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行业劳务合同(热门15篇)
发布于2023-12-10 15:44,全文约 44082 字
篇1:服务业劳务合同范本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兹有甲方委托乙方提供 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约定:
一、委托事项
二、甲方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责任
1.根据国家现行会计、税收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方有责任保证会计资料及纳税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并承担因资料不真实、不合法、不完整而造成不良后果的相应责任。
2.按照现行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是甲方的责任。这种责任还应当包括:(1)建立、完善并有效实施与会计核算、纳税申报相关的内部控制。(2)符合会计准则及其有关规定。(3)按照税收规定进行纳税调整。
(二)甲方义务
1.及时为乙方的 工作提供其所要求的全部会计资料、纳税资料和其他有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
2. 甲方确保乙方不受限制的接触任何与本次工作有关的记录、文件和所需的其他信息,不得授意乙方人员实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3.甲方管理层对其作出的与委托业务有关的声明予以书面确认。
4. 正确并合法使用业务报告,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报告,除本约定书约定的情形外,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提供第三方。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乙方无关。
5.按本约定书的约定及时支付委托业务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三、乙方责任和义务
(一)乙方责任
1.乙方应严格按照现行税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注册税务师执业准则有关规定,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对甲方提供的纳税资料进行审核、分析,并发表专业意见。
2.乙方应当制定合理计划和实施能够获取充分、适当证据的审核程序,为甲方的委托事项提供合理保证或建议。乙方有责任就业务服务成果向甲方解释,并在业务报告中说明。
3.基于截止性测试的性质和审核过程中的其他固有限制,以及甲方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经乙方审核后仍然可能存在未被发现的风险,乙方出具的业务报告不能因此减轻甲方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二)乙方义务
1.在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协助下,根据业务工作方案和计划,按照注册税务师执业准则中执业质量和业务报告的要求,如期完成工作任务。为所承接审核业务配备具有相应专业胜任能力的注册税务师和其他专业人员。
2.履行保密义务,除下列情况情形之外,乙方应当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信息予以保密:(1)取得甲方的授权;(2)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法律诉讼准备文件或提供证据,以及向监管机构报告的违法违规行为;(3)接受行业协会和监督机构依法进行的质量检查;(4)监管机构对乙方进行行政处罚(包括监管机构处罚前的调查、取证)以及乙方对此提起的行政复议,(5)甲方已自行披露,或已被第三方披露;(6)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公权力机关依法调取;(7)法律法规、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五、免责事由
如本约定书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约定书项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根据程度应予中止或终止。由不可抗力不能履行约定书或造成他人损害的,部分或全部免除民事责任。
六、违约责任兑现方式
本约定书任何一方违反约定事项造成对方实际损失的,应在 空白 期限内支付业务费用总额空白%的赔偿金和违约金。
七、费用及支付
(一)按照注册税务师行业收费的有关规定,本次收费以乙方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用的时间为基础计算的。乙方完成本次委托业务费用人民币(大写) 整(¥ )。
(二)上述费用自本约定书生效之日起 日内支付业务费用总额的50 %;其余费用在乙方提交业务报告后 日内一次性全额支付。
(三)由于无法预见的原因,导致乙方从事本委托事项完成的实际时间较本约定书签订时预计的时间有明显的增加或减少时,甲乙双方应通过协商,相应调整本约定书第七条第1款所述业务费用总额。
(四)由于无法预见的原因,导致乙方人员抵达甲方工作现场后,本约定书项目不再进行,甲方不得要求退还预付的业务费用;如上述情况发生于乙方人员完成现场审核工作之后,甲方应另行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空白 元的补偿费,该补偿费应于甲方收到乙方的收款通知之日起空白日内支付。
(五)由于无法预见的原因,发生的与本次委托事项有关的其他费用(包括交通、食宿费等),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业务报告的出具和使用
(一)乙方应当按照国家发布的相关执业准则所规定的格式和类型,出具真实、合法的业务报告。
(二)乙方向甲方出具业务报告一式 份。
(三)甲方不得修改或删节乙方出具的业务报告;不得修改或删除重要的数据、重要的附件和所作的重要说明。
九、约定事项的变更、终止
如果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形,影响涉税审核工作如期完成,或者需要提前出具业务报告时,甲乙双方均可要求变更约定事项,但应提前通知对方,并由双方协商解决。
(一)本约定书签订后,双方应当按约履行,不得无故终止。如遇法定情形或特殊原因确需终止的,提出终止的一方应提前通知另一方。
(二)在终止业务约定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就本约定书终止之日前对约定事项所做的工作收取合理的费用。
十、资料保留及所有权
乙方对执行业务过程中形成的工作底稿拥有所有权,乙方可自主决定允许甲方获取业务工作底稿部分内容,或摘录部分工作底稿。但披露这些信息不得损害乙方执行业务的有效性和独立性。
十一、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本约定书的所有条款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并受其约束。与本约定书有关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双方选择按以下第 二 种解决方式:
(一)提交 进行仲裁;
(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约定书的法律效力
(一)本约定书经双方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并在双方履行完成约定事项后终止。
(二)本约定书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其他事项的约定
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本约定书的附件及任何补充协议与本约定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广西致同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盖章) (盖章)
法人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
合伙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或盖章) (签名或盖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联系人: 联系人:
开 户 行:
账 号: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篇2:服务业劳务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服务业劳务合同范本
劳务合同是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通常意义上是指雇佣合同。以下是第一范文网小编整理的服务业劳务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服务业劳务合同范文一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通讯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和工作内容。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为 年。
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规章制度,按时完成规定的岗位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如乙方达不到规定的岗位职责要求,甲方可以调整变更乙方工作岗位(工种)。
二、工作时间
第四条 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需要,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乙方应在工作时间内有效完成规定的岗位工作任务。
第五条 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除乙方自行要求延长工作时间完成岗位工作任务外,应按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加点劳动报酬或安排乙方补休,但乙方需办理书面加班手续。
三、劳动保护、劳动条件
第六条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七条甲方为乙方提供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八条甲方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做好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 乙方完成本合同及规章制度规定的岗位责任工作任务,甲方每月5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劳动报酬,劳动报酬不低于 元,其中试用期间劳动报酬为 元。
第九条上述劳动报酬包括固定底薪、奖金、补贴等,具体操作由规章制度确定。
第十条规章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因客观原因出现变化,甲方有权根据新修订且有效的规章制度调整各项劳动报酬标准。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十一条甲方提倡甲、乙双方必须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劳动报酬中代扣代缴。如因乙方拒绝缴纳社会保险费或申请异地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经乙方申请,甲乙双方可在本合同外协商处理,并签订书面协议。
六、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十三条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已依法告知乙方。
第十四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十五条 乙方有权参加业务(技术)学习(培训),享有参与民主管理和提出合理化建议、评选和被评选为先进员工等权利。
第十六条 甲方有权按照规章制度的岗位责任等规定,检查考核乙方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并根据考核情况对乙方实施奖励或处分。
第十七条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安排违法、不道德或损害乙方身心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第十八条 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公开或泄露甲方客户资料、培训资料、公司运营管理指引、财务帐册等商业秘密。甲方对乙方的个人资料,未经乙方的同意,不得公开和泄露。
第十九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处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及续订
第二十条 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或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或者解除合同。除因乙方不胜任工作,甲方可以依法适当调整其工作内容外,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应当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
第二十一条 甲方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乙方违反或不履行劳动合同的;
(三)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
(五)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六)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七)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八)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九)经有关部门确认,甲方歇业或合营、合资期满关闭,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依照第(六)、(七)、(八)、(九)条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二条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三条 因企业关闭、企业严重亏损等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甲乙双方可以解除合同,各自承担各自责任。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八、违反本合同的责任
第二十四条 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第二十五条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未按规定,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或者不履行本合同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符合开除、辞退条件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泄露或其它形式侵犯甲方商业秘密,对甲方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六条 当事人一方违反本合同时,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
第二十七条 乙方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的,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一)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为其支付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二)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三)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九、通知和送达
第二十八条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书、资料等,均可以当面交付或以本合同所列明的通讯地址履行送达义务。一方如果迁址或变更电话,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
十、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的解决办法
第二十九条 乙方认为甲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先向甲方书面提出,寻求解决。属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自争议发生之日起法定期限内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法定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别提示:以上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均应事先仔细阅读,并详细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内容,双方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服务业劳务合同范文二
甲方(用人单位)名 称:
地 址:
性 质:
乙方(劳动者)名 称:
地 址: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劳动合同。
一、 劳动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本合同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限为 年。
2、无固定期限。本合同自日起。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月日至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4、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自 日止,期限为 个月。
二、工作内容
1、乙方同意甲方根据生产(工作)任务的需要,安排在部门承担 工作任务(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双方可另签订岗位协议)。
2、因工作需要并与乙方协商后,甲方可变更乙方工作岗位。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实行 小时,因生产(工作)需要加班加点的,按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补休。
2、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
四、劳动报酬和支付时间
1、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元/月。
2、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每月工资 元。
3、甲方按有关政策以货币形式每月日支付乙方工资。
4、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歇业、未超一个月的,甲方应按本
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按不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费。
5、甲方可执行依据政府公布的工资指导价位、工资增长指导线经企业与工会(职代会)集体协商确定的工资分配办法,并向本单位劳动者公布。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依照国家规定为乙方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项社会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用个人缴纳部分,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2、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① ② ③
六、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2、甲方不得聘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按国家规定对女职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七、职业培训
1、甲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
生产的教育和培训;
2、乙方应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八、劳动纪律
甲方应将依法制订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及时告知乙方,乙方应自觉遵守
甲方依法制订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理、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九、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续订和变更
1、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三条至三十二条的规定。
2、本合同依法订立后,不因承办人或法定代表人变动而解除。
3、双方约定的其他劳动合同终止条件:
十、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1、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按有关规定执行。
2、甲乙双方一方违反合同时,应承担违约责任,依照法律、政策和本合同规定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
3、其他违约责任:
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二、附则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依照国家规定处理。本合同未约事宜,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执行。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双各执一份。约定事项违背国家规定或涂改、或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3、乙方确定下列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
地址1:
地址2: (特别提示:以上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均应事先仔细阅读,并详细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内容,双方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合同鉴证
( )鉴字第 号
经审查,本合同符合劳动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予以鉴证。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人(签章):
年月日
服务业劳务合同范文三
甲方(用人单位)名 称:
地 址:
性 质:
乙方(劳动者)名 称:
地 址: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劳动合同。
一、 劳动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本合同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限为 年。
2、无固定期限。本合同自日起。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月日至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4、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自 日止,期限为 个月。
二、工作内容
1、乙方同意甲方根据生产(工作)任务的需要,安排在部门承担 工作任务(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双方可另签订岗位协议)。
2、因工作需要并与乙方协商后,甲方可变更乙方工作岗位。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实行工作制,每日工作时间小时。每周工作时间小时,因生产(工作)需要加班加点的,按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补休。
2、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
四、劳动报酬和支付时间
1、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元/月。
2、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每月工资 元。 3、甲方按有关政策以货币形式每月日支付乙方工资。
4、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歇业、未超一个月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按不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费。
5、甲方可执行依据政府公布的工资指导价位、工资增长指导线经企业与工会(职代会)集体协商确定的工资分配办法,并向本单位劳动者公布。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依照国家规定为乙方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项社会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用个人缴纳部分,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2、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① ② ③
六、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2、甲方不得聘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按国家规定对女职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七、职业培训
1、甲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
2、乙方应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八、劳动纪律
甲方应将依法制订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及时告知乙方,乙方应自觉遵守
甲方依法制订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理、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九、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续订和变更
1、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三条至三十二条的规定。
2、本合同依法订立后,不因承办人或法定代表人变动而解除。
3、双方约定的其他劳动合同终止条件:
十、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1、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按有关规定执行。
2、甲乙双方一方违反合同时,应承担违约责任,依照法律、政策和本合同规定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
3、其他违约责任:
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二、附则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依照国家规定处理。本合同未约事宜,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执行。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双各执一份。约定事项违背国家规定或涂改、或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3、乙方确定下列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
地址1:
地址2: (特别提示:以上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均应事先仔细阅读,并详细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内容,双方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篇3:劳务派遣服务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由乙方派遣 名保安人员维护甲方的正常秩序,并做好甲方的安全保卫工作。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共同信守。
一、 治安防范区域:
对甲方伊河大厦及伊河大厦的门前、侧门、停车场等人身和财产提供24小时轮流执勤和保安服务,具体治安防范区域,以伊河大厦规划范围区域为准。
二、 保安费结算:
1、根据行业现行标准,甲方按每人每月保安费, 人每月合计 元(大写: ), 本费用包含双休日、节假日的保安费用。
2、本合同保安费总金额为元人民币。
3、当月保安费用于次月的5日前支付乙方,乙方应向甲方出具收费票据。
三、甲方的职责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保安执勤人员提供执勤场所和值班室。
2、甲方应指派专人负责对保安人员的管理,其他人员不得参与。
3、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安排乙方保安人员从事与保安工作无关的事物。
4、乙方保安人员提出的有关安全及治安方面的安全隐患建议,甲方应积极采纳,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对作出突出贡献的队员应予以表扬和奖励。
5、甲方应在乙方治安防范的区域内安装必要的监控设施。
四、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当派遣具有保安上岗资格证的保安人员为甲方提供安全保卫服务。
2、乙方应按照国家规定为所派遣的而保安人员办理并按期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社会统筹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并配备相应的保安服装、器械等用品;乙方必须为所派遣的保安人员办理合法居留证件。
3、乙方保安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工作职责,在公安机关的指导下,协助甲方搞好治安保卫工作。
4、乙方保安人员在工作中要着装整齐、仪态端正、文明执勤、坚守岗位。工作要认真负责,必须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久后上岗,在岗期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乙方保安人员在工作期间,保证忠于职守,确保甲方警卫目标的安全。如发生火灾、盗窃、抢劫、打架斗殴等事件,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向甲乙双方领导和有关部门回报。
6、乙方应提前将每月的值班计划安排提交甲方备案,严格按照交》
五、保安服务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
1、由于保安工作的特殊性,保安人员的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依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即工作时间每周不得超过48小时。
2、乙方负责对双休日、节假日等执勤保安人员的调整安排,保证每位保安人员每周休息时间不得少于一天,甲方不另行承担双休日、节假日的保安费用。
六、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1、本合同到期后双方未续签合同的本合同行终止。
2、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对乙方的保安工作不满意或者乙方对甲方的工作安排不满意的,甲乙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但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在一个月的协商期满后,双方仍未能达成一致的,解除合同的通知生效,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3、在合同履行期内,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致使本无法履行的,本合同自然终止。
七、特别约定;
1、乙方派遣保安人员应采取四班倒方式24 小时执勤,白天、夜晚各两班,白班每组两人,夜班每组两人,每班执勤6小时。
2、甲方根据现场治安防范工作的需要,有权提出增加保安人员或延长保安服务时间,乙方应及时予以调整和安排。增加保安人员或延长保安服务时间的保安费用由双方视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3、乙方派遣到甲方的保安人员应相对稳定,除派遣到甲方的保安人员发生伤、亡或病、事假等不能上岗的特殊情况外,乙方调换保安人员应获得甲方的同意。
4、乙方保安人员应服从双方领导的管理,工作期间,保安人员如有不胜任保安工作或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调换的要求,乙方应及时予以调换。
5、乙方保安在执勤过程中,因保护甲方财产及人身安全导致保安人员伤、残、亡等,甲方出于人道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最高补助额为乌鲁木齐市上年度城镇居民12个月的平均工资。
6、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如遇家国或相关政府部门对保安费进行调整时,本合同约定的保安费也予以相应的调整,具体调整的比例或者幅度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按月支付乙方保安费,每迟付一日,乙方则按照当月保安费用的日万分之三向甲方收取滞纳金。
2、乙方保安人员在执勤期间,因工作失职、脱岗、缺岗或玩忽职守造成治安防范区域发生火灾、盗窃、抢劫等致使人、财、物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最高赔偿额不超过乙方当月保安费总额的50﹪;但是,相关案件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三个月内破案的,乙方不承担责任。未明示或者交付保安看管的现金、有价证券、金银珠宝、可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等私人物品丢失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提出的排除安全隐患的书面建议,因甲方未能及时采取措施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4、乙方保安人员迟到、早退、脱岗或缺岗每发生一次甲方按每人次扣罚当日的保安费。
5、解除合同未去一个月通知对方的,提出解除合同一方应按本合同总金额的1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6、由于国家政策调整或者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保安服务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所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九、附则:
1、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
3、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4、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4:劳务信息咨询服务合同范本_劳务信息咨询服务合同格式
甲方: __公司
乙方:__公司
鉴于甲方(委托方)拟就在中西部设立技术先进型企业项目向乙方(受托方)咨询,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提供咨询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技术合同的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进行技术咨询的内容、形式和要求
1.1咨询内容:关于在中西部设立新型企业。
1.2咨询形式:乙方派遣专业技术人员并提供总结性报告。
1.3咨询要求:对技术问题作出解答,总结性报告能客观反映项目情况。
第二条 合同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2.1本合同自20_年4月20日至20_年12月30日在北京履行。
2.2本合同的履行方式:《信息技术咨询报告》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3.1阐明咨询的问题,向乙方提供技术背景材料及有关技术、数据。
3.2根据乙方的要求补充说明有关情况。
3.3提供给乙方的技术资料、数据有明显错误和缺陷,应及时修改、完善。
3.4为乙方进行调查论证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4.1对技术项目进行调查,参与甲方工程立项工作,讨论项目方案、可行性分析,给出技术上的意见。
4.2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有明显错误和缺陷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补充、修改。
4.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咨询报告应当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咨询报告是对特定技术项目的分析、论证、评价、调查和预测的报告或意见。
(2)以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或意见的形式提交。
(3)应达到合同约定的科技水平,对甲方有相应的参考价值。
第五条 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5.1信息技术咨询报酬总额:贰万元整(20,000元)。
5.2在合同实施及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工作1个月后,甲方应将咨询报酬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或迟延提供必要的数据和资料,或者所提供的数据、资料有严重缺陷,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金。
6.2乙方未按期提交咨询报告或者提出的咨询报告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当减收或者免收报酬,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办法
7.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一旦出现争议,可自愿选择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
7.2若双方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将争议提交双方共同指定的第三者进行调解解决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方: 咨询方:
(盖章) (盖章)
篇5:劳务信息咨询服务合同范本_劳务信息咨询服务合同格式
甲方:
乙方:
根据《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为甲方提供信息咨询事宜,双方在平等互惠、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条款,以共同遵守。
一、 服务项目
乙方为甲方提供就下列项目的信息咨询服务:对甲方所销售产品进行市场细分与目标市场的选择等。
二、 项目完成期限及收费
1、 以上服务项目收费共计人民币 31800 ,签约后预付全部费用的70%,为人民币 31800 ,在项目完成时一次性支付剩余费用。
2、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日壹周内开始实施教育信息咨询服务,并在一个月内完成所有的咨询服务。
三、 甲方乙方的基本义务
(一) 甲方的基本义务
1、 与乙方诚信合作,为乙方开展工作提供便利,向乙方提供与服务事项相关的情况和资料。
2、 如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
3、 按照约定支付服务费。
4、 向乙方提出的要求不应与法律及会计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规定相冲突。
(二) 乙方的基本义务
1、 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 应当勤勉尽职,依法在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
3、 应当及时向甲方发表顾问意见;按时完成提交项目报告。
4、 对甲方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应当保守秘密。
四、生效、违约处理及其他约定事项
1、 本合同在签约并成功付费后生效。
2、 双方之间发生争议的,应当进行协商或由第三方调解。
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持积极态度友好协商解决。
4、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效力相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年
篇6:劳务派遣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
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事宜达成协议。
第二条 本合同所称“劳务人员”系指按照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由乙方聘用并派遣到甲方提供劳务的中国公民。
第三条 劳务人员的劳动人事关系保留在乙方,由乙方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第四条 本合同所称的“劳务费”系指:
1. 甲方应按月支付乙方派遣劳务人员的薪金。
2. 甲方按月支付乙方的劳务管理费
3 .甲方按月支付乙方派遣劳务人员的社保费
第二章 甲方的义务与权利
第五条 甲方承担的义务:
1. 确保向乙方所提供的用工信息真实。
2. 为录用劳务人员提供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工作场所、条件和劳动保护。
3. 甲方应明确录用劳务人员的工作职责,并依照《劳动合同法》及甲方内部规定为劳务人员提供必要的休息时间及休假等待遇。
4. 甲方有责任按协议约定每月准时支付劳务费(薪金、管理费及社保费)。因甲方的原因而造成的保险及其它规定项目需补缴滞纳金及利息时,该责任由甲方承担。
5. 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代替乙方将劳务人员薪金足额发放给每个劳务人员。
6. 派遣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后,甲方应立即将其送往医院进行救治,费用暂由甲方垫付。
7. 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派遣劳务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的治安及上下班途中的交通事故的相关手续,其他时间发生的治安及交通事故由劳务人员个人负责。
8. 乙方派遣的劳务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时,甲方必须在24小时之内通知乙方,由乙方向相关部门进行工伤备案,若需要甲方提供证明材料或协助的,甲方必须积极配合乙方,如因甲方原因延误工伤申报所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9. 乙方按甲方的要求交纳劳动人员的相应的保险
第六条 甲方享有如下权利
1. 甲方有权对乙方推荐的劳务人员进行选择。
2. 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对录用劳务人员规定相应期间的试用期。试用期内,劳务人员不符合甲方要求者,甲方有权终止试用,但应向乙方支付试用期劳务费。
3. 甲方有权根据需要解除本合同和终止与乙方的合作,但应将原因提前三十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经双方协商可解除本合同,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4. 如录用的劳务人员因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甲方可以随时终止使用劳务人员,并无需提前三十天通知乙方,但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做出说明。
5. 甲方有权依据自身需求随时退回录用的劳务人员,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章 乙方的义务与权利
第七条 乙方的义务:
1. 根据甲方的要求推荐劳务人员,为甲方确定录用的劳务人员办理入职手续并提供相应人事服务。劳务人员人数以《员工花名册》为准。
2. 教育劳务人员知晓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3. 教育劳务人员知晓并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4. 教育劳务人员严格保守甲方及其客户的商业秘密。
5. 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与甲方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地方法规及甲方的用工特点,按时足额缴纳劳务人员的保险。
6. 对甲方及甲方确定录用的劳务人员提供的所有信息和资料保密。
7. 视甲方对录用劳务人员的要求, 提供相应的服务,协调处理甲乙双方以及甲方与确定录用劳务人员之间的关系。
8. 如乙方与甲方录用的劳务人员合同期满,而甲方确认尚需要用该劳务人员的,乙方应与该劳务人员续签劳务合同。
9. 乙方如需解除本合同和终止与甲方的合作,应将原因提前三十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等甲方同意或双方协商解决后方可解除本合同,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10. 乙方负责申报乙方派遣的劳务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的相关手续,工伤保险医疗待遇支付按照《新工伤保险条例》及《工伤保险医疗目录》等有关政策执行,社会保险部门将工伤医疗待遇划入乙方账户后,乙方将立即将款项划入甲方账户,超出工伤医疗费规定范围的费用由职工个人承担。涉及的其他相应责任按《新工伤保险条例》及有关政策法规文件办理。因工伤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由乙方在参保地劳动能力鉴定协会为其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11. 乙方在甲方支付劳务费前提供税务局认可的正式发票,发票金额以甲方实际应付乙方的金额为准。
12. 乙方派遣到甲方的劳务人员需提交在有效期内的健康体验证明(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如不能提交该证明,甲方将有权组织劳务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劳务人员个人承担。
13. 乙方应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及其他相关资质证明提交给甲方进行资质审验,并作为资料留存备查。
第八条 乙方权利:
1.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对其需求的具体服务内容提供书面材料。
2.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时结清各项费用。若甲方无故拖欠乙方劳务管理费和社保费,甲方应负担由此产生的直接损失。
3. 如遇因国家或地方政府出台新的政策法规均应按新的政策法规执行,但因此与本合同有重大改变造成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乙方有权提出协商修订解决或终止本合同。
第四章 费用及结算
第九条 派遣人员在工作中出现违反公司规定的情况,按照公司规定(劳动纪律)在工资中做相应扣款。
第十条 乙方委托甲方发放劳务人员工资再过程中涉及劳务人员个人承担的费用需由劳务人员个人承担。
第十一条 甲方负责每月 日前将工资直接付给劳务人员,并将工资单(电子版)发给乙方。甲方每月 日前将上月的劳务管理费和社会保险险费,以 电汇 方式与乙方进行结算,乙方必须提前将税务局认可的正式发票。
第十二条 费用计算:
1. 劳务人员工资:
乙方劳务人员每月的工资由甲方根据考勤、考核结果,按照乙方与劳务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 个月为( 天),转正工资按计件或甲方的相关规定。具体工资标准按甲方规定执行。
2.甲方应付给乙方管理费方式:劳务人员干满10以上不超过15天的按15天计算管理费15天以上不超过30天的按30天计算管理费
3.甲方每月应支付给乙方劳务管理费=当月实际使用的劳务人员数
第十三条 上述所有费用均以人民币为计价单位。
第五章 争议与仲裁
第十四条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发生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后仍不能解决的,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五条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本合同尚未约定的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用合同附件另行规定。
第十六条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国家新颁布的政策法规的变化,本合同条款必须修订时,由甲乙双方协商修订,因由此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时,甲乙双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十七条 本合同双方授权代表必须共同签署,否则对此合同的任何改变、修改、补充及删除均属无效。
第十八条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1 年。合同期满前三十日之内,经双方书面同意并签字盖章延续合同期限。延续期限为本合同规定之期限,如有条款变更则以书面协议为依据。
第十九条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两份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篇7:服务业劳务合同范本
服务业劳动合同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___劳动合同书(适用于批发零售业、住宿服务业、餐饮业职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劳动合同签约履行须知1.用人单位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
编号________________
劳动合同书
(适用于批发零售业、住宿服务业、餐饮业职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劳动合同签约履行须知
1.用人单位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服务业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两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3.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省(市)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乡镇___________村
在京居住地________________
根据《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生效,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终止。
其中试用期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
编号________________劳动合同书(适用于批发零售业、住宿服务业、餐饮业职工)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劳动合同签约履行须知1.用人单位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
第二条乙方担任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乙方患有岗位工种及行业禁忌的疾病,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即时脱离工作岗位。
甲乙双方对乙方岗位(工种)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甲方应在乙方上岗前对乙方进行职业安全卫生、食品安全卫生、服务规范、职业道德、职业技能、甲方规章制度方面的培训。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条甲方每年必须按国家规定组织对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甲方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五条甲方可以采用以下任意一种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资:_________________
(一)月工资__________元,试用期间月工资__________元,甲方每月______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资。
(二)日工资______元,试用期间日工资_____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资的时间为每月______日。
甲方由于经营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费为___________元
甲方提供食宿条件或等同于提供食宿条件的,不得折算为乙方工资。
双方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第六条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或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合同范本《服务业劳动合同》
甲方因工作需要执行特殊工时制度的,应事先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因为顾客服务的需要,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七条甲方应按北京市规定为乙方办理各项社会保险。乙方发生工伤的,工伤保险待遇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乙方违反服务规范、劳动纪律、质量管理规定及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出现服务质量事故的,应按甲方相应规定承担责任。
第九条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违法、不道德或损害乙方的身心健康的,乙方有权拒绝。
甲方对乙方的个人资料,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公开或泄漏。乙方有义务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十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_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有偷拿财物、赌博、吸毒、打架斗殴行为的;
编号________________劳动合同书(适用于批发零售业、住宿服务业、餐饮业职工)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劳动合同签约履行须知1.用人单位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符合甲方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五)严重违反服务规范、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
(六)私自向顾客出售违反法律法规禁止的商品的;
(七)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被处罚拘留或劳动教养的;
(八)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一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甲方应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医疗期。
医疗期满后,乙方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国家和本市从事有关行业、工种岗位规定,甲方无法另行安排工作的,可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条除本合同第十条情形外,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十三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四条乙方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个人失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甲方所在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北京市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九条本合同附件如下,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篇8:劳务信息咨询服务合同范本_劳务信息咨询服务合同格式
甲方:__旅行社有限公司
乙方:
鉴于甲方经营发展需要,提高公司竞争力,由乙方为甲方提供票务政策、出售等信息的咨询服务
现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合同:
一、甲方的咨询要求如下: 要求乙方所提供的相关票务信息具备完整性、及时性、准确性。
二、乙方提供指定的提供咨询服务的相关人员
三、服务费用及支付 甲方每月就咨询服务业务向乙方支付咨询费;
甲方向乙方支付咨询费具体以双方确认结算为准;
乙方为本次咨询服务所发生的通讯费、交通费和其它费用支出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应当出具合法有效的咨询服务发票。
四、对乙方人员在履行本咨询合同期间所发生的人身等意外,甲方不负任何责任,本咨询服务合同不构成甲方与咨询人员间的雇佣关系。
五、乙方提供的咨询报告等材料必须具备专业性、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乙方对咨询服务的正确和完整性负责。
六、乙方必须对本次咨询相关的全部材料保密,并不得用公开发表等方式为社会所公知。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分执。
八、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经办人
联系方式
乙方:
经办人
联系方式
年月日
篇9:劳务派遣服务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所在地: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所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甲、乙双方就劳务派遣等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甲、乙双方各自提供经有关部门注册、登记或备案并能证明各自身份的合法有效的文件。
第二条 释义:
(一)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服务机构(乙方或乙方下设分公司)根据用工单位(甲方)的人力资源派遣需求,与派遣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将员工派遣到甲方工作,向甲方提供劳务的一种专业化的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活动,也是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一种新型的合法的劳动用工形式。
(二)派遣员工是指与乙方建立劳动关系并被派遣到甲方工作的员工。
(三)“服务费”是指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的派遣员工费用,其计算方法包括以下各项:
1、派遣员工的相关劳务费(含派遣员工的工资、奖金提成与劳务付出有关的收入、社保福利费用等)。
2、派遣员工的月服务管理费人数在10人以下时按人民币1000元/月/全部人员定额收取,人数大于等于10人时按人民币100 元/人/月收取(服务管理费按当月实际在职派遣员工计算,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收取)。
3、基于劳动合同关系发生的派遣员工的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解除合同时的劳动补偿金、工伤后依法由用工单位支付的医疗费、生育期的相关费用、抚恤金等。经甲方同意并书面确认的,由乙方根据实际发生费用于每月付款通知中明确列举,并由甲方于当月付款过程中支付。
第三条 如甲方与乙方的派遣员工直接签订的协议中含有竞业禁止条款,甲方则应遵照国家及所在地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与乙方派遣员工签订有确定补偿金额或补偿方法的协议,并送乙方备案。
第二章 合同期限
第四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 20xx 年 月 日止,有效期 贰 年。
第三章 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甲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甲方有权自行决定是否接受乙方推荐的派遣人选,或根据自身业务需要自行选定候选人员后告知乙方办理有关录用及派遣手续。
(二)可与乙方派遣的所有人员另签个人协议(包括但不限于保密承诺、礼品政策等),并送乙方备案。但该协议不得违反法律和本合同的其他条款。
(三)甲方可根据商务情况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四)甲方对乙方首次派遣的员工,在试用期内,如不符合甲方的用人标准或条件,甲方须提前书面通知乙方,解除与乙方之间该员工的派遣关系。
(五)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此规章制度须事前已向乙方派遣员工公开)的派遣员工,及对失职或营私舞弊,使甲方利益蒙受重大损失的派遣员工,甲方可以解除与乙方之间该员工的派遣关系,但须提前书面通知乙方。
(六)乙方有任何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提出书面意见要求乙方改正。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书面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将改进措施回复甲方。
(七)因乙方或其职员(乙方的派遣员工除外)、代理人的职务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的责任。
第六条 甲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甲方应尊重派遣员工的民族习惯和宗教信仰,严禁种族和性别歧视。
(二)甲方应根据法律及政府有关规定,严格遵守法定工时制度,甲方安排乙方的派遣员工加班的,应按照法律、法规和规定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费。保证派遣员工合法的带薪假期,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的乙方派遣员工给予医疗期的相关待遇,保障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派遣员工(女性)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间的合法权益,为乙方的派遣员工提供国家规定标准的工作场所、工作条件、卫生设施、卫生条件等。
(三)甲方因业务需要,搬迁至新办公地址时,应提前与乙方协商。
(四)为乙方派遣服务的员工提供和甲方公司在职员工同等的相关福利待遇。
(五)甲方将乙方派遣员工转为第三方正式员工,应向乙方额外支付一个月服务管理费作为乙方的补偿,转正人数不得超过总派遣人数5%。
(六)每月按时、准确、足额地将服务费划入乙方指定银行帐户。
第七条 乙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据法律、法规和本合同有关规定,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依据本合同规定保障乙方的派遣员工合法权益,若发现甲方有侵害乙方的派遣员工合法权益的行为,乙方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和要求。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的书面意见后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乙方。
(二)如甲方自行选定的人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及乙方派遣要求的,乙方有权拒绝录用该人员成为乙方派遣人员。
(三)乙方或乙方派遣员工有权拒绝甲方的违规操作要求,如因该违规操作造成乙方或乙方派遣员工损害,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四)甲方或其职员、代理人等的原因或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赔偿的责任。
第八条 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乙方可以委托甲方对派遣人员进行招聘、初步筛选、组织面试。
(二)乙方应根据甲方对派遣人员的招聘要求,协助初步筛选、组织面试。
(三)乙方应督促和监督被派遣的乙方员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政府部门相关规定和甲方的规章制度及乙方员工与甲方另行签订的所有协议,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四)乙方应为派遣至甲方的人员办理合法的派遣手续,并主动办理应甲方要求出具的各种有关证明、证件。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项目和标准,为派遣员工提供相应的保险及福利待遇。
(五)乙方同意甲方对派遣员工在工作中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包括但不限于故意、疏忽、过失、不诚实、犯罪、欺诈或违约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甲方的所有索赔、损失、损害、成本和开支),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甲方雇佣员工处理办法,处理派遣员工,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六)乙方应当依约为派遣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并根据甲方实际情况与指示要求进行相应调节;当派遣员工发生工伤事故时,由此产生的损害赔偿责任和相关的事故处理费用,按本合同约定处理。
(七)乙方负责派遣员工的工伤申报及认定、鉴定、赔付等有关工伤事项的善后处理,甲方给予积极协助,非因工发生的伤亡事故,乙方负责事故的处理,对发生的事故及对派遣员工的经济补偿等需由单位负担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国家、各地省市政府及人事、劳动、社会保障部门等有关的政策、法规等文件,并向甲方提供员工福利及保障方面的咨询服务与相关规划建议等。
(九)甲方同意本合同劳务人员由乙方分公司派遣,由乙方分公司承担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务合同的用人单位的义务。
第四章 派遣员工的权益保障
第九条 除本合同中约定已包括派遣员工权益外,本章约定派遣员工其它的权益。
第十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退回派遣员工:
(一)派遣员工在被派遣至甲方用工期间因甲方用工原因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派遣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的;
(三)派遣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第十一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派遣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退回派遣员工或要求乙方更换派遣员工,但应当向乙方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甲方单位规章制度、业务规程或劳动纪律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有违法犯罪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退回派遣员工,但是应当提前四十日书面通知乙方和员工本人:
(一)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二)派遣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三)派遣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四)派遣员工违反其与乙方签订的劳动合同,而引致乙方与其的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
第十三条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因甲方将派遣员工退回乙方,如符合劳动法和相关法规规定的关于辞退员工规定的情形,需要进行经济补偿、补助的,甲方应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和补助金,发放金额标准按相关法律法规计算。
第五章 费用及其结算
第十四条 每年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和社会平均工资标准调整,因此需调整派遣员工的工资(仅在派遣员工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时才进行调整)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计发标准,甲方应相应调整服务费标准。
第十五条 服务费结算流程:
(一)每月 10 日前(遇节假日提前),甲方向乙方发送派遣员工上月的派遣员工工资明细表,乙方应在 2个工作日根据上月派遣员工的派遣员工工资明细表,制作《派遣员工服务费结算表》给甲方确认。
(二)甲方收到乙方《派遣员工服务费结算表》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确认,逾期不确认或答复视为认可乙方的数额,并于当月 15 日前,以银行转帐方式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且提供加盖甲方公章的派遣员工工资明细表及当月的《社保增减员变动表》。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州天河支行
银行帐号:8250 6325 4808 0930 01
单位名称:广州仕邦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三)乙方收到甲方盖章确认的《派遣员工服务费结算表》服务费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开具服务费发票并送达甲方,发票的抬头为理有限公司 ,发票内容:人才租赁费。
(四)乙方在收到甲方的服务费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按时足额地发放派遣员工工资,之后为派遣员工在社保部门购买社保,并向国家税务部门缴纳员工个人所得税。
(五)乙方在服务操作过程中涉及第三方收取费用的,乙方事先说明经甲方同意确认后由甲方支付。
第十六条 甲方停工期间、派遣员工患病、因工负伤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间以及女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工资待遇,甲方按当地工资支付条件支付给乙方。
第十七条 派遣员工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福利和休假待遇,假期和休假期间的工资由甲方按照当地工资支付条例支付给乙方。
第十八条 女性派遣员工享有特殊的劳动保护权益,女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医疗费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社保不予承担而应由甲方承担的,甲方将其计入当月服务费支付给乙方,再由乙方直接支付给该女员工。甲方承担相关费用后,无须向乙方支付该女工当月的服务管理费;乙方应在提供派遣服务人员前向甲方申明派遣员工的婚育状况。
第十九条 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因工伤残、死亡的,相关赔付按乙方注册地社会工伤保险条例及有关规定执行,事件处理由乙方负责。规定由单位负责的经济补偿由甲方负责。
第六章 合同变更、终止和展期
第二十条 本合同的条件如对特殊情况未作规定,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及有关规定订立补充条款,经双方审查同意后作为本合同补充条款,双方须共同遵守。
第二十一条 因一方违约而提前解除合同,则本合同终止。但合同的解除不得损害第三方的利益,双方应为此做出合理安排。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期满前40日,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期限视为自行延长一年,自动延续合同期限不超过三年。甲、乙双方如欲终止或解除合同应期满前4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及违约责任。
第七章 风险承担、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
第二十三条 双方合作期间发生风险后的处理工作由乙方负责,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加班费、补办社保、交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按法律规定需要用人单位负担的部分由甲方承担,但因乙方原因导致风险发生的以及本合同其它条款约定由乙方承担的除外。
本条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员工退换机制、劳动合同管理风险、劳动纠纷处理与应诉主体、残疾人保障金、职工权益保护(包含但不限于工伤、医疗、生育、重大疾病),因甲方费用支付时间约定原因导致乙方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前发生工伤事故等。
第二十四条 任何一方违反或擅自变更本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五条 甲方无乙方认可的正当理由未按本合同约定结清费用而迟延付款的,逾期10日以上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付款1‰的比例加付滞纳金。逾期两个月仍未支付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因甲方逾期付款造成劳动争议等纠纷产生的经济赔偿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二十六条 乙方无甲方认可的正当理由而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派遣员工的工资,佣金及办理各种社会保险等福利,逾期10日以上的,从逾期之日每日按应付款的1‰比例向派遣员工加付滞纳金,乙方并保证足额补缴并承担因此发生的相关费用和承担由此而造成的劳动争议等纠纷所产生的经济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的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果经协商不能解决,则应将争议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在仲裁期间,除必须在仲裁过程中进行解决的问题外,合同其余部分应继续履行。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所有条款、条文、句子、短语或词语或其适用于某种情况下被裁定为无效或不可能执行,并不影响本合同的其他任何部分的有效性或可执行性,而且不影响该条款、句子、条文、短语或词语适用于其他任何情况时的有效性或可执行性。
第二十九条 无论双方的文件是否有“保密”字样,合同双方需为对方的所有信息保密,并采取必要的合理的手段确保其董事、职员、股东、雇员、代理人和/或顾问等同样对信息进行保密。本保密条款在本合同终止、取消或到期后三年内继续有效。
第三十条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之间任何与本合同相关的正式信函以及结算,均使用并且只能使用本合同中甲、乙双方指定的地址和银行开户帐号。甲乙任何一方的名称、法定地址、汇款人、收款人、开户银行、银行帐号若有变更,变更方应至少提前十五天书面通知对方(该书面通知须加盖公章并经本合同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后生效)。
第三十一条 乙方声明,其在本合同下提供服务的价格不违背可适用和有效的价格管理法律和规定。
第三十二条 乙方保证,对于乙方已知的、或确信的,在本合同下提供的服务的任何潜在危害或特殊要求,或任何与此有关的信息,应当及时地告知甲方。
第三十三条 乙方同意,将甲方为乙方履行本合同而提供所有信息和资料作为甲方的专有知识来保护。乙方应负责对这些信息和资料进行妥善处理、保管和储存,并且,若甲方要求,应将这些信息和资料归还甲方。
第三十四条 不可抗力事件应定义为:合同双方不可预见的、且超出其合理的控制范围之外的天灾,火灾,地震,意外事故,罢工,国内或国外国家政府的、地方政府的或任何政府机构的法律、法令、规章或命令,战争行动(宣战或未宣战)或因为战争导致的情况,或其它事件。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在发生不可抗力之后,应该立即以书面形式,尽可能详细地通知对方。当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乙方,使其不能提供服务时,乙方应当尽其所能地采取一切合理的办法,尽力寻找替代渠道提供本合同下的服务;如甲方因企业破产、倒闭、清算、转让等,按照劳动法和相关法规要求,甲方以企业方身份解决乙方派遣员工离退职补偿和赔偿金以及其他应承担费用;然而,本段中的规定,并不影响甲方取消本合同任何部分的权利。
第三十五条 甲方可以提前40天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而不须对乙方承担责任或罚款,但乙方有权就合同解除前已完成的服务得到合同约定的费用。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因中国政府新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造成本合同条款必须修订时,均应以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准,由甲乙双方协商修订。
第三十七条 如因法律、法规、规章的变化导致本协议下的服务内容无法正常进行的,则双方皆有权提出终止本协议,并毋须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自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都应通过书面形式并经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0:劳务派遣服务合同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物 业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一、合同期限及岗位安排
合同期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在此期限内,受甲方 委托,乙方派遣4名保安人员和甲方3名内保共同做好甲方物流中心的守护巡逻工作。安保人员实行部 定时工作制,乙方每天16:00——22:00时保持1名保安人员,22:00——次日凌晨7:00时保持2名安保人员在岗执勤。
二、劳务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安保劳务费 元/人/月(含乙方代发的安保人员工资、社会劳动保险、考核工资、等级工资、管理费、)安保劳务费半年共计人名币:肆万五千一百贰拾元整,在 乙方进驻后,有甲方一次性预付给乙方。安保劳务费包含以下费用:
1、 安保人员工资含基础、考核、等级、工龄、超时工资等工资。
2、 社会保险金含养老、医疗、工伤等工资
3、 管理费含税金、培训费、服装费,劳动合同解除备付金等其他办公费用。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指派人员对安保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有 权要求调换不适应在甲方的安保人员。
2、 及时认真研究解决乙方提出的安全问题,采取必要的改进措施。
3、 负责处理安排安保人员在 执勤中与甲方人员发生的争议,与乙方共同处 理进入执勤区域的外来人员的争议。
4、 免费提供当班安保人员工作餐和 必要的 执勤用品(如手电筒、笔、雨 具及各类登记簿)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加强安保人员的教育培训、管理及督查,及时处理违纪安保人员和调换 不适合甲方工作的安保人员,提高保安服务质量。
2、 对服务范围的 安全隐患有权向甲方书面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本合同约定的安保职责以外的工作,有权拒绝非甲方指定负责人的直接 指挥。
3、 遇安保人员学习培训或重大活动时,可提前与甲方联系,甲方应予支持, 但乙方应保证人员在岗执勤
4、 与安保人员建立合理的劳动关系,及时发放安保人员工资,提供执勤所 需的制式服装。
五、 乙方安保 人员的职责
遵守甲方门卫管理制度,推行乙方质量管理体系中门卫服务的相关文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所规定的安保服务要求。
1、 对出入人员实行严格验证,并依据甲方相关的 制度严格询问、联系、登 记、严禁无关人员入内。
2、 对出入人员和车辆所携带、装载的物品、物资进行严格检查、核查,严禁 物资流失;禁止私自将危险品和违禁物品带入。
3、 疏导出入车辆和行人,清理责任区无关人员,保证进出车辆畅通,人员出入有序。
4、 加强夜间的巡逻检查,做好盗窃、火灾的防范工作,在岗期间保证每90 分钟巡逻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与甲方内保共同做好服务区域内的 安全。
5、 协助做好疏导工作,维护正常生产秩序。
6、 上岗执勤文明礼貌,着装规范统一。甲方员工上下班前后15分钟保持单 人立岗,重大活动时,需立双岗时,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
六、合同的 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1、 双方严格履行合同约定。若遇国家或地方重大政策变化,或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履约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内容。
2、 本合同期限届满即终止。如一方要求续签,应提前30日通知对方,由双方协商确定续签的相关事宜。
七、违约责任
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除本合同允许的情形外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合理可预期的损失。
2、 如甲方拖欠劳务费,经乙方书面催告后仍未支付,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应一次性付清欠款,并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人民币8000元。
3、 安保人员书面向甲方提出安全隐患改进意见和建议,甲方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或甲方财务人员不遵守财经纪律,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八、附则: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依法另行协商。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1:服务业劳务合同范本
服务业劳动合同》是由劳动合同栏目小编精心为大家准备的,欢迎大家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
签 约 须 知
1.用人单位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2.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3.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为 元/月(小时)。( 年度)
4.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5.当用人单位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投诉电话: 。
6.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7.双方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以明确其权利和义务。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种形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1. 有固定期限:自_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2. 无固定期限:自___年__月__日起至 止。
其中,试用期自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二)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和任职要求,乙方同意在__________岗位上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双方签署的变更协议或者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四)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甲方应当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1日。
甲方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部分值班人员等因工作需要或者职责范围的关系不能按照前款执行的职工,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三、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
(五)甲方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每月__日前支付工资。
(六)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__________元/月。
(七)甲方提供食宿条件或者等同于提供食宿条件的,不得折算为乙方工资。
(八)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九)甲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十)甲方为乙方提供的食宿等基本生活条件必须达到安全、卫生要求。
(十一)甲方必须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十二)用人单位应当将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五、劳动纪律
(十三)甲方依法制定的需要乙方遵守的劳动规章制度,应当在与乙方签订本劳动合同时告知乙方。
(十四)乙方自觉遵守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十五)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违法、不道德或者损害乙方身心健康的,乙方有权拒绝。
(十六)乙方有义务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甲方对乙方的个人资料,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公开或者泄漏。
(十七)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跟据本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处理。
六、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十八)甲乙双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应符合《劳动法》第25条、第26条、第27条、第31条和第32条的规定。乙方有《劳动法》第29条规定情形的,甲方不得随意解除本合同。
(十九)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二十)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当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书或者相关文件。
七、经济补偿与赔偿
(二十一)甲方依法解除乙方劳动合同,应当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的,按照《劳动法》及有关规定执行。乙方根据《劳动法》第32条第(二)、(三)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甲方也应按照《劳动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二十二)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依法支付赔偿金。
八、劳动争议处理
(二十三)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劳动合同时发生争议的,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约定
(二十四)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劳动合同与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相违背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执行。
本劳动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本劳动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者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篇12:劳务派遣服务合同
单位名称: (以下简称甲方)
单位名称: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守信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达成共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固定期限形式确定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月。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甲方根据乙方要求,为乙方配置保安人员 名,从事保安门卫工作。
第三条:甲方保安员应按照乙方的要求,严守相应的法规制度,以岗位质量标准要求完成工作。
三、保安费的计算,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乙方付甲方保安服务费按每人每月计人民币 元,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次性预付全年(含保安人员保险等一切费用)。
第五条:甲方队员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乙方因工作需要安排甲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乙方应依法支付甲方相应工资报酬。
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六条: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甲方派驻保安员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用品及住宿。
第七条:甲方保安员有权拒绝乙方的违章指挥。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八条:乙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甲方保安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第九条:甲方保安员依法享受同本单位员工标准一致的福利待遇。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辞退甲方保安人员的;甲方无正当理由撤回保安人员的,均按合同剩余履行时间的30%保安费支付对方。
第十一条:本合同期满,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续订劳动合同。
七、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3:劳务派遣服务合同
甲方:
乙 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家、东莞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劳务派遣事宜签订。 如下协议:
一、派遣协议期限 :
协议有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协议期限届满,因乙方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存续的,本协议随之顺延至乙方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的情形全部消失而终止。
二、劳务派遣岗位及人数
甲方使用乙方派遣劳务人员的岗位及人数以双方签字或盖章的附件为准。
三、劳动合同的制定和执行
甲乙双方应共同制定《劳动合同》,乙方应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明确甲方、乙方以及乙方派遣人员三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四、劳务人员招聘
1.甲方应提前三天向乙方提供招工信息和要求,招用劳务人员条件、工作岗位、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工资待遇、工作期限及其他条件。
2.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面试的劳务人员须携带有效证件、照片、复印件。
3. 甲方有权选择乙方派遣的劳务人员,同时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在本企业内部安排劳务人员的工作岗位。
4. 在乙方不能满足甲方用工需求的情况下,甲方可根据业务需要,代乙方招用劳务人员,并在七天内告知乙方,由乙方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到劳动部门办理招工手续。
5.甲方应与劳务人员签订岗位协议并明确岗位职责
五、劳动保护
1.乙方 派遣前对劳务人员进行岗前的职业道德、交通安全法规等教育。
2.甲方负责入职后的劳动纪律和安全教育,并将甲方有关的规章度和工作行为规范及违规处理办法,以书面形式告知劳务人员。
3.甲方应向劳务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场所和劳防用品。
六、劳动报酬
1.由乙方派遣的劳务人员享有与甲方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2.甲方遵循按劳分配原则,且根据经济效益确定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
3.劳务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用工制度。
5.乙方每月按甲方对劳务人员考核的依据结算劳务工资,不得克扣劳务人员的劳动报酬,并在约定的时间委托银行代发,并负责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且及时将工资签收单提供给甲方。
七、工伤处理
1.劳务人员在务工期间发生工伤,甲方应首先采取急救措施,同时通知乙方到场共同处理。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工伤相关的证据资料,以便乙方向劳动及有关部门申报。
3.甲方应积极配合协助乙方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八、乙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第八十四条、第九十一条、第九十二条的应承担法律责任或支付赔偿金。
九、发生下列情况甲方可将派遣人员退还给乙方:
1.甲乙双方派遣协议期满的;
2.甲方的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原派遣协议无法履行,甲乙双方提前终止协议的;
3.被派遣人员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甲方(乙方),要求终止使用关系或劳动关系的;
4.试用期被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5.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或者规章制度的(劳动纪律或者规章制度中应有明确的应当解除劳动合同劳务关系的条款,并以书面形式告知派遣人员)
6. 如发现冒名顶替或使用假的身份证和假的证明或发现简历和个人资料与事实不符合的;
7.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工单位造成损害的;
8.被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9.患病或非因工或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10. 玩忽职守,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
11.不能胜任工作,通过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12.甲方与乙方订立派遣协议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与派遣人员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
13.除与乙方建立劳动关系外,还与其他用人单位建有劳动关系,经提出拒不改正的;
15.以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等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的;
十、费用计算
1.若派遣人员在100名以下,则甲方按每人每月方支付劳务工管理费;若派遣人员在100-200名之间,则甲方按每人每月 元向乙方支付劳务工管理费;200名以上,则按每人每月 元支付
2. 甲方应在每月15 日将劳务人员的劳务工资、社保费、管理费及其他应支付的费用划入乙方指定账户:
帐 号:
以发票作甲方付款凭证。
十一、其他约定
1.本协议内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东莞市法律法规有悖的,按国家和东莞市法律法规执行。
2.本协议未尽事宜再商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乙方有义务对已经(或将要)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进行保密,商业秘密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信息;经营计划和经营状况;双方共同签署的文件资料;商业操作手段;业务经办流程; 收费标准和财务数据;其他依法受到保护的事项,否则甲方可无条件解除本协议,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4:劳务派遣服务合同
甲方:
单位名称:
注册地址: 邮 编:
办公地址: 邮 编:
法 人: 联系电话:
乙方:
单位名称:
公司地址:
邮 编: 法 人:
联系电话: E-mail:
业务负责人: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派遣员工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期满,双方需继续合作的,应在合同期满前1个月内续订。
第二条 劳务派遣服务内容
1、乙方应按照甲方岗位的工作标准和甲方要求派遣人员,甲方以《上岗需求书》(见本合同附件一)形式提供给乙方。
2、甲方决定使用的派遣人员,由乙方及时办理派遣手续。
第三条 劳务派遣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1、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劳务派遣服务费用,劳务派遣服务费用由如下款项组成:
(1)每月甲方需乙方派遣人员的报酬。
(2)支付乙方服务费,标准为:当月实际产生派遣人员报酬总金额的 % 。
(3)支付乙方服务管理费,标准为: ¥5,000.00 元/月。
2、甲方负责完成派遣人员的报酬核算工作,按照乙方规范的表格样式提供发放明细,并于每月 8 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乙方(乙方有效电子邮箱地址: )。
3、乙方应于收到上述核算发放明细后24小时内向甲方快递与当月派遣费用等额的国家正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发票种类为服务费发票、管理费发票,票面付款单位主体为甲方及其关联方(甲方负责提供关联证明材料),具体明细见>,当月开具明细根据甲方届时要求确定,同时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所列的主体进行增减。
4、甲方应在每月收到乙方开具的国家正规发票后五日内,支付当月劳务派遣服务费用,划款至乙方指定账户如下: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 号:
5、乙方在收到甲方核算明细及当月劳务派遣服务费用后,应确保在3个工作日内及时准确发放到账,同时快递发放成功的银行相关清单;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未能达账,乙方应在1个工作日内及时通知甲方决策钱款处理方式,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处理。
第四条 派遣人员的管理
1、乙方负责审核派遣人员的就业资格,与派遣人员建立合法的劳动(劳务)关系,并负责派遣人员的入职、离职、适合保险福利、人事档案等的管理。
2、乙方不得克扣甲方支付给派遣人员的报酬。
3、乙方负责处理与派遣人员发生的劳动争议等纠纷,并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4、甲方有权对派遣人员进行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
5、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对派遣人员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进行调整。
6、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劳动保护规定标准的工作环境、劳动保护用品和劳动工具。
7、若派遣人员违反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或不胜任甲方工作的,甲方有权退回派遣人员,乙方应重新提供派遣人员,保证甲方工作顺利开展。
8、在派遣人员为甲方服务期间,乙方不得再为其安排其他的工作,并不得随意撤回或调换。
9、在本合同期间及终止后任何时候,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自行聘用派遣人员或将其派遣至第三方工作。
第五条 双方的其他权利与义务
1、甲方其他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利根据本单位的实际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后对本合同标准文本进行修改后签订劳务派遣服务合同。
(2)双方签订合同后,在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和乙方管理规定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利通过乙方对其负责本派遣项目的对接人进行管理、调整。
(3)甲方有权利对乙方的派遣服务工作进行监督,并可随时根据工作需要核对乙方和本派遣服务有关的账目等资料。
(4)甲方有义务在合同签订前,向乙方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办理本项业务人员的授权委托书、与本项业务相关的公司背景资料及其他资料。
(5)甲方有义务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方式、数额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2、乙方其他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利询问甲方与本派遣项目相关的事宜,有权利核实甲方提供相关材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2)乙方有义务在合同期内按甲方要求开展劳务派遣服务。
(3)根据甲方要求,提供相关劳动、人事方面的一般政策咨询。
(4)乙方有义务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书)、从事劳务派遣服务的资质、办理本项业务人员的授权委托书、与本项业务相关的公司背景资料及其他资料。
(5)乙方应对本合同及因履行本合同而知悉的甲方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人事、劳资等相关商业机密)履行保密义务,除本合同目的外,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也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6)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监督及与本项目相关账目核对等工作需要。
(7)乙方应保证有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资质,并有义务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执行劳务派遣服务,否则因此发生的一切相关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3、双方沟通联络及任何送达信息地址发生变化,均应提前通报对方。
第六条 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协议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延迟履行、部分或者全部免除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2、不可抗力发生后8小时内,该方应当将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的情况简要通知对方。并在十五天内将不可抗力事件的详细情况及影响程度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3、本协议所指不可抗力是指非因双方所能预见、避免并克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火灾、水灾、战争、政府行为、意外事件、重大流行性疾病和自然天气变化等。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在本合同约定期间内足额支付劳务派遣服务费用的(不可抗力因素除外),每迟延一日,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应支付费用总额的0.1%作为违约金,迟延达到十日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
2、乙方未在本合同约定期间内向派遣人员支付报酬或足额提供发票的(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每迟延一日,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壹仟元作为违约金,迟延达到十日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导致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给甲方支付相应赔偿。
3、甲方有权根据其经营需要提前终止本合同,但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以便做好交接工作。
4、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乙方出现经营管理问题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可提前终止本合同,并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导致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给予甲方相应损失的赔偿。
5、如出现不可抗力因素、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和甲方出现经营管理问题对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可提前终止本合同,并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导致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给予乙方相应损失的赔偿。
6、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单方提前终止本合同,否则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伍千元整(¥5000.00)作为违约金,若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损失。
7、本合同因任何原因而终止的,除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乙方仍应按约定向派遣人员支付报酬,保证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否则应按本条第2项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后仍不能解决的,可提交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处理。
第九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
3、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5:劳务派遣服务合同
甲 方:
乙 方:
甲乙双方依据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劳务派遣合作事宜,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甲方的需要,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甲方工作所需要劳务人员,甲方向乙方支付商定的派遣服务费和本合同所约定的其它费用。乙方负责处理劳务人员与用工单位、用人单位所产生的劳动关系、薪酬福利等争议、纠纷事宜,但不承担由甲方引起的经济赔(补)偿等经济责任。甲乙双方合作过程中,应当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各级政府的其他法规。
第二条 本合同仅适用于乙方以劳务派遣的形式向甲方提供用工相关的人力资源技术、咨询服务。本合同所涉及到的员工、派遣人员为同一类人员,即指乙方派往甲方工作的劳务派遣员工。
第三条 本合同也适用于甲方的下属分公司:甲方下辖的 分公司。但乙方不能因本合同而限制甲方及其下属用工单位与第三方建立劳务派遣服务关系。
第四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到期时,双方无异议,本合同自动延长一个合同期,并依此类推。具体派遣人员的名册、劳务人员的试用期等依照合同附件、补充约定以及员工劳动合同内容确定。
第五条 甲方依据乙方所派遣劳务员工人数,按月向乙方支付劳务服务
第六条 定义与解释
除非本合同条款或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词语于本合同中具有以下定义的含义:
1、 “劳务派遣”是指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和劳务派遣资质的派遣机构(乙方)依据用工单位(甲方)的要求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将其派遣到用工单位,在用工单位的工作场所内劳动,接受用人单位的指挥、管理、监督,以完成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结合的一种用工方式。
2、 “劳务人员”是指与劳务派遣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经甲方同意由乙方派遣到甲方工作的人员。劳务人员的实际发生情况以“移交员工确认及资料收取情况表”为确认。
3、 “劳务派遣公司”是指通过将与其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从事劳务而获取经济收入的企业法人组织,劳务派遣公司应当依法设立。
4、 “企业劳务人员需求登记表”是指由甲方向乙方开具的载明以下内容的合同附件:岗位、岗位胜任能力资格要求、需求数量、使用期限、劳务人员工资标准等内容。
5、 “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战争、恐怖行动、内乱、暴乱、封锁或禁运、火灾、爆炸、地震、流行病疫、洪水、风暴。
6、 “规章制度”是指用工单位就其生产管理、销售管理、质量管理、技术管理、财务管理、劳动纪律管理、劳动安全卫生规程等方面依法制定的规范组织和劳动者行为的准则。
7、“劳务使用期”是指劳务人员依照本合同约定在甲方从事工作的时限。
8、 “关于劳务派遣费用付款确认的函”是指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向甲方出具的应付劳务派遣费用的函。该函可作为本合同附件载明应计劳务派遣费用的劳务量、计费单价、总价等内容。
9、社会保险费:按规定的社会保险种类和费率计算的企业和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该费用每年按政府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并依照合同约定具体由乙方出面操作。
10、工资:是指由甲方依据国家劳动法律的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时足额支付给劳务人员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基本工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该劳动报酬可由乙方直接向劳务人员发放,亦可由乙方委托甲方代为发放。
11、劳务服务费:是指根据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由甲方每月按所使用乙方派遣人员的人数和收费标准向乙方支付的费用。
第二章 合同目的
第七条 合同各方承认,本合同的目的是:
1、 规范合同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揭示甲方与劳务人员之间不具备劳动法律意义上的劳动关系;依约免除甲方及甲方的相关责任诸如档案管理、劳动合同管理、计划生育管理、工伤事故处理、劳动争议处理等等。
2、 乙方通过向甲方派遣劳务人员,以及对派遣到甲方的劳务人员进行劳动法律意义上劳动用工管理,获取相应的经济收入。
第三章 声明与保证
第八条 每一方向其他方声明并保证,在本合同签署之日:
1、该方系正式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且根据中国的法律法规具有有效的法律地位,根据其营业执照、章程、职业中介许可证(或劳务派遣许可证),以及根据该方向他方提供的、确认其正式成立、权力和授权的官方文件中所述的其他类似的公司组织文件,具有全权经营与本合同相应的业务;
2、该方具有全部权力和受权签署本合同,并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3、若因任一方的上述声明与保证不准确或不属实而可能导致的任何和全部损失,该方须赔偿他方。
第四章 劳务人员的派遣方式
第九条 劳务人员的派遣方式
甲方根据其用工需求向乙方提出劳务人员的入职要求及待遇条件,甲方按业务需要决定劳务人员人选,并通知乙方办理相应的派遣手续;
第十条 合同双方承认,甲方所需劳务人员的岗位、岗位胜任能力资格要求、需求数量、使用期限、劳务人员工资标准等内容的确定,依据甲方向乙方出具的《企业劳务人员需求登记表》。
第十一条 乙方应在收到《企业劳务人员需求登记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甲方需求派遣劳务人员或提供参加培训的人员,因客观原因无法满足甲方用工需求时,乙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并说明原因。
第五章 劳务派遣费用
第十二条 劳务派遣费用由“劳务人员工资”、“用人单位应为劳务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等福利费用”、“劳务服务费”、“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四个部分构成。劳务派遣费用按实际派遣的劳务人员人数每月结算一次,甲方于甲乙双方约定的日期向乙方支付,由乙方开具合法发票给甲方。(劳务派遣费用的
第十三条 乙方予劳务人员办理招用工手续时,有关政府部门需收取的相关行政费用,如劳动合同鉴证费、调配费、合同工本费、医保诊疗手册等所产生的费用,乙方向劳务派遣员工按实收取,乙方提供有关政府文件或有关票据予派遣员工。
第十四条 除劳务派遣费用外,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形式的任何费用。乙方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全部或部分中国联通应付帐款,否则该转让行为无效。
第六章 劳务人员的退回和更换
第十五条 劳务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立即撤回该劳务人员的派遣: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依法制定的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或泄露商业秘密,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务人员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用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6、提供的个人资料或相关证件不真实、不准确或存有误导性,足以构成欺诈导致用工合同关系无效的;
第十六条 劳务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撤回该劳务人员的派遣,但须提前3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在甲方与劳务派遣员工办理解除上岗协议等相关手续后,由乙方负责与员工办理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和有关费用结算。
1、劳务人员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务人员不胜任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务,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乙方与劳务人员劳动合同终止的。
劳务人员有上述情况之一者,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退回派遣书面通知后,应立即通知该劳务人员并办理退回手续。
第十七条 劳务人员有以下情况的,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撤回该劳务人员的派遣:
1、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3、劳务人员的派遣期满但处于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派遣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4、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务人员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第十八条 有以下情形的,在不与前述条款抵触下,甲方向乙方书面说明情况,与乙方协商一致,可退回或者更换劳务人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需裁减人员的;
4、因出具劳务需求函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需要调整的。
甲方应当按以下公式向乙方支付赔偿性或补偿性费用:
甲方使用的乙方劳务人员经济补偿金×80%×退回或更换劳务人员人数; 除上述赔偿性或补偿性费用外,甲方退回或者更换劳务人员时,无须再向劳务人员本人支付经济补偿,由乙方负责处理。
第十九条 甲方退回劳务人员,须支付补偿性费用的情况:
1、按第十六条第三项退回的劳务人员,甲方须支付给乙方劳务人员退回后第一个月无工作期间的工资(当年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款,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2、按第十六条第二项退回劳务人员的,甲方应承担劳务人员被退回给乙方后第一个月无工作期间的工资(当年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款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终止须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第七章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应当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乙方与劳务人员签署的劳动合同及有关规定,合法合理用工,履行用工单位的各项义务,提供劳务人员必需的工作时间、福利待遇、休息休假、劳动保护、劳动安全卫生以及工作条件和环境等。
2.甲方须确定劳务派遣用工的人员数量、素质要求,制定筛选录用劳务员工的各项标准,参与或委托乙方进行培训考核,选取符合录用标准的劳务员工后,向乙方提供具体的劳务派遣用工人员名单,并确定劳务派遣用工
3.甲方有权在劳务员工试用期内将劳务员工退回乙方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应书面通知乙方并提供劳务员工不符合使用条件(录用条件)的证明依据。
4.甲方可根据实际需要与劳务人员另行签订上岗协议等用工协议,但该等协议不应违反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及劳动合同的约定,并不得造成各方权益不必要的减损。
5.甲方负责对在岗的劳务员工进行员工管理规章制度、工作职责、人身安全、操作/销售技能等必要培训。
6.甲方可根据其企业管理规章制度,对劳务派遣员工进行生产组织管理、绩效考核和人员岗位调配,并进行日常劳动纪律管理监控;劳务员工履行甲方劳动纪律时,甲方负责雇员日常考勤和劳动纪律管理的指导和督导,定期(由乙甲双方协商确定)就劳务人员的工作绩效、业务技能和工作态度等方面的表现作出考核,该考核结果将作为劳务人员的表现评核,并作为劳务人员任用或调换的依据,并将考核结果知会乙方。
7.对违反甲方各相关管理规定的违纪劳务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对严重违纪达到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劳务人员,甲方可立即终止其工作,并交由乙方进行处理,情节严重并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保留追究其本人责任的权利。
8.甲方对劳务人员采用综合计时或不定时工时的,应当确保上下班制度合法合理,加班工资须严格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申报时可商请乙方协助办理。
9.甲方可根据工作岗位的需要,统一制作上岗证、制服及劳保用品,也可以委托乙方负责劳务员工工作服的制作,费用由甲方承担;
10.劳务派遣人员在为甲方工作期间发生因工致伤、残、死亡事故时,甲方应及时送伤者就医急诊,并代垫急诊费用,积极配合乙方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处理工伤事故。乙方负责按工伤保险规定报销甲方代垫的急诊费用。
11.甲方不得将本合同的内容向乙甲双方以外的第三方同行商务竞争客户透露,不得泄露乙方的商业秘密,否则乙方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
12.甲方协助乙方对劳务人员的计划生育情况进行动态管理,了解劳务人员的计划生育动态情况,并配合乙方开展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发现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情况,应当及时通知乙方配合处理;劳务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
13.劳务人员因被甲方退回、乙方依从甲方指示的行为,以及在派遣期间因劳务派遣的履行所产生的其他纠纷,而与乙方发生纠纷提起仲裁、诉讼、争议时,或其他的因劳务派遣的履行而产生的雇主责任等承担而引致乙方争议的,甲方应协助乙方解决相关纠纷,并提供有关资料和证据。相关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和解书等文书中确定的法律责任,证明为甲方过错导致的由甲方承担,证明为乙方过错导致的由乙方承担。
第八章 乙方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一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 必须保证具有合法经营权,并符合当地政府的各项法规,合作项目营运制定的方案须依照本地区的劳动政策法规。
2.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岗位的各项工作标准和要求派遣劳务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必须具备派遣服务岗位所需要的体能素质、技能素质、工作责任心、纪律性和合作性等方面的要求。乙方须核实所派遣劳务人员的身体、身份证和计划生育证等证照情况,并提供甲方备案。
3. 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动关系归属乙方,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派遣人员真实准确的花名册和派遣人员的劳动合同文本,以便双方协调管理。
4. 乙方负责为派遣人员建立人事信息库,管理人事档案。
5. 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派遣人员考勤、绩效考核、教育培训、奖惩等情况以及薪资建议发放派遣人员工资。乙方必须保证按甲方规定的时间,足额发放派遣人员的工资、福利,并定期将派遣人员工资银行进帐凭证复印件提供甲方备案。
6. 乙方对甲方根据劳务人员的考勤、考核结果而提出的薪酬、岗位等调整意见有权发表自己的建议,甲方坚持其调整意见的,乙方予以遵从,如因该管理或调整所产生的用人单位依法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及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7. 乙方在收到甲方的社保增员通知和费用后,应依照社保缴纳程序及时为劳务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当月入职的员工应按社保部门规定的当月申报和缴费期限前缴纳当月的社会保险,其保险险种的生效依社保有关规定。原则上全体在用工单位所在行政区域内从业的劳务员工都必须在该行政区域内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
8. 当劳务员工发生工伤事故时, 由此产生的损害赔偿责任和相关的事故处理,按本合同约定处理:乙方负责劳务人员的工伤申报及认定、鉴定、赔付等有关工伤事项的善后处理,并承担劳务人员工伤指标责任,甲方应予
9. 派遣人员因病或非因公发生的伤亡事故,按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处理。
10. 派遣人员在派遣期间内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的,由乙方负责落实派遣员工相关工伤待遇,办理相关手续。按有关规定需要由企业承担的相关费用,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11. 乙方负责劳务人员上岗前的计生证件查验审核工作、在岗劳务人员计生证件年审记录的查验工作,并将劳务人员的计生情况列入个人工作档案,乙方并承担劳务人员计划生育的管理、指标责任。
12.乙方招用属地员工时,依政策由当地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供的福利资助或教育培训资助,乙方负责落实与申领后,资助款项的企业部分由乙甲双方协商共同分享,个人部分直接返还给员工本人。
13.乙方为提高劳务人员的管理质量,合同期内按行政区域配臵管理专员,在派遣人员工作地,定期提供上门服务,妥善做好派遣人员的劳动人事工作,协调甲方对劳务人员进行现场管理。
14.乙方应做好对派遣人员的日常服务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主动关心他们的生活,提供相应的咨询,尽力帮助解决派遣人员的实际困难。
15.乙方促使劳务人员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劳动用工管理制度和行政管理规章制度、各项业务操作规程,服从和执行甲方工作安排、调度和生产管理,保证甲方业务的正常运行,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维护甲方的利益和社会声誉。
16.乙方有权对甲方违反本合同和侵害劳务人员权益的行为提出书面意见,进行交涉,甲方应当予以参考并协商解决。
17.乙方应甲方的要求定期组织派遣人员体检,并将体检结果提供甲方备案。
18.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为派往甲方的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务人员办理退休手续。
19.乙方向甲方所收取的任何费用都必须向甲方出具正式的税务监制发票。
第九章 合同的终止
第二十二条 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合同目的落空的,以及因不可抗力或政策变化等原因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双方认为确实需要修改、补充时,由甲乙双方按法定程序协商处理。如双方当事人协商不能就此达成变更一致时,双方可终止合同。
第二十三条 合同期内,任何一方如提出终止合同,须在程序上提前四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第二十四条 如甲乙双方劳务派遣合同到期不再续签时,乙方与派遣员工的劳动合同期限未满的处理方法如下:
(1)经甲、乙方和劳务员工协商一致,乙方的派遣员工转为第二家劳务派遣公司员工,继续派遣至甲方工作;
(2)三方协商不一致的劳务派遣员工,由甲方退回乙方,但须支付乙方劳务人员无工作期间一个月的待岗工资(当年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五条 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合同应征得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同意续签合同时,应提前40天通知对方。双方将派遣人员的劳动事务逐项签字移交完成后,合同才能正式终止或解除;未移交完成前,本合同继续有效,双方应共同遵守。
第二十六条 移交手续的时间从双方商议办理移交的时间开始计算,最长不超过三个月。移交完成后,由接收方承担相应延续管理的职责。
第十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应严格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若有一方因故不能履约时,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甲、乙双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而导致对方蒙受经济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以及与之相关的一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的草稿、附件、报价、往来传真信函等,均为双方之商业秘密,双方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漏,否则应承担相应之违约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二十九条 合同期内单方面解除本合同,违约方需支付违约金,数额计算标准为参照两个月劳务派遣费用(含员工工资、加班费、社会保险金及服务费);
第三十条 甲方不得无故迟延支付本合同下的劳务派遣费用,其中,甲方有无故迟延支付劳务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险情形的,乙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相关责任概由甲方承担,甲方并应赔偿乙方因此而产生的各项损失;甲方逾期支付本合同规定的各项费用的,乙方有权按照逾期支付费用总额加收每日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第三十一条 乙方必须保证甲方所支付的社保费用完全用于为劳务人员缴纳社会保险金,不得从中扣减任何费用。劳务人员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金部分,由乙方从劳务人员工资中扣减后代为缴纳,乙方不得将上述资金挪作他用。乙方有扣减、挪用劳务人员工资、社会保险金或无故延迟支付劳务人员工资、延迟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相关责任概由乙方承担,乙方并应赔偿甲方因此而产生的各项损失。同时甲方有权依据拖欠或挪用的总金额,按每日千分之三收取违约金。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乙方应与其全部从业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作为劳动关系主体按国家法律法规承担用人单位的全部责任,乙方公司所有人员出现的劳动争议和纠纷与甲方(中国联通)无任何关系”、
第三十三条 乙方如出现因乙方存在过错的劳动争议或劳动纠纷,合同期满,甲方将视情况决定是否继续签署劳务派遣合同”。
第三十四劳务派遣服务项目的操作办法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三十五条 劳务派遣服务质量标准:乙方应积极完成甲方委托的有关合同项目,并达到工作质量要求。具体办法标准由甲方和甲方下属用工单位根据自身经营管理情况与乙方另行约定。
第三十六条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不断完善劳务派遣服务流程,促进甲乙双方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第三十七条 乙方应在派遣员工达到50人以上的行政区域配臵管理专员,并在派遣员工的工作地,提供定期的上门服务。定期的上门服务时间每月不得少于三天。
第三十八条 因甲方经营发展需要,须调整、撤消、合并、分立、合资建立有关机构时,甲方经与乙方协商后,变更本合同甲方用工单位主体,甲方用工单位所使用中的劳务派遣人员由变更后的主体接收使用并承担相应延续管理的职责。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中涉及的所有“通知”、“同意”、“确认”等事项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作为依据。
第四十条 合同一方向另一方送达的任何法律性文书、通知及其它联系,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传真形式),送达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联系地址,若在履行本合同中一方通讯地址发生变化,均应提前十五天通知另一方,否则以本合同列示地址为准。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条款与国家和当地政府新颁发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发生冲突时,以新颁发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为准,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四十二条 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平等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法解决,双方均有权向辖区内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章 其它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条款,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本合同有关附件及补充合同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内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正文约定不明确的,以附件及补充合同为准。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乙甲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乙甲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签字与盖章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