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自查报告(热门八篇)
发布于2024-10-29 04:10,全文约 28502 字
篇1:加强党员干部监督管理专题自查报告范文_自查报告_网
加强党员干部监督管理专题自查报告范文
20xx年,我局党委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区纪委20xx年工作部署,结合发生在我局基层单位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深入分析案件发生的原因,吸取教训,强化措施,努力营造干净干事,稳定发展的工作氛围,为建设宜工宜居新青山作出新的成绩。现就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特别是加强党员干部监督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突出警示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自律意识
今年以来,我局以第十三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为契机,结合发生在身边的违法违纪案件,围绕“保持党的纯洁性,助推跨越发展”的教育主题,以警示教育为重点,开展了一系列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自律意识,保持思想纯洁、队伍纯洁、作风纯洁,营造风清气正的园林氛围。
(一)加强学习,思想上崇尚廉洁。
一是再次组织学习《廉政准则》和各级厉行节约有关规定。我局在五一、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前,组织全局中层干部开展廉政教育活动,重点学习《廉政准则》,教育党员干部严格做到“两个严禁”。节后,基层各支部和中层干部向局纪委上交节日期间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的《自查报告》。
二是举办廉政教育专题党课。局党委书记为全局党员干部上题为《淡泊明志宁静致远》的党课,要求广大党员干部时刻保持一颗“知足、平和、守节、奋斗”的心,以饱满的工作热情、高昂的工作激情、执着的工作痴情投入到创建生态宜工宜居新青山的建设中。
三是开展惩防体系制度的集中学习。我局重新修订《区园林局绿化苗木采购管理办法》和《区园林局绿化工程分包管理办法》,制定《区园林局深化治庸问责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的相关规定》,制作惩防体系制度专题廉政宣传展板8块,组织全局党员参加惩防体系重点制度测试一次。
四是组织学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今年9月,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监察部联合颁布并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我局纪委随即下发了在全局开展学习《规定》的通知,要求全局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规定》为行为准绳,自觉遵守,相互监督,党员干部率先垂范。五是编发20xx年度《廉政学习卡片》10期。重点学习了《青山区20xx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国务院和省市廉政工作会议主要精神、《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纯洁性的基本要求》等内容。
(二)开展活动,行为上自觉守廉。
一是观看红色电影。组织50名党员干部观看纪检宣传影片《远山》,组织200余名党员干部观看重大革命历史题材电影《忠诚与背叛》,撰写电影观后感30余篇,各支部召开专题会议交流观后感想8次。通过观看和平时期纪检战线先模人物恪尽职守、淡泊名利、公正执法的光荣事迹,和战争年代革命党人为了理想信念,浴血奋战,成就伟业,更加坚定了广大党员干部反腐败的信心和决心。二是开展革命传统教育活动。七一前夕,我局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和基层党支部书记赴洪湖,参观湘鄂西苏区革命烈士纪念馆、瞿家湾革命纪念馆,凭吊湘鄂西苏区革命烈士,接受了一次深刻的革命传统教育。三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今年4月下旬至5月上旬,我局8个基层党支部和局党委先后召开以“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促进园林事业快速发展”为主题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基层支部委员会和局党委一班人,对廉洁从政,始终“保持党的纯洁性”进一步形成了共识。四是设立“家庭廉政岗”。我局召开“家庭廉政岗座谈会”,在引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同时,将监督视野延伸到8小时之外。鼓励干部家属当好“廉内助”,在生活中为亲人绷紧安全绳、筑牢防腐墙、构建隔离带,当好宣传员,适时向亲人宣传廉政时事;当好服务员,支持亲人开展各项工作;当好监督员,关注亲人言行,及时发现不对苗头;当好联络员,发现有不妥言行时,及时与局党委联系,在最初和危害最小时纠正和挽救亲人。
二、突出健全制度,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今年,我局多次召开党委会和中层干部教育会,研究和部署反腐工作,通过制度建设、行为管理、风险防控等一系列工作,加强对全局工作人员的监督和教育,堵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缺口和漏洞,进一步完善制约机制,防止和杜绝腐败行为的再次发生。
(一)以规范的制度监督权力运行。我局将近年来制定下发的《中共青山区园林局委员会关于加强党员干部管理规定(试行)》、《中共青山区园林局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层干部管理规定(试行)》、《青山区园林局绩效管理办法》、《青山区园林局财务管理制度》、《青山区园林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城管工作考核奖惩及责任追究办法(试行)》、《青山区园林局绿化苗木采购管理办法》、《青山区园林局绿化工程分包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办法、规定和制度,进行了整理和修订,要求全局党员干部和各基层单位学习和遵守。通过规范的制度建设,告诉全局党员干部哪些事坚决不能做、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必须做,事情应该怎么做,做事的程序、步骤和标准又是什么,让大家了然于胸,付诸于行,同时也对权力的运行起到了较好的监督和约束,用制度管好人、用好权。
(二)用严格的管理控制行为失范。今年,我局围绕违法违纪案件发生的原因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从八个方面入手,认真开展源头治理工作:一是加强财务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下发《关于加强经济活动管理的通知》,制定并公开大额资金使用规范流程;二是加强信访接待工作。通过接访、下访,拓宽信息渠道,了解基层情况,切实解决基层单位、基层班子、党员群众反映的多种问题;三是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绩效管理制度。每季度对干部进行绩效考核,鞭策和约束领导干部更好地开展工作,既要干净,又要干事,更要出色地完成各项任务;四是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基层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工作,审计过程中,以中央及省、市、区下发的廉洁自律规定作为标尺来检验领导干部是否严格按规定去做;五是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的制度,所有工程接受局监督小组的全程监督;六是规范苗木采购和工程分包行为。按照新制定的管理办法,着重对基层单位确定苗木供应商和工程分包商的过程是否公开、透明、择优进行了监督,并开展半年备案检查工作;七是规范重大问题请示报告程序。各基层单位在签订土地购买、承包或租赁,资产出租、出售等合同前,除按规定履行民主决策程序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程序外,必须请律师审核合同是否规范、合理,是否损害国家、单位及群众的整体利益,从根本上减少基层领导自行其是的机会;八是严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范程序选拔任用干部,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
(三)靠风险的防控杜绝腐败滋生。今年六月,我局按照区纪委统一部署,从宣传教育切入,建立健全岗位风险预警防控教育机制,克服思想意识上的“三论”,增强党员干部风险意识和忧患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提升拒腐防变能力。一是召开部署会,建立三级预警防控体系,做到广泛发动,全员参与,消除“无关论”;二是组织学习,编发卡片,提高思想认识,做到全员支持,消除“无用论”。三是举办专题党课,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做到真抓实干,全员防控,消除“抵触论”。我局在岗位风险预警防控工作中,共清理规范职权231项;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8个,除绘制“四重一大”权力运行流程图外,结合园林行业权力风险防控重点,还制作了《绿化工程建设运行流程图》、《工程分包职权运行流程图》和《苗木采购职权运行流程图》;排查风险点55个,其中一级风险10个,二级风险37个,三级风险8个;制定防控措施45个;建立健全防控制度,汇编制度32个,其中重新修订制度4个,新建制度10个,构建了预警防控的制度体系。
三、突出“治庸问责”,增强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和进取精神
(一)坚持查访制度,注重教育提醒。我局今年出台了《区园林局关于深化治庸问责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的管理办法》,依据办法,局纪委重点针对工作不力,纪律不严,服务不优等方面的问题,在局内开展了多次查访行动,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优化园林发展环境。
(二)加强警示教育,增强责任意识。局党委、局治庸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多次以市治庸办曝光的案例组织开展学习讨论,以案例教育进行警示和启示,及时排查苗头性问题和工作环节、制度中的薄弱环节,及时修漏补缺。针对工作作风和经济活动中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及时剖析、及时整改,用事实教育全局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工作人员的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一年来,我局在加强党员干部监督管理上虽然做了不少工作,但是与上级纪委的要求还是存在着差距。仔细分析,问题发生的原因和工作的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反腐倡廉教育深度不够,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意识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少数党员干部对落实廉政责任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够;三是对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人员,特别是8小时以外和单独经营活动的监督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接下来,我局将加强领导,围绕区纪委的各项工作目标开展监督检查,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一是进一步抓好党员干部政治纪律教育,增强党性观念,真正让廉政教育入脑入心,自觉约束言行,同时加强遵守法纪法规的监督检查,从严执纪,加大违反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力度,加强对党员干部8小时以外生活圈和社交圈的监督;二是进一步抓好党务、政务、财务公开,重大事项公开,深化岗位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增强源头防腐治腐的工作力度和深度;三是加强对财务工作、工程建设、经济活动等重点工作,党政一把手、财务人员等重点人员,以及具体工作中的重点环节的监督和检查,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四是进一步抓好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最大限度地调动工作积极性,营造干事业的良好氛围,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更大成绩,团结全局干部职工为建设生态宜工宜居新青山而不懈努力。
篇2:领导干部两个责任自查报告_自查报告_网
领导干部两个责任自查报告
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西委发[]22号)要求,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着力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现就XX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落实工作意见,全面履行党建责任制
园区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州委七届五次全会和州纪委七届四次全会特别是、王东明书记和占一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学习了市委八届五次全会及市纪委八届四次全会精神,班子成员自觉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州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判断与任务部署上,强化使命担当,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一是成立了园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每月召开1次会议,研究部署党建和反腐败工作,督促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全年共召开会议6次。二是制订了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方案,明确了班子成员责任,确定了各股室的具体工作责任,责任到人、责任到科室,班子成员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向班子成员发放了提醒卡。三是班子成员均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规定,无违法违纪行为,3人按时提交了履行党风廉政职责情况报告。
二、贯彻执行“两个责任”,切实履职尽责
管委会制订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方案》,方案明确坚持党工委主动担责、主要领导带头尽责、班子成员有效分责,加快形成认识到位、责任明晰、履职尽责的主体责任体系,加快形成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有力、制约有效的监督责任体系。一是党政主要领导即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全面落实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责任,把党委的主体责任、自己的第一责任落到实处,把有关的重大问题研究透,把上级的具体要求体现到行动上,做到了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切实发挥了示范和表率作用。切实抓好“一把手”主动约谈下一级党组织和科室主要领导干部,把责任传递到人,把压力传导到位。二是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强了组织协调、严格了纪律监督、深化了作风督查、严肃查办了案件、强化了警示教育,从根本上把监督责任履行好,建立健全了相关制度,在落实主体责任上当好参谋助手、在履行监督责任上主动作为,协助党委抓好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推动工作落实。三是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均自觉把反腐倡廉作为份内之事、摆在重要位置,管好分管领域、抓好牵头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的协调会,研究反腐倡廉工作,经常过问上手抓,深入调研用心抓,勤告诫提醒、勤听取意见、勤督促检查、勤沟通情况,确保职责分工不留空白、责任落实不留缝隙,真正履行好分管责任。一年来,园区认真完成了各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做到了不折不扣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职责。
三、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市规定,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一是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州“十项规定”和市委“八项规定”,认真开展作风专项整治活动。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决策和部署上来,领导班子成员从自身做起,当好表率,带头查摆问题,带头剖析原因,带头抓好整改,整个活动进展有序、扎实深入,达到了预期目的,取得了实效。二是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认真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认真落实专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民主测评制度,落实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制度。
四、大力开展正风肃纪工作,坚决纠正四风问题
认真开展正风肃纪“10+3+n”专项整治,重点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从源头上、制度上、措施上着力纠正“四风”问题。一是制订完善《党风廉政制度》、《财务报销制度》、《车辆管理办法》、《重大开支管理办法》、《园区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建立重大事项决策、民主生活会、交心谈心、领导干部联系群众等制度,完善了党委、政务、财务公开,构建长效管理机制,做到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各项政务活动接受群众监督,避免了违纪违规事件的发生。二是结合园区工作实际,制订了《西昌市太和工业园区管委会关于开展廉政文化进工地活动的实施方案》,切实把廉政文化建设融入园区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的全过程,打造“阳光工程”、“廉洁工程”、“满意工程”,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预防腐败工作,实现园区工程优质高效、资金规范安全、企业诚实守信、干部清正廉洁目标。
五、加强督促考核,坚决查办违法违纪案件
领导小组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强化监督检查,“抓早抓小”,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的行为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苗头性问题及时诫勉,促进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廉洁自律。领导小组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工作议事日常,做到了年初有安排,平时有检查,半年、年终有总结考核,为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保证了中央、省委、州委、市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无论管委会业务工作,还是市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方面,都严格执行了党风廉政建设规定,XX年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无一人违纪违法。
六、全面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廉政宣传
制订了《西昌市太和工业园区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7年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约谈制度、关爱提醒制度、预警提醒机制,着力构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长效机制。加强学习教育和学习,将廉洁教育纳入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和“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积极开展廉政文化“十进”活动,以“一片、一书、一网络、一基地”等宣传教育平台为载体,充分利用《廉政暸望》、《党风与党纪月刊》、《党风廉政警示片》等正、反面两方面典型案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以案明纪,引以为戒,从中吸取深刻教训,坚定理想信念,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利。每月召开会议开展党风廉政规定的学习宣传和专题讨论,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针对园区工作量大,班子成员及时做到相互沟通,经常进行廉政谈心和座谈活动,提高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通过长效机制的构建和持续的宣传教育,园区干部职工工作纪律、工作责任、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得到加强,在全面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同时,全面完成了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推动了园区工作再上新台阶。
今后,我们将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以更加扎实的工作,做到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干部职工廉洁奉公,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生态田园西昌作贡献。
篇3:2024县司法局干部管理监督责任制度落实情况自查报告_自查报告_网
2019县司法局干部管理监督责任制度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为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建设一支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奋发有为的司法行政队伍,根据中央、省市和县委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动干部管理监督责任制度的落实,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认识,认真自查
㈠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亲自抓、负总责,成员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强化责任落实,并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自查。
㈡加强宣传引导。注重发挥宣传媒介的积极作用,通过简报、网络等媒体和宣传专栏,加大对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工作的宣传力度,在全局营造重视和支持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工作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㈢加强督查落实。组织有关人员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督促检查,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措施不实、落实不好的,要追究责任。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㈠强化干部经常性教育
通过主题教育、谈心谈话、廉政教育等形式,引导干部查问题、抓整改、明方向,教育干部规范从政行为,增强廉政意识,促进干部健康成长。
1.开展主题集中教育。重点围绕群众反映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教育引导干部增强责任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2.开展谈心谈话教育。建立干部谈心谈话制度,采取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或一般干部的谈话方式,做到“六必谈”,即干部队伍中出现不团结不和谐问题时必谈、干部在遇到困难或挫折时必谈、干部岗位变动或职务升降时必谈、干部廉政勤政方面群众有反映时必谈、干部因违规违纪受到问责时必谈、干部有其他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必谈。
3.开展廉政风险教育。发挥党员先锋模范的作用,强化廉政知识培训。依托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广泛宣传廉政知识,增强干部廉政风险防范意识。
㈡强化干部日常管理
按照党管干部、分级负责的原则,局主要领导负责局其他班子成员的管理;局分管领导负责所分管的股(室)、所、处、中心负责人的管理;股(室)、所、处、中心负责人负责所在单位一般干部的管理。
1.完善有关事项报告方式。对干部奖惩、学历职称变化、出国(境)、婚丧嫁娶、勤廉情况等事项,按照日常发生、年度考核、提拔任用三种情况,分别采取日常报告、年度汇报、任前申报的方式,及时向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报告。属新提拔对象,还应将报告事项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2.加强干部“德勤廉”考核。坚持把“德”的考核放在首位,综合“勤”和“廉”的表现,健全和完善考核办法,细化考核内容,明确评价标准,通过正反双向测评、个别谈话,全面了解和掌握干部的现实表现,进行综合分析、分类定级。
3.突出干部业绩记实考核。建立干部日常业绩记实考核制度,推行任务分解、个人承诺、日常记账、跟踪督查、综合考评“五步工作法”,采取月报、季评、年考方式,及时了解干部日常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并进行分级评定,形成干部“功”与“过”正反双向信息库。加强干部年度考核,全面了解干部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和履行岗位职责等情况。
㈢强化干部日常监督
加强对干部的多元化监督,通过建立健全各有关制度,实现组织监督、部门监督、社会监督、自我监督等方面的有机结合。制定完善了《沙县司法局警车管理制度》、《沙县司法局关于影响行政效能行为责任追究办法》、《沙县司法局岗位责任制》等日常管理制度。
1.建立监督员制度。聘请9位监督员,广泛收集社会各界的信息,并及时向局班子反馈。
2.建立“八小时以外”监督制度。在年度考核和任职考察时,实行“八小时以外”活动情况报告,要求干部以书面形式如实反映“八小时以外”遵守党纪国法、政治品质、道德品行等方面的表现情况,强化对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的监督。
3.建立干部信息公开制度。明确公开的内容、范围和方式,探索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结果在领导班子内部公开,适时向社会发布干部工作政策法规、所处室负责人职位空缺情况及其岗位要求等信息。试行考察对象或拟任人选的基本情况、群众信访件查处情况在适当范围内公开。建立干部工作社会评价机制,接受干部群众的评价和监督。
4.建立干部廉政预警和防范机制。采取“廉情积分”办法,对积分在预警线以下的干部,分别实行廉情预警,并记入干部廉政档案,定期进行分析研判,提出整改要求。强化对党政“一把手”和关键岗位干部的风险防控,通过风险排查,确定风险等级,分层制定防控措施,分级落实防控责任。
㈣突出重点对象监督
制定了沙县司法局干部管理监督责任制度和沙县司法局干部管理监督责任流程图,对重点监督的干部,抓住最敏感、最关键的监督内容,运用不同的方式,进行针对性监督,提高监督的实效性。
1.主要领导。通过季度分析、年度会审、“一报告两评议”、重大事项及时公开等措施,着重监督权力运行情况。对局长重点监督在重大决策、干部任免、大额资金使用等用权情况,以及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情况,防止“一言堂”。监督对县委和县研究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对副局长重点监督所分管的工作在项目、资源安排使用等用权情况和上级领导重大决策的贯彻执行情况,落实选人用人责任审查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三责联审”,进一步规范用权行为,实行“阳光操作”。
2.关键岗位干部。采取半年自查、即时查核、年终考评的办法,通过查职责、防懈怠,查程序、防违规,查廉洁、防贪腐“三查三防”,监督其是否依法依规按章办事,是否公正履职,是否利用职便谋取私利,是否顾全大局敢于担责。特别是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要即时进行调查核实并作出处理。
㈤深化司法行政工作
1.人民调解为民行动。今年来,先后成立了县统战部、旅游局和台胞亲属人民调解委员会和7个个人命名的调解室,其中县统战部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全省首家;积极探索成立区域性人民调解组织,筹建月池小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厦沙高速南阳工段人民调解委员会,努力实现“哪里有纠纷,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同时对村(居、社区)调委会进行督查,实现“五落实、六统一”,即组织、人员、报酬、场所、制度落实,名称、印章、标识、徽章、程序、文书统一。目前,全县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和调解组织237个,人民调解员和人民调解信息员共2246名,督查村(居、社区)调委会140个,全面构筑成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2.法律服务惠民行动。继续深化“法律服务到一线,司法行政促发展”和“法律体检”和“点对点”法律服务等活动。一是成立了局重点项目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收集掌握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制定下发了《沙县司法局关于做好县级以上重点项目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组建项目法律服务顾问团,对我县29个市级重点项目逐一明确挂钩领导、挂钩律师事务所和公证处,开展“结对法律服务”。二是紧紧围绕改善和保障民生,扩大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开展百名法律服务工作者进百村“送法律、解民忧、促和谐”活动,印发入户联系卡26000份,发挥职能,当好“四员”。三是建立完善与法院、检察机关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规范律师与法官、检察官关系,形成律师、法官、检察官良性互动机制。在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建立民事行政检察联络点,聘请了16名首批民事行政检察联络员。今年来,全县律师所担任法律顾问80家,办理各类案件230件,提供法律咨询2710人次,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322万元;公证处办理各类公证799件;基层法律服务所担任法律顾问56家,代理各类案件106件,办理见证125件。
3.法律援助便民行动。加大法援宣传力度,注重法援文化建设,开展“关爱农民工工程”、“爱护妇女儿童工程”、“法律援助进农家(社区)”、法律援助宣传月等活动。“四快捷”(快捷咨询、快捷受理、快捷解难、快捷监督)打造法援“名片”,方便服务群众。今年来,“12348”接受来电、来访法律咨询1626人次,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64件264人次,依法为贫弱群体挽回经济损失约398.26万元,运用联调机制成功解决群众诉求37起。
4.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安民行动。按照“场所标准化、宣告程序化、文书格式化、工作统一化”的要求,抓好社区矫正宣告规范化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充分运用福建省社区矫正管理系统,配备定位手机224部,定位手机配备率达99%,不断提升社区矫正质量和水平。规范调查评估、交付衔接、分类管理、教育帮扶、考核奖惩等工作,完善监管处罚、治安处罚和刑事处罚衔接体制,强化管控措施。进一步深化特殊人员“1+8”模式创业,落实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帮扶、社会保障等政策,进一步增加社会和谐因素。
5.法制宣传利民行动。全面实施“六化”模式普法,扎实推进“法律六进”活动,继续深化“”普法。开展民主法制领域改革专项工作,结合司法局职能特点,草拟了《--2020年沙县司法局法治创新改革思路》,提出了队伍建设、法制宣传、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方面的改革措施,并分别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司法行政体制改革,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今年来,全县共组织开展法制培训、讲座194场次;开展各类宣传咨询活动145次,解答法律咨询XX0人次;分发宣传资料65000多份,书写标语4248幅,展出挂图625余幅,出宣传栏378期,制作固定宣传标语4处8条。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从自查的情况看,我局能严格按照干部管理监督责任制度贯彻落实,没有发生违反制度的现象,但离上级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干部选任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干部选任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一些基础性工作还需进一步完善。
今后,我局将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对干部管理监督责任制度的学习宣传力度,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干部管理监督责任制度的意识。二是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三是认真做好基础性工作,如干部管理监督廉政手册等。
篇4: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自查实施办法_自查报告_网
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自查实施办法
劳动部、财政部、审计署关于颁发《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实施办法》的通知
劳部发〔1995〕2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财政厅(局),审计厅(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规定,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加强对国有企业(公司)工资内、外收入的宏观控制与管理,建立企业工资分配的自我约束机制,既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又维护国有资产所有者的权益,我们制定了《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实施办法》,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规定,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加强对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的宏观调控与管理,建立企业工资分配的自我约束机制,既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又维护国有资产所有者的权益,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国家有关企业工资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是对企业工资内、外收入实施监督检查的依据。
第三条 按照企业隶属关系,实行国家统一指导,分级监督检查负责制。
第二章 实施范围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类工业、交通、内贸、金融、外贸、农林、文教、外经等全部国有企业。
第五条 本办法中的“工资内、外收入”,包括企业发给职工的全部工资性收入。
第三章 监 督
第六条 企业劳资、会计人员对本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等情况实行内部监督。
第七条 企业劳资、会计机构或劳资、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领取工资内、外收入的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更正、补充。
第八条 劳资、会计机构或劳资、会计人员对违反国家劳动工资、津贴补贴、其他收入等规定的收支不予办理。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劳资、会计机构或劳资、会计人员必须向上级主管单位提出书面报告,请求处理。上级主管单位在接到劳资、会计机构或劳资、会计人员的报告之日起一个月内,必须作出处理决定,并对决定承担责任。劳资、会计机构或劳资、会计人员对处理结果有异议,必须报财政、劳动、审计机关,接到报告的机关应当负责处理。劳资、会计机构或劳资、会计机构或劳资、会计人员不向上级主管单位或财政、劳动、审计机关提出报告的,也负有责任。
第九条 企业必须接受劳动、财政、审计部门依照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的监督,如实提供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等有关情况,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第四章 检查内容
第十条 企业年度工资总额(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工资总额构成口径)来源、发放、结余情况。
(一)工效挂钩企业:
1.按照国家工效挂钩政策规定,年度工资总额的提取、使用、结余情况。
2.临时工、计划外用工年度应提工资总额及实发数情况。
(二)工资计划管理或工资总额包干企业:
1.企业执行国家下达的年度工资计划或工资总额包干方案的情况。
2.临时工、计划外用工年度应提工资总额及实发数情况。
第十一条 企业发放给职工的年度工资总额外的各种收入、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等情况。
第十二条 企业执行本地区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情况。
第十三条 企业执行国家关于《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情况。
第十四条 企业经营者从企业、上级主管部门等渠道获取的年度工资内、外收入情况。
第十五条 按照经劳动部门审核签章的《工资总额使用手册》从银行支取工资的记录情况。
第十六条 企业年度劳动工资统计报表数据填报情况。
第十七条 企业职工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和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情况。
第五章 监督检查方法
第十八条 企业按照监督检查内容每年年末对本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等情况实施一次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九条 企业主管部门按照监督检查内容每年年末对其所属企业进行复查;由企业的主管部门将企业自查情况和主管部门复查情况,汇总上报劳动、财政部门。
第二十条 劳动、财政、审计部门每年选择部分企业对其工资内、外收入和经济效益情况进行检查。
第二十一条 对重点检查企业,可责成其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具经劳动部、财政部、审计署三家共同专门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对企业工资内、外收入和经济效益情况进行专项审计的报告。
第二十二条 劳动、财政、审计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进行企业工资内、外收入和经济效益审计的情况实施监督,对不按规定进行审计的,予以通报批评或取消其进行企业工资内、外收入和经济效益审计的资格。
第六章 罚 则
第二十三条 劳动、财政、审计部门处理违法违章都应当立案,查清事实,依法处理,并将处理决定书面通知企业或当事人。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违法违章行为之一的,除责令限期纠正外,可酌情对当事人处以相当于其本人二个月工资以内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任企业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调离原岗位:
(一)拒不自查和拒绝接受劳动、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的;
(二)上报劳动工资统计数据弄虚作假的;
(三)在国家有关规定之外,超提、超发工资内、外收入的;
(四)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
第二十五条 对违法违章企业,由劳动、财政、审计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并按违纪金额的20%~50%处以罚款。
第二十六条 对违法违章的企业或当事人进行罚款,要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罚款单,罚没收入一律上缴财政部门。
第二十七条 企业超提的工资内、外收入要依法补交有关税收,并冲减下一年工资内、外收入列支额度。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劳动部会同财政部、审计署组成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小组,负责组织对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劳动部、财政部、审计署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实施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篇5:2024最新领导干部两个责任自查报告_自查报告_网
2019最新领导干部两个责任自查报告
对照《中共哈密地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三严三实”、党章、廉政准则、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地委十二项规定,认真查找了自身在政治不够坚强和“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现将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两个主体责任”问题
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两个责任”,把党组(委)从抓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转变到了主体责任,这是我们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进一步深化和发展,意味着党组(委)是领导主体、落实主体,同时也是执行主体和推进主体。局领导班子认真对照检查在后发现在落实“两个责任”方面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思想观念不强。“两个责任”的提出,是新形势下加强反腐败制度保障的重大举措,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影响。局领导班子没有深刻认识到其重要性,没有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渎职”的意识,没有将党风廉政建设放到煤炭行业工作大局中去通盘考虑,没有切实做到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同考核。
二是制度机制不健全。没有适时修编和制定实施方案,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使“两个责任”落实情况无法保障。如:XX年10月地委下发了《关于印发哈密地区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意见的通知》,接到文件后发现并无我单位任务,便没有安排专人制定本单位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7年工作规划,使本单位反腐败工作存在制度上空白,没有紧跟中央、自治区、地区反腐败的步伐。在XX年底绩效考核后才及时整改补漏。
三是责任追究落实不好。对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的检查、党风廉政责任制的检查考核与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工作目标考核、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等工作没有经常性开展,没有形成常态化。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没有及时研究解决,没有督促整改落实。
四是反腐倡廉宣传做的不好。局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不丰富,形式单一,有走过场的思想。在平时的工作中,虽每周都集中学习党建、党风廉政、上级文件、法律法规,但是真真活动开展较少,即使开展了活动也没有新意,干部职工的参与性不强。
二、“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形式主义方面
一是学习风气不正。存在重业务轻学习的现象,政治理论学习“一阵风”,不能持久保证学习时间、次数和质量。认为本单位是行业执法部门,过多的强调对煤炭行业法规等专业知识的学习,放松了政治理论学习,对政治理论学习的系统性重视不够。如对中央、自治区、地区的方针政策只是安排了学习,没有结合实际深入讨论,充分理解,满足于应付工作,满足于对理论政策的一知半解,不能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实际工作思路,促进工作的措施,做好工作的本领不够。面对煤炭行业迅猛发展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不能为地委行署决策提出前瞻性见解和思路。
二是文风会风不实。对有些工作认为开过会就算贯彻了、发文了就算落实了。对后期环节缺乏跟踪、检查和指导。狠抓落实的力度不够,对工作的责任主体、阶段目标、时间控制、评价标准,没有结合本地实际提出明确贯彻要求,工作抓而不实、抓而不细,浮于表面,不能达到预期效果。比如到目前为止,针对节假日和敏感节点,在安全生产监管方面就转发自治区煤管局、新疆煤监局和地区安委会、安委办的文件28份,没有结合本地煤炭行业安全生产实际提出具体贯彻措施,落实效果不佳。
三是调研不够深入。在企业调研中只看生产一线,不看职工后勤保障,只重视生产设施的投入,不关注职工生活设施改善。调研深度、广度不够。比如近几年推进高产高效现代化标准煤矿建设,把重点放在了项目的快速推进上,忽视了生产矿井生活设施的改善。每次到煤矿企业生产一线和井下调研检查得多,对职工的“两堂一舍”生活设施检查得较少,职工的生活条件得不到有效保障,影响职工队伍的稳定。
四是存在弄虚作假现象。认为有些工作无关大局,没有必要过于较真,有弄虚作假现象。例如对每月基层单位上报的煤炭产销存报表数据,明明知道县(市)煤管局有虚报瞒报现象,但没有及时纠正,还是汇总上报了,造成XX年全年虚报产量200多万吨。
(二)官僚主义方面
一是不敢担当,落实不力。存在工作部署多,督促检查少的现象,致使不少工作有布置无动作,有要求无效果。对煤炭行业中存在的非法违规行为,不敢担当,不愿负责,没有有效制止。“打非治违”工作开展以来,虽然制定了专项行动方案,但在执行过程中避重就轻,执行不严,没有很好地维护专项行动的强制性和权威性,目前仍然存在非法建设和生产矿井。如在巴里坤西部矿区、三塘湖矿区、伊吾县淖毛湖矿区、哈密市野马泉矿区,均存在以塌陷区治理、火区治理和地质勘探等名义,进行非法盗采,这些盗采点均以低价销售煤炭,扰乱了煤炭生产经营秩序,同时流失了大量税费,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制止。
二是疏远群众,脱离基层。与企业职工的谈心交流较少,不能及时、准确听取群众的呼声,缺乏有效的沟通渠道。对企业职工的生活关心不够,只关心企业生产任务的完成情况,对有困难和问题的职工关心过问少。如近几年随着煤矿项目建设快速推进,施工队伍不断增加,由于项目建设资金短缺,出现了拖欠职工工资问题,造成大批职工上访。仅去年就有12批300多人次到我局上访,只是被动的协调企业解决,没有主动深入企业一线了解情况,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是说话不算数,承诺不兑现。对单位职工反映的问题,只承诺不解决,挫伤了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例如带薪休假制度多年来只承诺不兑现,干部职工一直没有享受休假;没有执行职业病防治法要求的“煤炭行业职工一年体检一次”的规定,干部职工意见较大。
四是抓机关效能建设的措施不力。针对庸、懒、散、慢、拖、瞒、低、贪等十种机关病和“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整治的力度还不够。比如个别人员上班时间斗地主、嗑瓜子、玩手机、逛淘宝的现象仍然存在,有的甚至随意离开工作岗位外出溜达消遣,暴露出在具体抓制度督查落实方面还有差距。
(三)享乐主义方面
一是进取精神不足。解决问题办法单一,仅凭经验判断、主观臆断来解决问题,工作四平八稳,习惯于老一套、旧框框,只要不出事就万事大吉,后劲不足。如目前在建的15处煤矿重点项目,由于至今没有核准,均属非法建设矿井,其中7处矿井已经进入试生产阶段,煤炭产量已经纳入地区gdp核算范围,但是百万吨死亡指标不予下达,这样在安全生产监管方面带来很大压力,不愿意将其纳入安全监管范围,缺乏主动性。
二是吃苦精神不足。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坚守不够,贪图安逸享受的心理不断滋生,生活上与条件好的地方和部门攀比,工作上面对高危行业的煤矿企业有怕苦、怕脏、怕累的现象。例如采掘工作面是煤矿企业最艰苦环境区域,检查煤矿企业工作时不愿深入采掘一线检查工作;每次检查煤矿企业时间一般在10天左右,在这期间不愿住条件差的煤矿企业招待所,有住条件好的宾馆的现象。
三是创新意识不强。对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自治区、地区的实践创新、理论创新领会不深、把握不准、运用不实,不能与时俱进,缺乏创新精神。特别是面对煤炭工业发展的新形势,思想上安于现状,工作上创新意识不够。如行署要求XX年完成地区矿山救护队组建任务,但工作墨守成规、思想观念因循守旧,创新不足,办法不多,寄希望于上级单位拨款建设,存在“等、靠、要”的现象,致使组建工作一拖再拖、进度缓慢,当年没有完成任务,使地区煤矿救援体系建设仍然滞后。
四是干事创业激情缺乏。对“只有努力才能改变、只要努力就能改变”缺乏深刻理解,干事创业的精气神不足,缺少一种不达目的不罢休的雄心,在一些重点难点工作中有“软怕躲退”现象,不愿触及矛盾。比如目前煤炭行业重点工程项目前期工作涉及矿业权设置方案、总体规划、环境评价、水资源平衡和安全生产核准等十多个难点问题,面对这些难点工作缺乏“啃硬骨头”精神,有畏难情绪,致使这些项目核准手续至今未办理。
(四)奢靡之风方面
一是铺张浪费现象仍然存在。没有很好的贯彻落实地委“十二条规定”,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方面存在问题。如在日常工作中,节约使用办公用品的意识不够强,没有养成外出办事随手关灯、关空调的习惯。在召开项目可研、初设专家审核会有上好烟、上水果和上饮料的现象。
二是廉洁自律意识不强。对重要岗位、关键环节负责人员的管理和制度约束方面存在一定问题,有参加请吃现象;把外出考察、调研、学习培训当作福利待遇,对接待方安排的顺道参观当地景区景点的情况没有拒绝。如面对企业的盛情相邀,碍于情面,参加过企业的宴请活动,接待活动中上了好酒、好烟;把干部到河南考察学习以及煤炭行业安排的培训学习当做福利待遇来安排,参加了接待方安排的景点参观活动。
三是公务接待讲排场、论规格。公务接待控制不严,有迎来送往现象,厉行节俭不够。如今年以来自治区煤监局领导先后4次来哈密检查工作,都迎到高速口,送到地界外。用餐选择最好的酒店,而且都是超标准桌餐,上了好烟好酒。住宿每人都安排了单间,超过报销标准剩余部分都由我方结账。
三、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是理想信念不坚定。对照班子在履行“两个主体责任”和“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归根到底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认识模糊,理想信念淡化了,缺少像焦裕禄那样对党和人民事业生命不息、奋斗不止的坚定和执着,缺少坚持不懈的党性锻炼,缺乏在党爱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对“四大考验”、“四种危险”缺乏警觉,对一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批示和张春贤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领会得还不透不全,对自治区和地区提出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路和新举措理解不深,对政治不够坚强和“四风”问题的严重性认识不足,对资产阶级腐朽思想抵制力不够坚强,革命理想和信念不够坚定,对地位观、权力观、利益观认识有所偏差,没有很好地解决理想信念、思想方法、精神状态等问题。
二是宗旨意识淡化。对坚持党的群众观点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时刻把群众观点根植于思想中、落实到行动上,群众立场不稳,工作精神状态不佳,没有从思想深处搞明白“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官本位思想依然存在,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有所淡化,怕苦怕累的思想有所抬头,与基层企业打交道少了,对基层的实际情况、职工群众的实际困难掌握不够,开展群众工作的方法不多,没有真正去了解群众的所思所盼,想问题、办事情往往从本位出发,服务群众的主动性不强,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关注、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能力不足。归根结底还是宗旨意识淡薄,与群众感情不深,没有真正在思想上、行动上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
三是党性修养不高。由于班子成员自认为都是党教育培养多年、经过多个岗位历练的党员干部,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自我优越感强,疏远了人民群众,看不到差距。错误的认为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物质文化生活的不断丰富,相应地追求生活质量也无可厚非,没有时刻发扬艰苦奋斗、生活朴素的优良传统,思想上产生了滑坡和攀比心理。没有牢固树立“只有努力才能改变,只要努力就能改变”意识,敢于担当,主动作为的决心不够,存在“等靠要”思想。“我能行”的主体意识不强,认为只要不犯错误,对“职位”就没有影响,缺乏干事创业的激情,在解决问题上缺乏信心。“吃苦在前,享乐在后”的优良传统没有很好的发扬,导致出现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四是缺乏敢于担当的精神。面对近年来地区煤炭工业高速发展取得的成绩,班子中有自我感觉良好,将成绩当功劳,安逸思想抬头,朝气锐气减弱,敢于担当,干事创业的劲头减退了。同时错误地认为,煤炭工业监管工作多是在法律法规规范的框架内开展,只要循序渐进,按照法规要求处理好日常工作就完事大吉,不需要创新。基于这种想法,不知不觉地产生了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思想,因此学习放松了、工作松劲了、标准下降了,只求一知半解、未能精益求精,工作的主动性、创新意识和敢于担当的能力有了差距。出现了对干部管理方面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疏于防范,放松要求,导致领导干部自我约束不力,不能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对存在的“四风”问题见怪不怪。
五是落实“三严三实”、提高道德修养不够。对提出的“三严三实”要求和张春贤书记提出的“作风建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理念理解不深不透,自觉锤炼党性修养方面主动性不够高,严以修身律己要求还不够严,对用权要负责、用权要规范、用权受监督的自觉性坚定性认识不足,没有建立正确的荣辱观,道德品质约束弱化,没有真正做到有理想、有追求,讲操守、重品行。在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方面降低了要求。没有像焦裕禄那样“心中装着全体人民,唯独没有他自己”,像牛玉儒那样“生命一分钟,敬业六十秒”,像杨善洲那样“手中权力只能老老实实办公事”,没有真正从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解群众所盼的角度来开展工作。
四、今后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针对在落实“两个责任”和“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局领导班子积极改进工作作风,采取具体措施如下:
(一)自觉加强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政治敏锐性和坚定性
一是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坚持和完善党支部学习制度,以后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24次。坚持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重点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章》、十八届三、四中全会、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自治区八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和地委委员(扩大)会议精神、《中共哈密地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不断提高理论修养和政策水平。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把学习的成果转化在科学谋划工作思路、研究解决工作难题、推动地区煤炭行业跨越式发展上。二是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提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善于观大势、谋大事,自觉在大局下想问题、做工作。牢牢把握“只有努力才能改变,只要努力就能改变”意识,深化对岗位职责的认识,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充分体现煤炭行业管理和煤矿安全生产监管的神圣职责,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和严谨工作态度,做出真正让群众满意的业绩。
(二)强化宗旨意识,切实维护好广大群众根本利益
始终把焦裕禄精神作为永恒的学习榜样,深入学习焦裕禄的公仆情怀、求实作风、奋斗精神和道德情操,深入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新疆精神”,带头作为民务实清廉的表率。牢固树立“群众第一、民生优先、基层重要”的理念,解决好“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的问题,始终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时刻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经常性地深入基层“接地气、解难题”,听取意见,推动工作。坚持走到最远一户人,最后一公里。认真开展“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活动,切实解决对阿依娜?布拉克村的生产发展、维护稳定、富民安居等问题。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坚持到企业一线“同吃同住同劳动”,虚心向职工群众学习。高度重视和认真解决好干部职工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谈心交流活动,了解大家的呼声。
(三)践行“三严三实”,提高党性修养
一是加强党性锻炼。时刻用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用马克思最新理论成果武装自己,不断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时刻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坚定的政治立场。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强化集体领导观念,增强民主意识和民主作风,重大问题集思广益,集体讨论决定,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相互尊重,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加强自身修养。按照“三严三实”要求,规范言谈举止,始终把“三严三实”内化于心,外践于行。四是大力弘扬焦裕禄精神。把焦裕禄精神作为一条红线贯穿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始终,自觉从自身改起,从现在改起,从具体事改起,以修身增强党性,以慎行管好权利,以遵纪保持形象,变化变革,敢于担当,务求实效,努力做焦裕禄一样的好干部。
(四)坚持求真务实,改进工作作风
一是改进调查研究。建立健全调研工作机制,围绕事关地区煤炭行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关系煤炭企业职工切身利益的难点热点问题确定调研主题,改进调研方式,拓宽调研渠道,保证调研实效,班子成员每年到基层调研不少于120天。其中到井下一线每月不少于1次。紧扣煤炭行业管理和煤矿安全生产监管的主题,形成观点新颖独到、数据详实准确、对策切实可行的调研报告2篇,为上级部门和各级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二是严守各项纪律。自觉遵守《党章》和党的纪律,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切实杜绝对中央、自治区和地区的决策部署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坚决反对“一言堂”,不搞无原则的团结,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班子成员以身作则,严于律已,带头落实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全面提高依法行政和制度建设水平,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做到按政策法规办事、按制度程序办事,用制度管人管事,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
(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始终保持清正廉洁
一是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班子主要领导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不做老好人,带头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反腐倡廉工作各项部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定期检查、定期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员。二是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和警示教育。将廉政文化融入学习、教育、工作、生活之中,使广大党员干部学有标杆、做有榜样,营造廉洁自律的良好氛围,自觉抵制不良风气。三是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尤其要强化对资质资格预审、现场核实等监管权限相对集中科室的监督,加强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四是严格执行廉洁准则。认真落实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等各项制度,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格管理和约束亲属、身边工作人员,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不接受以任何名义赠送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礼品和土特产。
篇6:2024局干部管理监督责任制度落实情况自查报告_自查报告_网
2018局干部管理监督责任制度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为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建设一支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奋发有为的司法行政队伍,根据中央、省市和县委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动干部管理监督责任制度的落实,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认识,认真自查
㈠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亲自抓、负总责,成员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强化责任落实,并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自查。
㈡加强宣传引导。注重发挥宣传媒介的积极作用,通过简报、网络等媒体和宣传专栏,加大对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工作的宣传力度,在全局营造重视和支持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工作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㈢加强督查落实。组织有关人员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督促检查,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措施不实、落实不好的,要追究责任。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㈠强化干部经常性教育
通过主题教育、谈心谈话、廉政教育等形式,引导干部查问题、抓整改、明方向,教育干部规范从政行为,增强廉政意识,促进干部健康成长。
1.开展主题集中教育。重点围绕群众反映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教育引导干部增强责任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2.开展谈心谈话教育。建立干部谈心谈话制度,采取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或一般干部的谈话方式,做到“六必谈”,即干部队伍中出现不团结不和谐问题时必谈、干部在遇到困难或挫折时必谈、干部岗位变动或职务升降时必谈、干部廉政勤政方面群众有反映时必谈、干部因违规违纪受到问责时必谈、干部有其他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必谈。
3.开展廉政风险教育。发挥党员先锋模范的作用,强化廉政知识培训。依托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广泛宣传廉政知识,增强干部廉政风险防范意识。
㈡强化干部日常管理
按照党管干部、分级负责的原则,局主要领导负责局其他班子成员的管理;局分管领导负责所分管的股(室)、所、处、中心负责人的管理;股(室)、所、处、中心负责人负责所在单位一般干部的管理。
1.完善有关事项报告方式。对干部奖惩、学历职称变化、出国(境)、婚丧嫁娶、勤廉情况等事项,按照日常发生、年度考核、提拔任用三种情况,分别采取日常报告、年度汇报、任前申报的方式,及时向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报告。属新提拔对象,还应将报告事项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2.加强干部“德勤廉”考核。坚持把“德”的考核放在首位,综合“勤”和“廉”的表现,健全和完善考核办法,细化考核内容,明确评价标准,通过正反双向测评、个别谈话,全面了解和掌握干部的现实表现,进行综合分析、分类定级。
3.突出干部业绩记实考核。建立干部日常业绩记实考核制度,推行任务分解、个人承诺、日常记账、跟踪督查、综合考评“五步工作法”,采取月报、季评、年考方式,及时了解干部日常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并进行分级评定,形成干部“功”与“过”正反双向信息库。加强干部年度考核,全面了解干部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和履行岗位职责等情况。
㈢强化干部日常监督
加强对干部的多元化监督,通过建立健全各有关制度,实现组织监督、部门监督、社会监督、自我监督等方面的有机结合。制定完善了《沙县司法局警车管理制度》、《沙县司法局关于影响行政效能行为责任追究办法》、《沙县司法局岗位责任制》等日常管理制度。
1.建立监督员制度。聘请9位监督员,广泛收集社会各界的信息,并及时向局班子反馈。
2.建立“八小时以外”监督制度。在年度考核和任职考察时,实行“八小时以外”活动情况报告,要求干部以书面形式如实反映“八小时以外”遵守党纪国法、政治品质、道德品行等方面的表现情况,强化对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的监督。
3.建立干部信息公开制度。明确公开的内容、范围和方式,探索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结果在领导班子内部公开,适时向社会发布干部工作政策法规、所处室负责人职位空缺情况及其岗位要求等信息。试行考察对象或拟任人选的基本情况、群众信访件查处情况在适当范围内公开。建立干部工作社会评价机制,接受干部群众的评价和监督。
4.建立干部廉政预警和防范机制。采取“廉情积分”办法,对积分在预警线以下的干部,分别实行廉情预警,并记入干部廉政档案,定期进行分析研判,提出整改要求。强化对党政“一把手”和关键岗位干部的风险防控,通过风险排查,确定风险等级,分层制定防控措施,分级落实防控责任。
㈣突出重点对象监督
制定了沙县司法局干部管理监督责任制度和沙县司法局干部管理监督责任流程图,对重点监督的干部,抓住最敏感、最关键的监督内容,运用不同的方式,进行针对性监督,提高监督的实效性。
1.主要领导。通过季度分析、年度会审、“一报告两评议”、重大事项及时公开等措施,着重监督权力运行情况。对局长重点监督在重大决策、干部任免、大额资金使用等用权情况,以及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情况,防止“一言堂”。监督对县委和县研究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对副局长重点监督所分管的工作在项目、资源安排使用等用权情况和上级领导重大决策的贯彻执行情况,落实选人用人责任审查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三责联审”,进一步规范用权行为,实行“阳光操作”。
2.关键岗位干部。采取半年自查、即时查核、年终考评的办法,通过查职责、防懈怠,查程序、防违规,查廉洁、防贪腐“三查三防”,监督其是否依法依规按章办事,是否公正履职,是否利用职便谋取私利,是否顾全大局敢于担责。特别是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要即时进行调查核实并作出处理。
㈤深化司法行政工作
1.人民调解为民行动。今年来,先后成立了县统战部、旅游局和台胞亲属人民调解委员会和7个个人命名的调解室,其中县统战部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全省首家;积极探索成立区域性人民调解组织,筹建月池小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厦沙高速南阳工段人民调解委员会,努力实现“哪里有纠纷,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同时对村(居、社区)调委会进行督查,实现“五落实、六统一”,即组织、人员、报酬、场所、制度落实,名称、印章、标识、徽章、程序、文书统一。目前,全县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和调解组织237个,人民调解员和人民调解信息员共2246名,督查村(居、社区)调委会140个,全面构筑成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2.法律服务惠民行动。继续深化“法律服务到一线,司法行政促发展”和“法律体检”和“点对点”法律服务等活动。一是成立了局重点项目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收集掌握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制定下发了《沙县司法局关于做好县级以上重点项目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组建项目法律服务顾问团,对我县29个市级重点项目逐一明确挂钩领导、挂钩律师事务所和公证处,开展“结对法律服务”。二是紧紧围绕改善和保障民生,扩大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开展百名法律服务工作者进百村“送法律、解民忧、促和谐”活动,印发入户联系卡26000份,发挥职能,当好“四员”。三是建立完善与法院、检察机关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规范律师与法官、检察官关系,形成律师、法官、检察官良性互动机制。在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建立民事行政检察联络点,聘请了16名首批民事行政检察联络员。今年来,全县律师所担任法律顾问80家,办理各类案件230件,提供法律咨询2710人次,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322万元;公证处办理各类公证799件;基层法律服务所担任法律顾问56家,代理各类案件106件,办理见证125件。
3.法律援助便民行动。加大法援宣传力度,注重法援文化建设,开展“关爱农民工工程”、“爱护妇女儿童工程”、“法律援助进农家(社区)”、法律援助宣传月等活动。“四快捷”(快捷咨询、快捷受理、快捷解难、快捷监督)打造法援“名片”,方便服务群众。今年来,“12348”接受来电、来访法律咨询1626人次,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64件264人次,依法为贫弱群体挽回经济损失约398.26万元,运用联调机制成功解决群众诉求37起。
4.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安民行动。按照“场所标准化、宣告程序化、文书格式化、工作统一化”的要求,抓好社区矫正宣告规范化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充分运用福建省社区矫正管理系统,配备定位手机224部,定位手机配备率达99%,不断提升社区矫正质量和水平。规范调查评估、交付衔接、分类管理、教育帮扶、考核奖惩等工作,完善监管处罚、治安处罚和刑事处罚衔接体制,强化管控措施。进一步深化特殊人员“1+8”模式创业,落实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帮扶、社会保障等政策,进一步增加社会和谐因素。
5.法制宣传利民行动。全面实施“六化”模式普法,扎实推进“法律六进”活动,继续深化“”普法。开展民主法制领域改革专项工作,结合司法局职能特点,草拟了《--2020年沙县司法局法治创新改革思路》,提出了队伍建设、法制宣传、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方面的改革措施,并分别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司法行政体制改革,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今年来,全县共组织开展法制培训、讲座194场次;开展各类宣传咨询活动145次,解答法律咨询XX0人次;分发宣传资料65000多份,书写标语4248幅,展出挂图625余幅,出宣传栏378期,制作固定宣传标语4处8条。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从自查的情况看,我局能严格按照干部管理监督责任制度贯彻落实,没有发生违反制度的现象,但离上级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干部选任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干部选任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一些基础性工作还需进一步完善。
今后,我局将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对干部管理监督责任制度的学习宣传力度,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干部管理监督责任制度的意识。二是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三是认真做好基础性工作,如干部管理监督廉政手册等。
篇7:2024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的自查报告_自查报告_网
2013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的自查报告
县委组织部:
自《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颁布以来,我局党委高度重视《条例》的贯彻落实,在实际工作中始终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以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为原则,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的发展环境,形成了富有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大幅度提高。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年上半年,县人民医院公推公选副院长3人,选拔县疾控中心副主任2人,六套和县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分别各1人,在选拔的干部中已取得本科学历6人,大专学历10人。
二、主要做法
工作中,我局认真学习《条例》精神,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对干部的培养力度,努力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
(一)高度重视,深入学习。一是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局党委高度重视《条例》的贯彻落实,把此项工作做为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推动我县卫生事业的工作不断前进的重要措施,抓紧、抓实、抓好。二是加强领导,认真学习。积极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党员、机关干部以重要思想和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讨论等形式,认真学习《条例》精神,深刻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坚持全面把握《条例》的内容和要求,切实增强了贯彻执行的自觉性。
(二)建立健全机制,强化监督管理。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为了保证提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纯洁性、严肃性,我局首先围绕选好人、用好人,制定了《干部选拔任用公示制》,认真落实了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进一步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我局不断强化选拔任用干部监督机制,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监督,有效的防止了违反选拔任用干部原则、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发生。真正用科学的制度、民主的方法、良好的作风、严格的纪律,把人选准用好。
(三)坚持选拔任用程序,择优充实卫生系统领导干部队伍。一是强化程序意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我局按照《条例》的要求,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制定了严格的选拔任用程序,一丝不苟的执行空岗预告、民主推荐、民主评测、民主评议和考察预告、任前公示、党组票决等工作程序,并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坚持群众路线与组织考察并举的原则,注意全面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做到了坚持程序一步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错。二是拓宽选拔干部渠道。为充实卫生系统领导干部队伍,拓宽干部选拔的范围和途径,采取了公开招考的方式,面向全县卫生系统提供职位广纳人才。与此同时,严把“入口关”,对报名条件进行严格的规定,对笔试合格者还进行严格的政治审查,确保招录德才兼备的人才壮大卫生系统领导干部队伍。08来,通过公推公选等方式共提拔2人,民主直选人,任命人,为更多优秀年轻人才脱颖而出提供条件,有力的充实了医疗卫生单位领导队伍力量。
(四)加大培养力度,全面加强机关建设。一是注重培养,营造良好环境。我局领导班子在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的同时,全面落实《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高度重视对干部的培养工作,注意提高领导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积极鼓励各级干部参加省、市、县培训,XX年,就派出名干部参加由省、市、县举办各类专题研究班、培训班,选派名同志参加全县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二是加强机关建设。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基础上,我局突出以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三型”机关为统领,以树立新的学习观念为先导,弘扬求真务实、追求卓越的精神,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说、写、组织、协调的能力,努力建设朝气蓬勃、奋发有为、开拓创新、勤学善思、务实高效、追求卓越、廉洁奉公的机关干部队伍,全面增强了我局机关的凝聚力、创造力、竞争力和战斗力,在机关中形成人心思进,求真务实的良好作风,促进了机关建设不断向前发展,为机关整体素质的提升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保障,推动我县卫生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创造新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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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天津中医学院2024年度处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查报告_自查报告_网
天津中医学院2003年度处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查报告
天津中医学院2003年度处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查报告
2003年是我院深化机构改革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取得显著成效的一年,为适应中医药高等教育事业发展,提高我院办学规模和办学水平,为早日建成一流的中医药大学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和人才干部支持,学院进一步加强了教学、科研、医疗机构的调整,完成了第四次处级干部聘任工作,为学院事业的整体发展,选拔培养一支素质过硬,能力出众,作风优良的干部队伍,现将2003年我院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选拔任用基本情况
2003年全院共新选拔任用处级领导干部24人,其中2003年8月学院本部在第四次处级领导干部聘任中选拔任用处级干部23人,2003年1月一附院选拔任用1名处级领导干部。在24人中新提任正处级领导干部10名,其中女干部4名;新提任副处级领导干部14名,女干部4名。在新提拔干部中35岁以下的1人;36岁-40岁的9人;41岁-45岁的5人;46岁-50岁的6人,50岁以上的3人。研究生学历15人,大专以上学历9人。副高以上职称22人。另外,中共党员20人,无党派和民主党派4人。
二、聘任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十六大精神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江泽民同志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的要求和胡锦涛同志在全国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市委八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坚决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的要求,实现新老干部平稳交替,为我院教学、科研、医疗等各项工作全面上水平,早日建成一流中医药大学提供强有力的干部保证。
三、聘任工作的具体做法
1、学院党委对处级干部聘任工作高度重视。党委一班人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处级干部聘任工作对深化学院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学院事业发展的重大意义。坚决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各项要求,遵守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强调党政主要领导负责,组织部门负责,考察组对考察的真实性负责,做到层层负责、严格把关、保证质量。为了做好聘任工作,在党委领导下,成立了由组织部、纪委及其他部门人员参加的专门考察班子,对被聘任的处级干部人选严肃认真地进行了全面考察,高质量地完成了考察任务,形成了客观公正的考察材料,为聘任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坚持"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标准。在聘任工作中,按照处级干部必备条件,注重政绩、业绩,按照德、能、勤、绩、廉的标准和要求,积极选拔优秀年轻干部进入处级干部队伍行列。学院党委统一思想,坚持原则,集体讨论,秉公办事,不循私情,杜绝了在干部选拔上的不正之风。
坚决贯彻执行有关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规定。在聘任工作中,严格掌握任职资格和条件,在考察过程中,党委要求考察小组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认真执行,严格把关,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和回避制度,保证了组织考察和组织任命的客观公正。
3、坚决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在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考察材料的规范化书写、党委讨论、任前公示、会议记录、任职审批等各个环节严格执行条例规定。
4、进一步拓宽选拔任用渠道,保证干部脱颖而出。在民主推荐、组织任命的基础上,为了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推进选拔任用工作民主化,增强干部选拔的透明度,实现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给广大年轻干部提供展现自我、实现价值,为学院各项事业奉献服务创造机会,学院党委在14个副处级岗位上面向全院进行公开竞聘,极大地调动了广大教师和干部参与学院事业管理和加强队伍建设的积极性,在严格条件和考察的基础上,选拔了一批年富力强、懂业务、精管理的年轻干部,充实了教学、科研、医疗和管理一线,为保证学院中心工作再上水平注入了新鲜的血液和强大活力,经过一段工作的锻炼,他们能够履行好工作职责,在各自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无私奉献,做出了一定成绩。
5、严格把关。在聘任工作中,充分发挥纪检委的监督作用。纪检委一直参与考察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为整个聘任工作的顺利进行起到了保驾护航作用。
6、充分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在聘任工作中,学院党委注意倾听全院教职工的意见,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了民主推荐。共发放民主推荐表401张,推荐出处级后备干部人选98人,在考察中考察组深入各总支与教职工进行座谈共324人次,这其中包括基层部门领导、教授、普通教师,也包括教代会代表、民主党派的代表,涵盖了各个方面,充分反映了全院教职工的意见。
在民主推荐的同时,加强对现任处级领导干部的测评,分别在中层干部范围内和处级领导干部所在部门,按照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对处级干部进行优、良、中、一般、差综合评价,从测评结果上看,新提任的10位正处级领导干部的优良率均能达到90%以上,充分反映了群众对这些领导干部的满意程度,保证了新提任正处级领导干部的先进性。
7、建立新提拔处级领导干部试用制和年度考核制度。新任处级领导干部试用期1年,期满后学院党委对新提任处级领导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合格者正式聘任,不合格者免去相应职务。通过试用制和考核,激发了新任处级领导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了责任意识,促进了工作绩效的提高,建立了干部能上能下的任用机制。
8、加强培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适应岗位工作的需要。学院党委一贯高度重视对处级领导干部的培训工作,每年要举办两期处级干部培训班,保证足够的培训学时数,以达到预期培训效果。聘任工作结束后,我们立即举办了全院新老处级干部培训班,进行岗位培训、交接工作。学院党政领导在培训班上对全体处级干部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处级干部按照学院党委的安排,认真学习了党的十六大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纲要》和市委八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结合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进行了广泛的讨论,并就今后工作的开展进行研究。与此同时,学院党委一贯坚持选拔优秀处级领导干部参加市委组织部、市委教卫工委组织的处级领导干部培训班。通过学习,广大处级干部增强了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认清了肩负的重要责任和历史使命,表示要立足本岗,忘我工作,不断提高领导能力和领导水平,廉政勤政,勇于开拓,不断进取,励精图治,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为创建天津中医药大学而努力奋斗。
天津中医学院党委组织部
2004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