的行为及过失。

3.4 若客户使用增值服务,除有关费用以外,将以客户使用该服务的时间计算通话时间。如使用之增值服务为电话会议,将根据成功接驳的电话线数目及电话会议的时间,从最先拨出电话会议的召集人扣除电话会议的通话时间。

3.5 客户可向_________申请最近_________个月的话音通话详情,_________可就此向客户收取其不时厘定之费用。

3.6 客户同意公平使用政策适用于免费提供予客户的或没有用量限制的流动电话服务,及客户必须以公平的方式使用流动电话服务。若有下列情况出现,_________会认定客户不公平使用流动电话服务,如客户或第三者使用流动电话服务时∶

a.有意超出或导致超出有关流动电话服务的公平使用限制(由_________不时厘定);

b.造成或导致_________蒙受损失,网络产生问题或影响其他_________客户的储存容量。

c.如有上述情况,_________可以决定调低客户的用量至某个水平,如不公平用量持续,_________保留权利根据有关流动电话服务的现行其后收费向客户收取费用,或即时暂停或终止有关流动电话服务。

4.流动电话机灵卡

4.1 _________会为客户及其流动电话设备制定一张机灵卡,以作使用流动电话服务。

4.2 机灵卡在任何时候皆属_________的财产,于本协议终止后或_________要求下,必须退还_________。

4.3 _________有绝对酌情权替客户免费更换因正常日久使用而损坏的机灵卡。而_________可就以下原因于更换或维修机灵卡时向客户收取费用:

a.因客户误用,疏忽或蓄意破坏而引致机灵卡损毁;

b.因客户遗失或机灵卡被窃。

4.4 客户需于得知遗失机灵卡及/或流动电话设备后_________小时内向警署(或于香港以外类似部门)报失。

4.5 于_________收到4.4条款所指的报失或失窃通知,及暂停提供该报失或失窃的流动电话设备及/或机灵卡的流动电话服务前,客户仍需继续承担该报失或失窃的流动电话设备及/或机灵卡的所有费用。

4.6 假如已遗失的流动电话设备获寻回,_________可于客户要求下,于客户缴交所有过期未缴或新费用(包括重新接驳费)及于_________行使酌情权,经_________或其代表就流动电话设备及/或机灵卡作出给予服务前的检查後,重新接驳已寻回的流动电话设备或机灵卡的所有流动电话服务。

4.7 如_________认为已寻回的流动电话设备或机灵卡的预编程序数据经复印,干扰或修改,_________可拒绝客户根据4.6条款有关重新接驳流动电话设备及/或机灵卡的要求。

5.流动电话漫游服务

5.1 自动漫游服务现可于与_________有漫游协议的电讯传送者的国家或地区使用。

5.2 对于某些自动漫游服务不适用的国家,_________会提供另类漫游服务予个别国家,客户可因应_________不时制定之额外条款申请该另类漫游服务。

5.3 _________并不保证客户使用之漫游服务之适用性或质素。

5.4 客户确知及同意在外地漫游期间,并不一定能够使用所有流动电话服务。

6.资讯服务及其他增值服务

6.1 _________可提供资讯服务予客户,如客户:

a.使用之流动电话设备具接收资讯服务之功能;

b.合符_________就使用资讯服务不时制定之资格要求(如有);

c.遵从_________于提供密码予客户时给予之指示。

6.2 守则,条款及细则及资格要求可能因应个别资讯服务而更改,_________将会不时提供有关资料予客户。

6.3 _________可于任何时间毋须作出通知取消或更改任何或全部资讯服务或其条款。

6.4 就使用资讯服务,客户确知及同意以下条款:

a.客户可以透过或利用增值服务上载及传送个人内容或资料,而同时授权_________运用已获豁免专利权费用,永久,不可撤换,可转让及全球性的许可权,为客户储存,传送,发出许可权或以其他方式处理客户上载的任何内容或资料;

b._________并未就有关资讯服务或任何第三者提供予其之内容或资讯作任何保证;

c._________不会负责资讯服务之准确性,完整性,实用性或准时性;

d.任何作为资讯服务一部份而发表之意见并不一定为_________的;

e.资讯服务只提供予客户作私人用途之用,客户不能从该服务中摷取任何资讯服务或资讯提供予他人;

f.从资讯服务中接收之资讯仅作参考之用,并不旨在亦不能用作贸易或任何其他用途;

g.客户可更改密码,但其更改之要求需先被_________接纳才生效;

h.客户须加倍小心谨慎将密码保密,不可将密码披露予他人;

i.密码一经披露予他人,客户需负全部责任及承担因未经授权人仕使用密码或作未经授权用途导致的风险;

j.客户免除_________就任何与资讯服务有关(包括未能提供资讯服务或使用资讯服务而引致的损失等)的所有责任。

6.5 客户明确同意_________不会负责就提供客户使用资讯服务方面任何第三者包括商户或客户付款详情而可能需向其提交以作审批的信贷提供者等的行为及过失,包括该信贷提供者拒绝授权任何交易或退款,另客户放弃任何客户就此可能对_________作出的行动。

6.6 _________并非下列情形的任何一方,亦非牵涉其内:

a.任何当客户使用资讯服务而需提供予_________之任何付款详情的核证或真确性;

b.提供予客户或他人的任何信贷及收账活动;

c.客户与任何第三者之间就任何账项付款或清偿账户之安排;

d.任何客户及商户之间的交易;

e.任何商户及该商户指定信贷提供者或银行(如有)之间的交易;

f.任何客户,商户或商户指定借贷提供者或银行(如有)之间的纠纷;

g.任何商户及根据本协议移交或从其处获取资料的人仕之间的纠纷。

7.讯息

7.1 除依据本条款外,_________严禁客户发放未经同意接收的宣传讯息予任何其他人仕。

7.2 客户同意如其旨在发放宣传或类似性质之讯息予他人,必须先行取得接收人愿意接收此等宣传讯息之明确同意,方可发放讯息予接收人。如_________要求,客户必须出示从接收人处取得之明确同意。

7.3 如_________接到接收人投诉客户发放未经同意的讯息,则_________可(依以下任何次序):

a.以口头或书面形式知会客户有关投诉;

b.要求客户而客户亦必须于接获该通知后_________个工作天内回应该投诉;

c.阻止客户发放讯息或暂停客户之流动电话服务,直至事情解决为止。

8.付款

8.1 客户同意缴付_________所需费用,_________可更改或调整收费幅度或视乎情况增加新费用。

8.2 除非本协议另有注明,客户须缴付之每月服务费用将会由_________提供服务予客户起开始计算,该费用须以预付形式缴交。个别费用包括流动电话设备定价及与机灵咭有关的费用需于客户签署本协议时缴付。有关用量及其他收费须以预付形式缴交。

8.3 所有费用须在_________以任何形式发出之账单上所列明之限期前缴付。_________发出账单向客户收取费用,并无时间限制。所有费用均以港币为结算单位及以账单上注明之方法缴付。_________可要求客户向_________以外的机构缴付有关费用。

8.4 付款的风险概由客户承担。除非缴款已兑现及由_________或其指定人收妥,否则当客户尚未履行其责任论。

8.5 有关任何账项之查询或争议,须在账单付款限期前向_________提出,但本条款并无解除客户须于账单付款限期前缴款之责任。如在付款限期前无提出任何账项之查询,则该账单将被视作已被客户接纳为正确无误。客户无权因为获得流动电话服务与发出账单向客户收取费用之间有所延误而争议有关费用。

8.6 凡客户与_________就费用方面根据条款8.5提出任何争议,_________的账簿及记录一概被视为客户应缴费用的真凭实据。

8.7 付款的时间至为重要。若客户未能于指定时间内缴付有关费用,_________有权对未缴款项收取利息,利率为月息_________按月计算,直至欠款全数付清为止。

8.8 凡客户于_________登记使用超过一个账户,_________有权将任何一个账户的付款馀额转移至另一账户,以支付其逾期未缴的费用。

8.9 除非申请表另有注明,凡注册客户于申请表之使用者一栏内提供除本人以外之使用人姓名,即授权该名使用者使用及代为更改其流动电话服务,包括更改收费计划,增值服务,或同意换购流动电话设备等。客户同意承担一切因此而引致的任何费用。客户有责任撤销其授予使用者的权利,如此等授权有任何更改或取消,客户需以书面通知_________。

8.10 客户须负责提供客户流动电话服务的所有费用,不论该服务是否由客户使用,或有否经客户同意或知情情况下由第三者使用,亦不论流动电话通话,短讯或其他流动电话服务是否能成功使用或传送。

8.11 _________可不时设定客户用额上限。如客户使用超过该限额,_________可暂停提供流动电话服务予客户使用。

9.按金

9.1 客户同意_________有权随时要求客户提交一笔按金。_________有绝对酌情权决定按金的款额。

9.2 在不损及任何其他权利或补救方法下,_________有权在按金内扣除:

a.根据本协议或任何其他协议内规定应缴但逾期未缴之费用;

b.弥偿_________因客户不履行与_________就本协议或其他协议内的任何条款或细则而蒙受的损失或损害。

9.3 除9.2及9.4条款另有注明外,在本协议终止而客户经已清付本协议或其他协议的所有未缴费用,或_________就客户违反本协议或其他协议的任何条款或细则所提出的索偿完结之后,按金便会经由_________无息退回客户。

9.4 客户同意:

a.如客户根据10.4(a)条款终止本协议而指明的流动电话服务及/或流动电话设备的“使用者”或其他人仕成为“新登记使用者”,任何_________管有之按金毋须退还予客户,以便新登记使用者享用;

b.客户需径自向新登记使用者取回按金。

9.5 客户确知需自行承担缴付按金或预付费用之风险,一旦_________遭清盘,则任何按金或预缴可能无法退回或退还予客户。

9.6 客户有关退回按金或预付费用之权利,将受香港公司清盘的适用法律规管。

10.终止及暂停

10.1 _________可随时即时终止本协议或临时暂停流动电话服务如:

a.任何根据本协议客户应付之费用或账项于付款限期後尚未缴付;

b.客户资不抵债,破产或表面上有理由相信极有可能资不抵债或破产;

c.使用流动电话服务之费用或流动电话服务之用量已超越_________不时订立的限额;

d._________的信贷核对披露客户不良信贷记录;

e.客户违反或_________有理由相信客户极有可能违反本协议中任何条款及细则;

f.客户或任何其他人仕违反本协议3.3条款,或使用流动电话设备或流动电话服务作任何非法或不恰当的用途,或_________合理地认为客户的行为对_________,其代表或其他客户造成滋扰或骚扰;

g.任何客户于申请表或本协议的任何其他部份上填报之资料被发现为错误或误导;

h.客户成功将流动电话号码转携至另一营办商;

i.任何_________持有之电讯或其他牌照遭终止,撤销,逾期或未续;

j._________有理由相信必须暂停流动电话服务以:

(1)遵从政府或规管当局的命令,指示,裁决,声明,指令或类似的宣布;

(2)作出紧急或定时的流动电话服务,任何装置,设施或网络任何部份的保养,维修或提升;

(3)给予客户流动电话设备的任何维修服务;

(4)减低或防止流动电话服务的诈骗或干扰;

(5)依据7.3条款解决投诉;或

k._________停止提供所有或部份流动电话服务;

l.有任何技术困难或不适宜提供任何流动电话服务;

m.任何第三者供应商停止提供任何服务予_________,而该服务是_________向客户提供流动电话服务的必要原素。

10.2 _________依据本条款行使暂停或终止流动电话服务的权力,并不影响其现存的其他权力或追讨或其他适用于_________的弥偿,而暂停流动电话服务亦不构成_________放弃日後终止本协议的权力。

10.3 假如客户接收_________流动电话服务多于一个流动电话账户而客户又未于付款限期前缴付就该流动电话账户或流动电话服务的费用,_________可即时暂停就任何或全部流动电话账户提供的流动电话服务。

10.4 本协议可随时于毋须理由的情况下终止如∶

a.客户给予_________,_________天事前书面通知或以付款代替通知终止本协议,惟流动电话服务的最短合约期必须已经届满。如客户依据本10.4(a)条款通知_________,则客户需即时缴付_________截至终止日为止之所有应付款额;

b._________给予客户_________天事前书面通知。

10.5 如:

a.客户于本协议的最短合约期届满前终止本协议;

b._________根据10.1条款终止本协议,则_________有权全数没收回赠之馀款。同时因应_________要求,客户必须即时缴付抵偿额予_________。

10.6 即使本协议另有注明,如客户巳根据本协议或任何其他流动电话服务协议因任何推广而获得利益(“现有利益”),不论与流动电话设备或流动电话服务有关,或现正获得回赠,任何与新续流动电话设备或流动电话服务有关的最短合约期将于现有利益届满后即时开始。为免存疑,不论提供流动电话设备或流动电话服务的时间为何,客户一旦同意申请_________提供的流动电话设备或流动电话服务,该申请将即时生效。如客户于新续流动电话设备或流动电话服务提供予客户前终止有关协议,但已经获得有关新增利益,_________有权扣除或取消(_________可行使酌情权)该利益或从客户的任何户口扣除该利益的价值(由_________决定),或向客户追讨该利益。

11.重新接驳

11.1 凡本协议遭客户终止,_________可于终止服务后_________天内,按客户要求(但有绝对酌情权),在客户清付所有未缴费用,新费用及按金后,重新依据新条款及细则提供流动电话服务及旧有流动电话号码(如未分派予他人)予客户。客户须预缴流动电话服务月费及_________当时釐定的重新接驳费。

12.签署人及证明文件

12.1 _________毋须核实任何代表或声称代表客户之签署或代号之真确性或权力。任何于本协议任何部份内出现之代表署章,商业盖印,个人或商业图章,署名或代号均对客户具约束力,而客户同意_________已获绝对授权可依赖任何有关本协议声称为客户或其代表之签署或印记,或客户签署或代表客户签署之表格,信件或文件。

13.责任限制

13.1 所有不出现于本协议内,就有关本协议主旨的明示或暗示保证,发表或声明,_________声明均不包括在本协议内。

13.2 _________不会就任何因本协议引致或与本协议有关的费用,追讨,赔偿或损失(包括任何基于暂停流动电话服务而导致客户的损失)而向客户或任何第三者负责,不论该等损失是否直接或简接的任何类型,包括盈利,损失,利润或任何基于合约法,民事侵权法,成文法律或其他方面的後遗性的损失(包括疏忽)。

13.3 与本协议有关又未被或不能被13.2条款排除(不论基于合约法,民事侵权法(包括疏忽),成文法律,违反保证或任何其他法律或公理方面),而_________可能需向客户承担的累计责任,只限于以下客户缴付之费用总和∶

a.客户于有关责任衍生前_________个月内缴付之费用总和;

b.如少于_________个月,则以客户由本协议生效起至有关责任衍生之间的时段内缴付之费用总和;

c.港币_________元,当中以较低者为准。

13.4 客户确知及同意∶

a.当提供流动电话予客户时,_________只担当流动电话制造商的分销商;

b.客户不能向_________作出任何就有关流动电话产品责任(不论关于合约法,民事侵权法,成文法律或其他(包括疏忽方面)的追讨,或要_________负责上任何责任。

13.5 凡由于延迟或未能履行本协议全部或部分条款及细则而造成任何损失或损害,而引致延误或未能履行协议的原因,并不是_________可以合理控制的,又或不是其过失或疏忽所造成,包括第三者所为或过失(包括电讯网络营办商,资讯服务内容提供者及仪器供应商)、原料短缺、战争、战争来临的威胁、暴动,或其他群众骚动或行为、叛乱、天灾、任可政府或其他超越法律当局所实行的限制、工业或贸易争议、千年虫的祸害、火灾、爆炸、风暴、水灾、闪电、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_________均毋须负责。

13.6 客户须弥偿_________及其代表就基于客户毁约而引致,或因任何人士(包括客户)使用或尝试使用流动电话服务或与流动电话服务有关之流动电话所导致_________或其代表任何损失或赔偿(不论就人物或财产方面)的追讨,行动,诉讼或要求。为免存疑,如客户接受第三者(包括客户的代表及雇员)作任何行为或不履行责任,将被视为客户的毁约行为。

13.7 本协议内并无排除或限制任何一方就另一方的疏忽所导致人命伤亡的责任。

13.8 客户同意如就本协议对_________有任何索偿,必须于引致索偿的有关事件发生後后_________年之内,以书面通知_________,否则客户将被视为已放弃有关索偿的所有权利,并不能就该事件向_________作任何索偿。

14.个人资料的使用

14.1 _________及其代理人可要求客户提交个人资料。如客户不同意提供个人资料,则_________可拒绝提供任何流动电话服务予客户。

14.2 客户同意_________可使用个人资料作下列任何或全部用途:

a.提供流动电话服务予客户(包括转交该等个人资料予其他电讯网络营办商或第三者以便提供不论于香港境内或境外之流动电话服务);

b.配对(如个人资料(私隐)条例就有关配对程序阐释的含义)个人资料及其他收集作其他用途之资料及来自其他途径包括有关提供流动电话服务之第三者的资料;

c.宣传有关经由_________,其代理人,附属或旗下公司就流动电话服务而提供的商品及/或服务;

d.改善有关流动电话服务而提供的商品及/或服务;

e.处理自流动电话服务衍生的得益;

f.分析,核实及/或校对客户就有关提供流动电话服务的信贷,付款及/或状况;

g.处理任何有关提供流动电话服务或客户要求的付款指令,直接扣款服务及/或贷款服务;

h.裨使客户有关流动电话服务的账户可作日常运作及/或收妥客户账户内的欠账;

i.裨使_________遵从其需向第三者履行就有关流动电话服务,互连或其他业内准则的责任;

j.不时知会客户_________的其他服务;

k.防止,侦查或调查罪案或可能发生的罪案;

l.根据适用法律而作披露;

m.两者间协议的其他用途。

14.3 客户同意其个人资料可被披露及转移至_________于香港境内或境外之附属公司,代表,承办商,电讯网络营办商,及其他第三者包括债务追讨代理,信贷参考代理,证券代理,信贷提供者或其他财务机构及任何_________就客户权利方面之正式或建议承接人或接收人,以使该等人仕可使用,披露,管有,处理,保留或转移其个人资料作列于14.2条款内之用途。

14.4 客户需尽快通知_________有关提供予_________之地址或其他资料的任何更改,其足以影响提供予客户之流动电话服务。

14.5 于_________要求下,客户需提供有关客户之资料及客户就流动电话服务的使用∶

a.协助_________遵照适用法律下的责任及向政府或规管当局就有关责任之履行作汇报;

b.评估客户是否已遵照或正遵照及可继续遵照其依据本协议须履行之责任。

14.6 客户如不愿收取来自_________之任何宣传通讯,可以透过致函_________私隐条例事务主任通知_________。

14.7 客户必须通知指定为使用者的人仕,如客户是一间公司或非个人,必须通知所有授权使用者,他们的流动电话服务明细(包括用量)可能会透露予客户。客户必须先行获取授权使用者及/或其使用者明确书面同意透露此等纪录。_________并不会负责任何因透露此等明细引致的索偿,而客户须弥偿_________及其代表就客户未有获取上述明确书面同意而引致的所有追讨,行动,诉讼或要求。

15.一般事项

15.1 _________保留权利,随时以书面或电子形式通知客户更改本协议所载的任何条款及细则(如有关更改对客户不利,_________会给予客户_________天通知)。为免存疑,_________可透过书信,账单附件或留言,于_________网址发出声明,于_________店派发传单,_________特许经营或代理分销点,流动电话设备屏幕上显示的讯息,刊登广告于香港报章上或其他_________认为足够之途径,给予客户任何通知及通讯。该通知及通讯将于下列情况下被视作已被客户接收:

a.如属函件,于寄出_________小时后;

b.如属透过电子途径发放之通知及通讯,一经_________传送或刊载于_________网址后;

c.如属报章广告或传单,当报章首版刊出待售或当通告可于分销点或店内索取时。

15.2 未得_________同意之前,客户不可将本协议的任何权利或责任(包括_________分配予客户之流动电话号码)以分配或其他形式转让予他人。在毋须客户同意的情况下,_________可以于任何时间将本协议任何或所有权利或义务转让予第三者。

15.3 本协议须按照香港法律诠释。如有任何争议,双方同意遵从香港法律的独有裁判权。

15.4 双方未能或延迟行使本协议所载的任何权利,权力或补救办法,均不被视为放弃权利。根据本协议的条款,任何本协议提供的权利,权力及补救办法均是累积的,而且并不排除法律上任何权利,权力或补救办法。

15.5 若本协议中全部或部份条款被具有法定资格司法审判权的法庭解释为非法或无效,本协议须删除该等条款,但其他条款得持续有效。

15.6 本协议取替全部双方之前定下的协议,安排及承诺及构成双方就本事项之全部协议。

16.诠释

16.1 除非另有注明,本协议内:

a.文件(包括本协议)包括其任何更改或取代;

b.“人士”一词包括个人、公司、有限公司、伙伴、合营公司、团体或组织、或任何政府部门或机关;

c.单字包括双字,反之亦然,而任何性别的字词包括所有性别;

d.港元、元、HK$、HKD或$指香港的流通货币;

e.“包括”,“举例”或“诸如”等词并非用于亦不解作含限制性之词汇,及当引为例子亦不限制有关该例子或类似例子的词汇含意;

f.第三者指不是本协议订立方的人;

g.“已付款”,“已付全数”或“付款”指已付的款项或包括在该次付款的款项可以供收款人即时使用;

h.任何事情(包括据法权产或其他权利)包括事情的一部份。

16.2 所有题首只为方便而设,并不影响本协议之诠释。

_________公司(盖章):_________ 客户(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7:流动电话服务及购买手机协议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兹有乙方向甲方提供硬件的.服务,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服务:

(1)乙方提供优质的硬件,提供装机前的一次性免费的软件安装及调试。

(2)对安装的系统因人为误操作出现故障,乙方不予免费调试重装,如需安装,需要另外收取服务安装服务费。

二、购买硬件产品名称和数量、价格

产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总金额: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小写)

四、交(提)货地点、方式和费用负担

EMS邮寄或者本地送货,乙方负担运输费用、上门安装。

五、付款方式和发货期限

签订本合同后一次性付款到以下帐号,款到帐后2个工作日内发货。

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其它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乙方软件是通用软件,如甲方需要改动,乙方可进行二次开发,二次开发需另签协议,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开发费用。

3.本合同自双方加盖公章及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对双方均具有法律效力。

4.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按民法典处理。

甲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篇8:流动电话服务及购买手机协议香港地区

致:_________

本人/吾等(请填写姓名/名称)_________兹要求阁下根据下列条款及条件为本人/吾等运作一个现金证券买卖户口(「户口」):

1.户口

1.1 本人/吾等确认「开户资料表格」所载资料均属完整及正确。倘该等资料有任何变更,本人/吾等将会通知阁下。本人/吾等特此授权阁下对本人/吾等的信用进行查询,以核实上述表格所载资料。

1.2 阁下将会对本人/吾等户口的有关资料予以保密,但阁下可以根据联交所及证监会的规定或应其要求,将该等资料提供予联交所及证监会。

2.法例及规则

阁下按本人/吾等的指示而进行的一切证券交易(「交易」),须根据适用于阁下的一切法例、规则和监管指示的规定而进行。这方面的规定包括联交所及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中央结算公司」)的规则。阁下根据该等法例、规则及指示而采取的所有行动均对本人/吾等具有约束力。

3.交易

3.1 除阁下(在有关交易的成交单或其它合约单据内)注明以自已本身名义进行交易外, 阁下将以本人/吾等的代理人身份进行交易。

3.2 倘沽盘是有关非由本人/吾等拥有的证券,即涉及卖空交易,本人/吾等将会通知阁下。

3.3 本人/吾等会就所有交易支付阁下通知本人/吾等的佣金和收费,缴付联交所征收适用征费,并缴纳所有有关的印花税。阁下可以从户口中扣除该等佣金、收费、征费及税项。

3.4 就每一宗交易,除另有协议外或除非阁下已代本人/吾等持有现金或证券供交易交收之用,否则本人/吾等将会在阁下就该项交易通知本人/吾等的期限之前向阁下交付可实时动用的资金或可以交付的证券,或以其它方式确保阁下收到此等资金或证券。倘本人/吾等未能这样做,阁下可(如属买入交易)出售买入的证券〉;(如属卖出交易)借入及/或买入证券以进行交易的交收。

3.5 本人/吾等将会负担阁下因本人/吾等未能进行交收而引起的任何损失及开支。

3.6 本人/吾等同意就所有逾期未付款项(包括对本人/吾等裁定的欠付债务所引起的利息),按阁下不时通知本人/吾等的利率及其它条款支付利息。

3.7 就买入交易而言,倘卖方经纪未能于交收日内交付证券,导致阁下须买入证券进行交收,本人/吾等毋须为买入该等证券的费用向阁下负责。

4.证券的保管

4.1 由阁下寄存妥为保管的任何证券,阁下可以酌情决定:(如属可注册证券)以本人/吾等的名义或以阁下的代理人名义注册;或存放于阁下的往来银行或提供文件保管设施的任何其它机构妥为保管。如属香港的证券,该机构应为证监会认可的提供保管服务机构。

4.2 倘证券未以本人/吾等的名义注册,阁下于收到该等证券所获派的任何股息或其它利益时,须按本人/吾等与阁下的协议记入本人/吾等的户口或支付予转账予本人/吾等。倘该等证券属于阁下代客户持有较大数量的同一证券的一部份,本人/吾等有权按本人/吾等所占的比例获得该等证券的利益。

4.3 本人/吾等并无根据《证券条例》第81(3)条以书面授权阁下:将本人/吾等的任何证券存放在银行业机构,作为阁下所获垫支或贷款的抵押品,或者存放在中央结算公司,作为履行阁下在结算系统下之责任的抵押品借贷本人/吾等的任何证券基于任何目的以其它方式放弃本人/吾等的任何证券之持有权(交由本人/吾等持有或按本人/吾等的指示放弃持有权外)

5.代本人/吾等保管的现金

代本人/吾等保管的现金须依照适用法律不时的规定,存放于一家持牌银行所开立的一个客户信托账户内(此等现金不包括阁下就交易取得,而且须为交收而转付或转付予本人/吾等的现金)。

6.风险披露声明书

本人/吾等知道证券价格可能及必定会波动,任何个别证券的价格皆可上升或下跌,甚至可能变成毫无价值。买卖证券不一定获利,而且存在着可能损失的风险。本人/吾等也知道将证券交给阁下保管可能存在风险。例如当阁下持有本人/吾等的证券而阁下无力偿债时,本人/吾等取回证券的时间可能会受到严重阻延。本人/吾等愿意承担此等风险。

7.一般规定

7.1 所有本人/吾等户口内的证券均受制于阁下的全面留置权,以确保本人/吾等履行对阁下代本人/吾等买卖证券而产生的责任。

7.2 倘阁下没有依照本协议书的规定履行对本人/吾等的责任,本人/吾等有权向根据《证券条例》成立的赔偿基金索偿,惟须受赔偿基金不时的条款制约。

7.3 倘阁下的业务有重大变更,并且可能影响阁下为本人/吾等提供的服务,阁下将会通知本人/吾等。

7.4 本人/吾等确认本人/吾等已详阅并同意本协议书的条款,而且该等条款已经以本人/吾等明白的语言向本人解释。

7.5 本协议书受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管辖,并且可以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执行。

客户姓名: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9:购买手机委托代理合同

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行:上海 银行帐号: 地址: 代表: 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银行帐号: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上海石油交易所现货和期货交易,达成如下协议:

一、为了确保在上海石油交易所的交易能正常进行,甲乙双方均须清楚了解并严格遵守《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上海石油交易所代理业务规则》,正确履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已经仔细阅读并充分认识了甲方提供的《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一切因乙方看错市况而遭受的亏损,乙方完全承担资金乃至资产抵债的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作为代理方,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的资信情况。开户时乙方需出具经营执照(副本),法人授权书,单位状况(生产经营状况、近期财务报表等)等有关资料。

四、乙方为了便于与甲方联合,除当面填写“买入(卖出)指令单”外,可再确认传真、电报、信函、录音电话中的任何一种方式作为法律认可的委托方式。另外,乙方法人代表需签署《法人授权书》,甲方只能接受乙方法人或其指派的授权人的指令。

五、保证金账户的设置: 1.本协议签定后,乙方应在三天内将基础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汇入甲方账户开户,此为本协议生效的必要条件。 2.乙方在开具“买入(卖出)指令单”以前,应将足够的初始保证金汇入甲方账户,初始保证金数额为成交金额的%,超越保证金数额的指令,甲方没有义务执行。交易平仓后,该初始保证金由甲方及时退回。 3.凡属期货交易,每天均按上海石油交易所公布的结算价,对其与成交价的差价部分,要求亏损方交付追加保证金。如果乙方损失≥100%初始保证金,而又未能在下一交易日前____日15时前及时补足,甲方有权代为平仓,所有损失和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

六、甲方代理乙方交易的佣金(含向交易所交纳的交易手续费)为交易额的‰,乙方负责在买卖合约成交后三天内,向甲方交纳代理佣金。

七、现贷合约签定后,乙方凭交易所成交通知单在三天内通知甲方将货款提货凭证存入所。如是交收现货交易,乙方应先提供有效发票再行收取货款。

八、有关税金问题,均按照____市税务机关规定办理。

九、协议的中止: 1.乙方如需中止委托关系,应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待甲方核准并结算帐目后,立即中止协议。 2.乙方如不遵守甲方的各项规定,违约情节严重的,甲方在追回违约损失的前提下可中止代理关系,并有加以处罚的权利。

十、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十

一、乙方的印鉴需在甲方备案。 十

二、此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保留一份。 甲方法人代表:乙方法人代表: (签字盖X)(签字盖X

篇10:购买手机委托代理合同_合同范本

购买手机委托代理合同

购买方(甲方):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经过甲乙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对___________手机的详细考察,确定购买该手机,并全权委托乙方代理购买该型号手机事宜。

2.乙方代理甲方购买的手机单价为_______元/件,共计_____件,总价款共计¥_____元(大写)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

3.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本合同签订的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元,并于收到货物的同时一次性付给乙方购货款共计人民币_______甲方可以选择付款方式如下:现金支付,银行转帐。如果甲方在货物送达时没有付清余款的情况下,又没有经过乙方同意,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在货物在从订货期间至送达甲方期间的所有费用和损失,乙方并有权取得甲方所有定金。

4.货物送达方式:可以要求乙方送达至甲方指定的合理地点,乙方有权收取合理的费用(_____元内)。甲方也可以去乙方指定处取得该物品。

5.乙方单方面对代理甲方所购买物品的承诺。

(1)保证所有货物是原厂,原装,保证全新。但除特别情况和说明外,例如赠品等。否则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返还所有款项。

(2)包换:自购买之日起1日内,所购商品出现非人为损坏的性能故障,甲方可以选择同型号同规格进行商品更换。在此期间的所有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在一日之后三日之内,乙方能尽最大可能帮助甲方进行调换货物,但是乙方不保证能调换,如果能够调换情况下,以一日_____收取折旧费用,七日之后概不调换。

6.乙方对于货物的保修承诺

对于非人为损害手机提供至少三个月的保修,对于甲方购买的_______这台机器提供____个月的保修承诺。

7.在以下情况下凡是由于甲方所造成的其中之一,或者是不可抗力所造成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机身的易碎保修贴、销售卡、发生模糊,撕毁,涂改的;

(2)包换期内发生商品外观磨损及附属配件缺少的;

(3)非承担保修责任的第三方拆动、改装、改版造成损坏的;

(4)由人为原因造成的机器损坏,外力碰撞,坠落,入水,受潮,发霉等其他原因造成的个人失误;

(5)未按商品使用说明书要求使用、维护、保养而造成损坏的;

(6)由水灾,火灾、雷击、战争等不可避免因素造成的损坏;

特别说明,以上所有乙方单方面做出的承诺不包括甲方与产品的供货商以及生产商的关系,乙方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要求供货商以及生产商提供更好的更长的承诺,服务。乙方不干涉甲方的这种自由。以上承诺仅仅只是乙方对于甲方提供的承诺。

8.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合同签订日起即时生效。

篇11:流动电话服务及购买手机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日期)

兹证明乙方向甲方提供硬件服务,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合同:

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服务:

(1)乙方应在安装前提供高质量的硬件和一次性免费软件安装调试。

(2)如果安装的系统因人为误操作而出现故障,乙方将不免费调试和重新安装。如果需要安装,应额外收取服务安装服务费。

二、购买五金产品的名称和数量、价格

产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

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总金额:_______(大写),______(小写)

四、交货(交货)地点、方法和费用负担

如果特快专递在当地邮寄或交付,乙方应承担运输费用并在家中安装。

五、付款方式和交货期限

本合同签订后,一次性付款至以下账号,并在收到付款后2个工作日内交货。

全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Vi.其他的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副本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乙方的软件是通用软件。如甲方需要变更,乙方可进行二次开发。二次开发应遵守单独的协议。双方应单独协商确定开发成本。

3.本合同自双方加盖公章并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

4.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将案件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或按民法典处理。

甲方(盖章):________

代表(签名):________

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

代表(签名):________

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12:购买手机委托代理服务合同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

委托方因与湖南________公司、福州________公司产品质量纠纷一案,委托乙方律师代理诉讼,经双方协议达成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收甲方委托,指派某某律师为本案的诉讼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地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是:参与一、二审诉讼及执行生效判决、有诉讼和执行过程中有权代为签收法律文书、有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的权利及有权代为达成调解的特别授权;

四、本案律师代理实行协议收费,收费标准及支付时间如下:

1、本协议生效之日,甲方支付乙方代理事务杂费0.000元,;

2、本案胜诉后,按执行回超出180000元数额的70%支付律师代理费,在执行回的当日支付;

3、如甲方与对方达成换车赔款等和解协议,亦按达成协议的数额的70%支付律师代理费,在收到款项的当日支付;

五、本协议生效后,如甲方中途解除本合同,视为与对方达成和解协议,亦应按

第四条第3项的约定支付律师代理费;

六、本案的诉讼费用由林代为预支,在立案时预付。

七、甲方以其所购买的三一牌自卸车作为履行本合同的担保。甲方应于本协议签字之日起____日内将车辆登记证交乙方保存。

六、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至本案生效判决执行结案之日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3:购买手机委托代理服务合同

委托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传真: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受托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传真: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帐号:

根据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等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服务范围

一1项目名称:

一2项目地点:

委托服务的区域和面积:平方米,包括:

1.2.1住宅小区公共走道、通道、墙面、天花、电梯、天台、公共设施等日常清洁、保洁及收集垃圾。

1.2.2管理处办公室、管理用房及设备、地面、墙面、天花、洗手间的清洁、保洁及收集垃圾一期中国共产党景观区。

1.2.3地面、绿化带、喷泉池、休闲凳椅等外围四周区域的日常清洁、保洁及收集垃圾。

1.2.4日常生活垃圾清运指定地点。

1.2.5其它公共区域日常清洁、保洁及收集垃圾。

第二条委托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服务的内容及方式

由乙方向甲方派驻保洁员,采用承包方式,即由乙方包清洁人工、日常清洁材料、工具、设备、器械的方式,但固定的清洁设施(如各种垃圾桶、垃圾站)由甲方配备,乙方负责管理、维护。

3.1乙方派遣的服务人员应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和管理。

3.2乙方负责受托区域内的消杀工作。

3.3乙方负责冬季清雪的工具准备及撒盐工作。

3.4乙方负责将生活垃圾清运至项目指定地点,垃圾日产日清。

第四条服务人员要求

4.1服务人员数量及岗位设置:

4.2服务人员标准

管理人员标准:

4.2.1性别不限,初中以上学历,年龄要求30-45岁;

4.2.2具有较好的气质及外表形象,掌握及熟练运用各种服务礼仪规范;

4.2.3有大型高端住宅小区售楼处保洁或星级酒店客房保洁服务工作经验两年以上;

4.2.4具有刻苦耐劳精神,工作认真细致,有良好的组织纪律性;

4.2.5身体健康,熟练掌握地板打蜡、地面抛光、玻璃清洁等各项技能,会使用清洁设备。

4.2.6保洁员(包括楼内和外围)标准:性别不限,年龄不超过50岁,45岁以下的占比不低于50%;

4.2.7夜班保洁员标准,男性,初中以上学历,年龄要求30-45岁;

4.2.8外表形象佳,掌握及熟练运用各种服务礼仪规范;

4.2.9有大型高端住宅小区保洁工作经验一年以上;

4.2.10具有刻苦耐劳精神,工作认真细致,有良好的组织纪律性;

4.2.11身体健康,熟练使用各项保洁工具,有售楼处或商场工作经验。

4.3服务人员工作时间要求:

4.3.1管理人员工作时间:单休,具体执岗时间结合物业中心实际要求时间制定。

4.3.2保洁员工作时间:单休,具体执岗时间结合物业中心实际要求时间制定。

4.3.3夜班人员工作时间:单休,具体执岗时间结合物业中心实际要求时间制定。

4.4服务标准见(附件一:环境清洁专业服务标准)

第五条服务费标准

5.1本合同期内,甲方依据如下标准向乙方支付费用:

5.1.1管理人员的费用为每人每月人民币:整

5.1.2保洁人员的费用为每人每月人民币:整

5.2如甲方需要乙方增加或减少服务人员数量的,以双方签字确认的服务人员明细为计算依据。

5.3上述费用已含人员工资、国家法定节假日工资、餐费补助,保险、福利、办公费用、保洁用具、保洁物料用品费用、管理酬金及税金。

5.4上述保洁服务费中包含物料及乙方管理费。保洁人员日常使用的工具以及清洁用品(包括但不限于垃圾车、扫把、簸箕、玻璃刮、消毒水、垃圾袋、洗手液、清洁剂、漂白粉、洁厕灵、碧丽珠、空气清新剂、卫生球等);甲方除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外,无须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5.5月均费用为:元,合计费用为:元。

第六条服务费支付方式

6.1服务费按月支付,具体付款方式为:

6.1.1乙方于每月5日前将月工作总结及服务人员的实际出勤打卡记录报于甲方,甲方按照乙方每日实际出勤人数支付服务费用。

6.1.2经甲方同意确认后,甲方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服务费以转账方式支付乙方。

6.2在达到合同约定甲方付款进度时,乙方应提前5日向甲方发出提示付款的书面通知。

6.3若甲方对乙方提出的付款通知有异议的,甲方将在收到该付款通知七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发出异议通知且暂时停止支付,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经甲方同意确认后,甲方再行支付该笔费用。

6.4若乙方未及时发出书面通知导致甲方未支付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6.5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款项的同时,必须提供正式的税务发票。若乙方不提供发票,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该笔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同时,乙方不得因此而停止工作。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7.1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各项服务进行监督、检查和具体指导,有权要求乙方调换不合格的服务人员。若乙方提供的服务没有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甲方有权以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进行整改。

7.2监督乙方确保对服务人员进行业务、技术、政治思想教育和日常行政管理。

7.3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调整工作安排,直接调派服务人员完成特定工作内容。

7.4如需甲方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设施的,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相关材料达到相关部门的质量要求并可正常使用。

7.5甲方应确保乙方服务区域的供水、供电、通讯、消防、环境等设施设备齐全有效。

7.6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费用。

7.7乙方服务评估报告连续两月评分在70分以下的,甲方有权解除服务合同。

7.8甲方为乙方服务人员工作期间提供服务所必要的水、电、办公场所等条件。

7.9甲方为乙方服务人员提供统一的工作服装,服务期满后,乙方交还完好工作服装,如有损坏,依价赔偿。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8.1乙方保证其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是合法存在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资格和能力,并且已经取得国家及服务区域所在地政府管理部门的资质证书,具有承担本项目的专业资质条件。

8.2乙方应按照甲方标准要求服务人员统一工服、标牌,衣帽整洁,并自行负责服务人员的安全,自行为服务人员配置反光衣。

8.3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对约定服务区域提供服务,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保证工作时间按时出勤。

8.4乙方负责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其他日常管理,确保其派遣的服务人员具备相应工作岗位的工作能力和工作经验,思想作风正派,经过完整的培训,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并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8.5乙方进场后必须定岗、定编、定人,如有服务人员离职后,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及时补充人员,并须对调入人员书面征求甲方意见提交相关专业技能和资质证明。对于甲方确认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工作中不称职的服务人员,乙方应在48小时内无条件调换。

8.6乙方必须合法用工,承诺与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承担国家法律、法规规规定的用人单位义务,乙方负责服务人员的食宿、工资、社会保险、意外伤害险、财产损害险等。

8.7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务人员各岗位作业指导书及应急方案,甲方批准后应按其执行(如甲方有特殊要求的必须按甲方的方案执行)。

8.9杜绝服务人员发生漫骂、威胁甲方客户或侵占甲方公司财物等各种违法、违纪行为。

8.10乙方的服务人员对甲方或第三人的人身、财产造成损失的,应由乙方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

8.11对保洁员加强管理,杜绝发生肢体冲突、语言冲突或侵占甲方财物及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服务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8.12乙方现场人员在工作时间内,不得利用本现场定编人员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有业户需提供专项家政服务时,则须另行安排非现场作业人员跟进;

8.13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上岗打卡制度,甲方按照乙方每日实际出勤人数支付服务费用。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双方均应认真履行本合同,由于任何一方的过错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延迟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条件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如属双方过错,则根据各自过错大小,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

9.2乙方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指派的人员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均视为乙方的违约行为。

9.3本合同签订后,如甲方自身原因导致业务取消或延期的,甲方可以终止委托,并提前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应停止工作。因甲方自身原因终止委托的,甲方需对乙方按双方约定的工作进程所发生的实际而合理的费用予以补偿。

9.4甲方在本合同约定时间内无故拖延付款的,甲方应当对逾期付款部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违约金。

9.5如任何一方擅自终止履行本合同,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

9.6甲方根据考核标准(附件五:考评标准)对乙方日常工作进行监督管理。乙方提供的保洁服务不符合协议约定及考核标准的并构成违约,应按相应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其他

10.1以本合同为目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通知均应以亲自递交、邮递、特快专递或传真发至文首列明的联系地址和/或联系方式,否则不发生效力。如果拟接受通知的合同一方的联系地址和/或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则其应在发生变更情况之日起一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10.2双方承认保密信息构成有价值的商业秘密。双方同意严格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使用对方的保密信息,未经对方的事先书面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或允许向第三方直接或间接地透露保密信息。

10.3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遭遇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相应情况用书面通知对方,并于7日内提供不可抗力发生的详情及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根据不可抗力事由对履行本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变更本合同约定。

10.4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或索赔均应当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5其它有关事宜见附件,附件是本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根据实际发生情况,经双方协商并由有权代表人签字认可可以对附件条款进行修改或增减。

10.6本协议和附件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日期:____

篇14:购买手机委托代理服务合同

委托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甲方自愿将下列房地产交易事项委托乙方代理,并就房地产委托服务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事项

(一)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存量房_________项代理服务:出售、出租、置换、求购、求租。

(1)_________[出售][出租][置换]房地产基本情况:房屋座落于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巷)_________号_________栋_________单元_________层_________号,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_结构,用途为_________,房屋权属证书号为_________(《房地产交易市场准入证》证号为_________),《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_________,使用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___至_________止,委托_________[售出][租出]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_,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_________元)。

(2)[求租][求购][求换]房地产基本要求:房屋区位为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楼层为_________层,_________[房价][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其他要求为:_________。

第二条 委托权限

甲方选择以下第_________项委托权限:

(一)特别授权:甲方全权委托乙方代为办理本合同第一条委托事项,代为行使甲方的权利,乙方以代理人的身份直接与第三人洽谈有关委托事项,开展相关工作,并代为签订房屋交易合同。

(二)一般授权: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本合同第一条委托事项,乙方为甲方提等方面的服务,协助甲方达成交易,并由甲方与第三方签订房屋交易合同。

第三条 代理服务费结算方式及付款期限

(一)乙方完成甲方所委托事项,并协助甲方与第三方签订合同后_________日内,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务费,其金额为房产成交额的_________%,或按_________计算。

(二)甲方应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与乙方结算代理服务费:

(1)一次性付款:甲方应于_________时将代理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_________元)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2)分期付款:甲方应于_________时预付代理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_________元)给乙方,余款于_________结清;

(3)其他方式:_________。

第四条 合同履行期限

本合同履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如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乙方未完成委托事项,甲方_________[同意][不同意]合同履行期限顺延;甲方同意顺延的,合同履行期限顺延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五条 甲方应履行的义务

(一)甲方应对出售、出租、置换的房屋,保证该房屋权属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二)甲方不得委托代理下列房地产交易:

(1)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方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2)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3)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末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6)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或者出租抵押房地产的:

(7)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三)甲方在委托乙方代理上述房地产交易事项后,不得再委托他人重复代理,若发生多头代理的情况,应赔偿代理费_________倍的经济损失。

(四)甲方应充分尊重乙方的代理权及劳动成果,不得将乙方提供的房源推荐给第三人,或未经乙方同意私自与乙方提供的客户联系、交易,若发生此种情况,约定赔偿人民币_________元。

(五)甲方一般授权乙方代理交易的,甲方应按照与乙方共同商定的时间及地点,并在乙方的协助下,与第三方签订交易合同,合同一经订立,应即支付代理费。

第六条 乙方应履行的义务

(一)乙方应将甲方的委托信息予以公示,向甲方通报其委托事项的真实进展情况。

(二)协助甲方洽谈并签订合同,为甲方提供相关的咨询服务。

(三)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四)根据市场及客户要求需变更委托事项或转委托的,应征得甲方的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约定。

(五)乙方代理房屋出租业务的,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乙方应与出租产权所有者订立合同,在规定期限内完善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七条 违约责任

甲、乙方如有一方或双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款,由违约一方按照_________的比例支付违约金给另一方;如因甲、乙一方或双方的违约行为给对方或者第三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

(一)提交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_________;

(三)_________。

第九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方_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_份。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三)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篇15:购买手机委托代理服务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纳税编码:_______

为加强税收征收管理,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甲、乙双方经协商于某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于某_______市签订如下委托代征税款协议书,并保证严肃履行。

一、甲方依据_________的有关规定,委托乙方代征税款。

二、乙方应遵守代征_________税规定:

1.代征范围:_________;

2.征税对象:_________;

3.代征时限:_________。

4.代征税款时,应向纳税人开付税务机关规定的完税凭证。

三、乙方应按要求开设税款专户,税款专户要求为对公账户、专户专用、不准提现金、不计提利息。

按“存款双限”规定,将代征的税款存入专户安全管理,“存款双限”为限期_________天,限额_________元,凡达到其中一项均应即时存款。

按“结报双限”规定及时解缴已代征的税款。现行“结报双限”为期限_________个月,限额_________元,凡达到其中一项均应即时解款。办理票,款结报缴销手续时,应如实报告代征税款和票证使用情况。

四、乙方在代征过程中遇纳税人拒绝代征时,应在24小时内报告甲方,由甲方依法处理,乙方不得对纳税人进行处罚。

五、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代征税款所必须的税收票证,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履行代征义务。

六、乙方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票证管理规定、领取、使用、保管、报缴票证。甲方有责任对乙方的代征工作进行指导。因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的废止或修订致使本协议失效或部分失效时,甲方负有及时通知乙方并要求修改协议的责任。

七、甲方按照有关规定在乙方代征税款后_________日内按代征税款总额付给_________%的代征手续费。

八、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代征税款的情况。

九、乙方应自接受_________之日起,按本协议书的内容独立履行代征税款责任,不得再以任何名义或形式再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代征税款。

十、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协议,乙方有权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要求甲方履行义务,并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2.乙方违反本协议,甲方有权按照国家税法有关规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并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3.因乙方责任造成税款损失,乙方应全额补偿。

4.税收票证损失的,属有价证券的,由乙方照价赔偿,属现金管理票证的,如实赔偿。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

十二、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

十三、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双方主管单位各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篇16:购买手机委托代理服务合同

甲方(委托方): 地址:

电话:

乙方(代理方): 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

一、甲方将其拥有电子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图书 等共部(详见第三条)委托给甲方独家代理。代理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共 年(以最后一年当年电子版权使用收入最后一次结算日为合同截止日期)。

二、乙方代理内容如下:

1.推广和开发甲方所委托的电子版权。包括:与北大方正网络事业传播部、清华同方学术期刊电子杂志社图书工程中心、超星数字图书馆、中国书生、中国数字图书馆等电子图书出版公司和数字图书馆机构合作,以各种技术格式制作和销售上述著作的电子图书;与其他网络和电子媒体合作,对甲方所委托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进行开发利用,实现其价值增值。

2.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甲方权益,与电子版权的使用方进行相应的谈判、签订合同等事宜。所有合同以复印件形式送甲方备案。

3.甲乙双方同意:电子图书的数据统计方式、销售数量、销售收入、结算金额和结算时间均以电子版权使用方的服务器、软件和其他约定的统计记录为准,由乙方核准后,加盖使用方和乙方公章后送甲方备案。

4.乙方有义务通过各种技术和统计调查手段,独立验证电子版权使用方所提供的数据的准确性,维护甲方利益。同时,乙方有义务广泛监督甲方电子版权在互联网和电子出版领域的合法使用情况,并及时进行交涉和谈判,维护甲方权益,并将相关情况通报甲方。乙方定期将甲方电子版权的总体使用和推广情况汇总,向甲方通报。

5.由乙方代理的甲方电子版权,其使用收入按照乙方与使用方签订合同所规定的分配比例和结算方式,归甲方所有;乙方按甲方电子版权收入的15%收取服务费用。

6.结算方式:乙方有义务向电子版权的使用方及时催要甲方的应得收入,并在使用方结算到期时并扣除乙方应得的服务费用后,保证甲方的应得收入及时到帐。

7.乙方应保证甲方所提供的电子文档不被非法使用,保护其知识产权,并不得更改其图书的所有的版权信息和内容。

8.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所拥有著作的电子文档和书籍以便乙方制作电子图书;甲方对其所声明拥有的电子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承担相应责任,并应保证所提供的文档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自行负责所提供的文档所引起的侵犯第三者相关权益所引起的纠纷。

9.甲方应保证在合同期限内,不将其声明拥有的、并已委托给乙方的电子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再将本合同所涵盖的代理权委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甲方仍拥有自行使用其电子版权的权利。甲方在合同期满后可选择收回授权或继续续约。

10.如在合同有效期间,代理方由于经营困难、业务转向等原因造成无法有效行使代理权,则授权方可收回授权,自行处理与其电子版权相关的一切事务。

三、授权范围

1.甲方同意将其已出版书籍的电子版权委托给乙方代理,详细清单见附录。

2.甲方同意其在合同有效期内所出版书籍的电子版权预先委托给乙方代理。

3.甲方申明拥有上述图书的电子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本协议一式两份)

篇17:购买4G智能手机协议

甲方姓名:

甲方移动电话号码: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现就甲方在丙方处购买4G智能手机,乙方为此同意向甲方提供优惠购机方案等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在丙方销售网点_____________________,凭其入网登记拥有使用权的移动手机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参加乙方与丙方联合开展的4G智能手机 “和分期(全网信用购)” 消费金融分期购机合约活动。

(一)本协议办理的合约活动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读取活动描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协议有效期同活动有效期:

__________________(读取活动生效日期-活动失效日期)_______________

(三)在上述条件下,丙方同意以与甲方自行协商确认的优惠价格向甲方出售4G 智能手机一台,具体品牌机型为______________,对应IMEI 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承诺

(一)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对本协议所约定的号码不办理销号、停机、过户、分合户等业务;当客户单方面提出解除合约或违约的,乙方有权在甲方违约的次月1 日起解除本协议,乙方对已赠送且未使用的赠送话费不予退还、停止赠送剩余赠送话费。

(二)如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按约定使用中国移动通信网络服务,甲方须向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及违约金(两项之和),具体标准如下:

赔偿金:甲方退还乙方已赠送话费总额.

例:甲方承诺在网24个月及每月话费消费标准100元,乙方每月赠送话费40元,甲方已履行10个月后,于第11个月违约,则赔偿金为10个月*40元/月=400元。

违约金:甲方未履行月份数*承诺的每月话费消费标准*30%。

例:即未履行月份数14个月*每月话费消费标准100元*30%=420元。

甲方共计需向乙方支付金额为400+420=820元。

(三)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脱离乙方网络,并同意按每月话费消费标准__________元(不含手机支付、代付费用、梦网结算类等业务费用),若甲方每月话费消费不满__________元(包括因号码欠费后无任何消费的情形),乙方有权按本协议约定的每月话费消费标准予以补收。

(四)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根据甲方选择的 合约档次,套餐生效后的次月开始,每月2日乙方从甲方现金账户(不含已开发票的预付费金额)代收甲方和包红包还款金额 元,同时赠送甲方 元话费,赠送的话费不可冲抵红包还款,赠送话费当月有效且不可打印发票。若甲方现金账户余额不足,导致代收未成功,则乙方不赠送话费。若甲方连续超过3个月未按时足额存入需代收的金额,在甲方补足存入每月需代收金额后,乙方可最多回溯补送3个月的话费。因甲方未按时足额缴费导致影响代扣结算,产生的违约金或影响个人征信,由甲方自行承担。

(五)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使用乙方指定的4G 套餐系列资费,并使用4GSIM 卡,并同意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仅做套餐升档的资费变更,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后,若甲方需更改上述资费套餐的,甲方应自行到乙方营业厅办理相关手续,否则乙方有权视为甲方同意继续使用原资费套餐并继续向甲方收取相关费用。

(六)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承诺所购买的4G 智能手机与甲方购机号码绑定使用,且每月连续产生通信行为及消费,否则甲方应按本协议第四条承担违约责任。如甲方所购买的4G 智能手机因交予维修导致违约,在解除本协议起的两个月内,甲方能够提供维修的有效证明,双方同意不纳入违约范围,继续按本协议约定履行,协议有效期相应顺延。

(七)为获得更好的智能机使用体验,甲方所购买的手机已配置部分实用的应用程序,且附带的部分应用程序在运行时可能会搜集个人信息,甲方可自由选择使用或进行卸载,相关的应用介绍可登录 获取。

(八)为获得更好的智能机使用体验,甲方同时满足使用高清语音手机(VoLTE 手机)、打开手机上的高清语音开关、使用USIM 卡和开通4G 上网功能四个条件后,乙方将为甲方免费开启高清语音功能,该功能无月租费用,甲方通过该功能进行高清语音通话或高清视频通话的计费标准与甲方现在使用的资费套餐标准一致,甲方可视个人情况自行选择取消该功能。通话双方均需满足上述四个条件后,方可进行高清语音通话或高清视频通话。

三、说明

(一)在甲方全部履行本协议第二条的承诺事项前,甲方对其以优惠价格向丙方购买的4G 智能手机仅享有使用权,所有权仍然属于丙方,在甲方履行完本协议约定的全部义务且协议有效期届满后,手机方归甲方所有。

(二)甲方预存或获赠的话费仅限本协议所明确的甲方移动电话号码使用,不能提取现金,亦不能转移到甲方的其他移动电话使用。预存或赠送话费不计入每月发票大写报账金额内,未使用完销户后不能调账退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可打印预付费发票,只能打印月结发票的实际缴费金额,赠送话费部分不可打印。乙方赠送甲方的话费可抵扣除手机支付、代付、彩铃月租、国际及港澳台业务、梦网结算类等业务费用之外的中国移动自有业务费用。

(三)甲方参与的“和分期(全网信用购)” 消费金融分期购机合约活动中,贷款业务相关规则以甲方在中国移动和包APP中签订的协议内容为准。

(四)甲方参与乙方多个活动的说明:

1.如甲方号码原来没有生效的合约活动,可以直接办理本合约活动。

2.如甲方号码原来有1个生效的合约活动,可以办理本合约活动,办理后两个合约活动并存生效,在两个合约活动的消费标准生效的重叠期内,将按两个合约活动的消费标准之和收取费用。

3.如甲方号码原来有2个或2个以上生效的合约活动,则不允许办理新的合约活动。如因乙方系统愿意或甲方采用异常手段等原因导致甲方号码成功办理了3个或3个以上合约活动,在合约活动的消费标准生效的重叠期内,乙方有权利按甲方所办理的所有合约活动的消费标准之和进行补收费用。

四、三方同意

(一)为确保甲方正常使用移动业务,乙方默认向甲方提供通话、短信、GPRS 上网、4G 上网等基础业务功能,客户不使用不计费,使用后的具体业务计费标准按客户登记资费计。

(二)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购机号码不得与活动手机分开使用,否者视为甲方违约。乙方将每月判断上月甲方是否违约(若当月甲方购机号码未在活动手机上产生通信,则视为甲方违约),并有权在判定甲方违约后的次月1 日起解除本协议,乙方对甲方未使用的赠送话费不予退还,并停止返还/赠送尚未返还/赠送完毕的话费额度。乙方保留上述权利,也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合约活动继续生效。

(三)本协议涉及的甲方所购买的4G 手机,购机发票由丙方提供,均按照现有国家三包服务标准,由手机厂商负责提供售后服务。依照国家三包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甲方可凭发货票和三包凭证享受修理、更换、退货的权利。本次购买的终端厂商售后服务网点地址以丙方明确为准。

五、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签订的《中国移动通信客户入网服务协议》的附件,与《中国移动通信客户入网服务协议》同时执行。本协议未约定的内容,以《中国移动通信客户入网服务协议》的约定为准。

六、甲、乙、丙三方承诺对本协议的各项内容严格保密。

七、本协议有效期内,因不可抗力等情况致使协议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三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八、本协议自甲方盖章或签字,乙方、丙方分别盖章并加盖办理当日乙方、丙方销售网点日戳、由办理业务的经办人签字或签章后生效;本协议有效期至__________(读取活动失效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

九、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三方可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解决的,三方同意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声明

本人(甲方)已认真、仔细地阅读了本协议及其附件《和分期(全网信用购)活动告知书-手机类》,乙方或丙方营业员已向本人作详尽的提示与说明,本人已理解并同意所有协议及其附件条款,本人自愿签订。

甲方:(盖章或签字) 乙方:(套印公司合同章)

经办人(签名):

丙方:(签章):

经办人(签名):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篇18:流动电话服务及购买手机协议_合同范本

流动电话服务及购买手机协议

1.含义 1.1 以下词汇之特别含意已详列如下∶

“附属”指有关个体,其他个体直接或简接控制,受其控制或处于共同受制的个体。

“协议”指本条款及细则,申请表及其他_________与客户就流动电话服务之提供而签订的附属协议或类似的协议。

“适用法律”有关任何人士,行动或物品指:

a.任何于香港或其他国家(或国家之政治分区)而又适用于其中一方之法律、法例或规条;

b._________于香港或其他国家(或国家之政治分区)持有之牌照下所需履行之任何责任;

c.任何于香港或其他国家(或国家之政治分区)而又适用于其中一方之合法的裁决、决定、指令、指引、声明或工作守则;

d.任何适用之国际公约或协议。

“申请表”指背页、夹附或以上之申请表,或以任何其他文书或电子申请途径。

“自动漫游服务”指_________因应不时制定之额外条款及细则而供应之服务,容许客户使用其流动电话设备,流动电话号码及机灵咭以作拨打及接收香港以外的来电或在香港以外使用_________(或其他第三者代_________)不时提供的任何其他服务,并入账至其_________账户。

“费用”指所有有关_________就提供流动电话设备及/或流动电话服务不时厘定之收费,包括接驳,附加费用,最低收费,月费服务,话音通话时间,数据用量,漫游,登记,办理手续,内容,取消,重新接驳,地铁/隧道/流动电话服务牌照月费及任何其他收费或费用(包括_________代第三者收取之账项)。

“_________”指_________公司。

“客户”指申请表上指明之“登记名称”。

“香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资讯服务”指新闻、资料、财经、支账、网上商业交易、游戏、体育、音乐、图案、下载、流动赌博或_________不时提供予客户有关内容或数据性质之其他服务。

“地铁/隧道/流动电话服务牌照月费”指所有不时根据_________厘定的形式应向政府或第三者缴交的费用,包括与使用流动电话服务及(如适用)与流动电话设备有关的机构,如其他营办商,隧道营办商及铁路公司。

“商户”指透过流动电话服务售卖商品或服务予客户的第三者或客户考虑自其处购入,建议或实际购入商品或服务。

“讯息”指短讯、电子邮件或其他任何媒介或情况下出现的讯息。

“最短合约期”指任何组成本协议一部份的任何文件内列明申请流动电话服务的最短固定期限。

“流动电话设备”指流动无线电话手机,其他无线装置,登入装置或与流动电话服务一并使用的装置,并包括无线或登入装置的配件。

“流动电话服务”指客户透过本协议申请之_________数码流动电话服务及_________不时提供予客户之任何其他服务(不论是否流动电话服务)并包括增值服务。

“网络”指_________的流动电讯网络。

“号码”指_________分配给客户的流动电话号码以使用流动电话服务。

“营办商”指除_________外之任何持有有效及运作中的移动传送者牌照,公共无线电通讯服务牌照或流动虚拟网络营办商服务牌照的香港流动网络营办商。

“密码”指任何身份证明代号,密码或其他保安方法足以证明客户身份以供登入或使用流动电话服务。

“个人资料”指pdpo内指明之含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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