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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调查情况报告(精品8篇)

发布于2024-01-01 06:34,全文约 15169 字

篇1:2024年公司环境污染问题调查处理情况报告_情况报告_网

2020年公司环境污染问题调查处理情况报告

对群众反映xx市实业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存在夜晚偷排废水,且长期散发臭气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于5月28日会同xx区环保局,深入该公司进行了调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xx市实业有限公司位于xx市xx区工业园区,办理有环保相关手续。20xx年开始建设,20xx年开始生产。主要从事精品肠衣加工、肝素钠、猪鹅去氧胆酸生产,主要原料为猪小肠。现建有精品肠衣加工生产线10条,肝素钠生产线1条。生产过程中有废水和废气产生。按照环评文件建有日处理能力1500吨的废水处理站和恶臭气体收集处理设施,废水处理站安装有在线监测设备。

二、现场调查情况

(一)该公司废水处理站因管理不规范,存在废水不能稳定达标的问题。20xx年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其进行2次监督性监测均存在超标的情况。市、区两级环保局督促其及时查找原因、采取措施、整改,企业经整改后外排废水做到了达标排放。今年5月28日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该公司外排废水进行了取样监测,监测结果总磷、粪大肠菌群、氯化物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等指标达标。

(二)自20xx年以来,针对附近居民反映该公司外排废水和废气污染环境的问题,市、区两级环保局多次组织执法人员到现场检查,对其废水处理工艺、废水处理站管网走向等问题进行调查,未发现该企业有设置暗管排放废水的行为。同时,市、区两级环保局多次组织对该公司节假日、夜间生产、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突击检查,未发现企业擅自闲置废水治理设施设备、废水稀释排放、直接偷排等情况。

(三)关于群众反映散发恶臭气味,20xx年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其排放的废气进行监测,未超标。该公司卫生防护距离虽然满足环评要求,但因主要是从事肠衣深加工,未做到全封闭生产(门、窗未全封闭),仍然存在一定的气味。

三、问题的整改及后期监管

根据该公司存在的环境问题,现场执法人员责令该公司进行及时进行整改。

(一)加强废水处理站运营管理,按时按量投药,确保废水达标排放。

(二)加强废气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提高恶臭气体去除效果,杜绝事故排放。生产作业期间保证车间封闭,废气收集设施正常运行,避免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

(三)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设施运行台账,杜绝偷排、漏排行为发生,并建立完善的环境保护档案,主动接受环保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后期,支队将督促xx区环保局对其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整改到位。加强对该公司的日常监管,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调查处理结束后,执法人员将调查处理情况向投诉人进行了电话回复沟通,投诉人对处理情况表示满意。

篇2:2024年最新小微民营企业发展情况调查报告2000字_调查报告_网

2018年最新小微民营企业发展情况调查报告2000字

一、发展中小微民营企业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近年来,我县通过深入实施工业强县战略和“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全县中小微民营企业不断成长壮大,个数占到全县民营企业的99%,规模以上中小企业利税贡献率占到全部规模以上企业的60%,成为推动全县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主要呈现三个特点:一是经济运行趋势较好。目前全县共有中小微民营企业549家,平均生存期7.6年,远高于全国标准3.7年。企业数量同比稳中有增、达5%。纳入中小微民营企业信息库的504家,其中规模以上152家。1-9月份,这152家企业实现工业总产值、利税、利润分别达765.3亿元、118.9亿元、98.8亿元,同比增长16.8%、13%、16.7%。二是部分企业研发机构相继建立。全县中小民营企业拥有省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2家、创新企业2家,市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17家、创新企业7家,省级小企业创业辅导基地1处,省级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区1处。三是园区聚集效应初步显现。精细化工园中小微民营企业达138家,县开发区123家,西郊服务区52家。机械制造、石油化工产业向园区集中,拥有精细化工、石油装备制造两大省级产业集群。

县委、县政府在推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方面,主要采取了以下有力举措:一是强化政策扶持。抓住国家重视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机遇期,认真落实近年来省、市出台的相关政策,重点推出3000万元工业转型升级资金、300万元发展专项资金等措施,引导扶持中小微民营企业发展。在财税、金融和涉企审批、服务办事、收费等方面,给予优惠扶持、减免税费、简化手续。二是强化调度指导。设立了中小企业管理办公室,实行每季调度监测经济运行,提报重点培育企业名单,进行动态化管理,促进全县中小微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出台意见办法,将中小微民营企业发展纳入全县年度考核。三是强化为企服务。通过一站式审批服务、精简审批事项、并联审批等措施简化程序、方便企业办事,从全县及部门层面,开展“百名干部联百企”、管理提升“百千万”、创新服务“三项行动”等活动,强化部门履职服务意识,提供宣传政策、培训业务、提升管理和登记融资、培育品牌等服务,为企业帮困解忧。

二、中小微民营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我县中小微民营企业,已初步形成规模,蓄势发展后劲较足,但仍然存在诸多因素,制约其快速发展、做大做强。

(一)创业能力不足。一是氛围不浓。尽管就业难、招工难同时并存,但受主客观因素影响,人们自主创业、主动创业意识薄弱;现有企业满足现状、小成即满、小富即安现象也较普遍,对二次创业热情不高。二是人才缺乏。有创业激情、能够领办企业的优秀人才总量稀缺,鼓励成才的机制不健全。

(二)创新实力不强。现有中小微民营企业,总体上规模小、实力弱,从事的产业结构较单一,大部分产品技术含量、附加值较低;企业研发投入少,研发能力不强,名牌少、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少,缺乏核心竞争力。

(三)发展要素受制。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有些行业产能相对过剩,原材料、物流、电力和劳动力价格成本不断上升,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突出,不断挤压企业利润空间。小微企业用地难规划、难安置情况也不同程度存在。

(四)管理经营粗放。不少企业缺乏长远发展规划,不注重管理团队、营销队伍和技术人才的培养;用人机制落后,家族式管理模式明显,任人唯亲、职工晋升渠道窄、机会少,薪酬待遇低、劳动强度大,缺乏用工、留人的吸引力。

(五)环境还需优化。我县始终坚持工业强县战略,大力倡导“二次创业”理念,但在引导扶持服务企业发展方面还存在工作措施待完善、落实力度需加强等问题。办事审批效率有待再提高,园区公共设施不够完善,在服务企业职工生产、生活等方面还存有不便。

三、统筹对策力促中小微民营企业健康快速发展

围绕中小微民营企业的设立、成长、壮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进一步搞好引导、扶持、服务,力促其不断进档升级,打造发展经济、解决就业的坚实承载平台。

(一)完善规划促进发展。在继续实施《“”中小企业成长规划》的同时,要统筹规划鼓励促进中小微民营企业发展,适时出台全县中小微民营企业专项发展规划,以促进中小微民营企业快速健康成长。县开发区、精细化工园等园区也要科学规划布局,注意为这些企业发展预留足够的空间。要根据产业特点规划小微企业发展园。整体规划设计园内小微企业布局,统筹建设相关共用生产办公设施。借鉴外地经验,引导、培育有能力的投资者兴办多种形式的小微企业“孵化器”,对高科技小规模成长型企业规划建设“加速器”,在项目立项、审批、信贷、供地等方面提供全方位服务,使小微企业快速孵化成长。要加大公共服务设施投入力度。进一步完善园区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健全完善企业集聚的园区配套功能,尤其是增大公交出行密度、合理布点自动存取款机分布,增加教育、医疗等公共设施或交通直达线路,方便企业职工生产、生活,提高园区承载企业的服务能力。

篇3:企业退休人员居住分布情况调查与分析_调研报告_网

企业退休人员居住分布情况调查与分析

一、调查统计的目的     本次调查统计是我国建立养老保险制度以来首次对企业退休人员居住分布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对于掌握企业退休人员居住分布情况,确定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重点、难点群体,加强分类指导,制定具体的检查评估标准,更有效地推动工作,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二、调查统计的指标与时点     我们按照管理体制和居住地分布情况,设计了以下调查统计指标:     (1)省级直管企业和地方企业。省级直管管理是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保经办机构直接管理养老保险关系的企业;地方企业指由副省级、地市级或县级城市社保经办机构管理养老保险关系的企业。     (2)本地居住人员。本地居住人员是指退休之后仍在社会保险关系所在地居住的企业退休人员。包括在地级以上城市城区居住人员,在县镇城区(县级市、区的城区)居住人员,在城区外(农村和山区)零散居住人员,在城区外企业集中生活区居住人员。     (3)异地居住人员。异地居住人员是指退休之后离开社会保险关系所在地到其他地方居住的企业退休人员。包括省内异地居住人员(本省范围内跨统筹地区居住人员),跨省异地居住人员,定居调查统计的时点为XX年底数。     三、调查统计的结果     (1)全国基本情况     XX年底,全国共有企业退休人员3282.5万人,其中本地居住人员3074.2万人,异地居住人员208.3万人。     本地居住人员中,在地级以上城区居住人数为1884.9万人(其中,企业集中生活区469.1万人),在县镇城区居住人数为750.2万人(其中,企业集中生活区174.0万人),在城区外企业集中生活区居住人数为203.9万人,在农村和山区零散居住人数为235.2万人。     异地居住人员中,省内异地居住人数为115.8万人。跨省异地居住人数为89.4万人,定居港、澳、台及国外人数为3.2万人。     (2)省(区、市)直管企业基本情况     XX年底,省级直管企业共有退休人员589.1万人。其中,本地居住人员509.2万人,异地居住人员79.9万人。     本地居住人员中,在地级以上城区居住人数为289.8万人(其中,企业集中生活区150.5万人),在县镇城区居住人数为121.7万人(其中,企业集中生活区59.4万人),在城区外企业集中生活区居住人数为72.5万人,农村和山区零散居住人数为25.2万人。     异地居住人员中,省内异地居住人数为43.8万人,跨省异地居住人数为35.8万人,定居港、澳、台及国外人数为0.3万人。     (3)地方企业基本情况     XX年底,地方企业共有退休人员2693.4万人.其中,本地居住人员2564.9万人,异地居住人员128.5万人。     本地居住人员中,在地级以上城区居住人数为1595.1万人(其中,企业集中生活区318.6万人),在县镇城区居住人数为628.5万人(其中,企业集中生活区114.6万人),在城区外企业集中生活区居住人数为131.4万人,农村和山区零散居住人数为209.9万人。     异地居住人员中,省内异地居住人数为72.0万人,跨省异地居住人数为53.6万人,定居港、澳、台及国外人数为2.9万人。     四、相关分析:难点群体     调查统计表明有四类群体是推进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难点群体。     --省直管企业和地方企业在农村和山区零散的本地居住人员(以下简称第一类群体)。这一群体共有235.2万人,占全部企业退休人数的7.2%,绝对数量虽然不多、但分布很广,且居住地没有街道社区等管理服务机构,经办机构也没有精力管理这个较为分散的群体。     --省直管企业和地方企业在省内异地和跨省异地居住人员(以下简称第二类群体),共有205.1万人,占全国企业退休人数的6.2%,目前,多数地区对本地居住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已经制定或正在制定规范的实施办法,但如何实现省内异地和跨省异地居住人员的管理服务仍是推动工作的难点。     --省级直管企业中,未在企业集中生活区的本地居住人员,不包括农村和山区零散居住人员(以下简称第三类群体)。共有201.6万人,占全国企业退休人数的6.1%,社会保险关系由省级经办机构进行管理,虽然在居住地域上来讲可以纳入社会化管理服务,但地方政府难以承受实行管理服务所带来的经费压力。对这类人员,虽然已经确定属地化管理原则,但在具体落实中估计难度比较大。     --定居港、澳、台及国外的共有3.2万人(以下简称第四类群体),占全国企业退休人数的0.1%。这部分人不用列入我们开展社会化管理服务的范围之内。     以上四类人员共计有645.1万人,占全部企业退休人员的19.7%,其中前三类群体属于缺乏社会化管理服务条件或困难较大的工作对象,在工作部署上可以向后放一放,因此这三类人群又可称为较难覆盖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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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情况的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_网

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情况的调查报告

一、制定措施,为企业提供优惠政策

为更好地服务企业发展,北安市人民法院制定了《北安市人民法院为改善经济发展环境服务的规定》,对涉企案件实行了层层负责和“三个一样”的方针,即:民营企业和国营企业一样,大企业和小企业一样,外地企业和本地企业一样。对外来企业投资者实行“三优先”政策,即: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对危困企业诉讼案件采取了减、缓诉讼费用的优惠政策。为服务企业发展提供了保障。

二、大胆适用简易程序,降低企业诉讼成本

为提高审判工作效率,缩短企业涉诉时间,我院在涉企案件的审理中,大胆适用简易程序。在审理60 起北安市自来水公司与各单位及个人供用水合同纠纷案件中,民二庭大力推进适用简易程序,以此降低企业诉讼成本,减轻企业负担,其中53%的案件在半个月内审结,75%的案件在1个月内审结。极大缩短了企业的诉讼时间,保证了企业正常工作的开展。为北安市自来水公司收缴水费在时间上赢得了主动。

三、加大调解力度,保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

在涉企案件的审理中,民二庭充分运用调解手段,加大调解力度,及时为企业清收债权或为困难企业减轻还债包袱,对于企业作为被告的案件,慎重采取调解手段,促进原本对立的纠纷双方达成分期还款协议,以减轻企业经济负担。对涉及查封企业财产的案件,尽量采取活封方式,避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受到影响。如在审理李某与北安市交通局大修厂承包合同纠纷案件中,面对北安市交通局大修厂职工集体上访的矛盾局面,我院民二庭适时采取调解手段,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协议,既缓和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稳定了职工情绪,又保证了北安市交通局大修厂的正常运转,达到了“三赢”效果。

四、发挥司法建议作用,提高企业风险防范意识,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和管理

我院民二庭结合在审理中国农业银行北安市支行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发现的问题,积极提示农行等金融机构:注意对“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式的数个企业之间相互担保现象的审查,正确估计担保企业的还贷能力;对贷款期限届满后借款人拖欠不还的,及时提起诉讼,以免借款企业因经营不善降低还债能力;控制借款人以经济困难为由提出“借新还旧”的方式达到延长贷款期限的目的,以免加大信贷风险等。促进农行等金融机构建立现代管理理念。此外,民二庭还主动邀请企业人士召开服务企业发展座谈会,征求他们对审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结合审理案件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的向企业提出司法建议,帮助企业建章立制,堵塞漏洞,避免企业在经营中遭受不法侵害。积极为北安市自来水公司、北安市热力公司、北安市特钢厂、北安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网通公司、联通公司等10余家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制教育服务,有效地促进了企业的依法经营和依法管理。

五、强化宣传,加大有关破产工作方面法律、政策的力度

我院以民二庭为主,专门组成法律、政策宣传小组,为配合首钢庆华工具厂破产案件工作的顺利开展,在首钢庆华工具厂的干部和职工中,做了广泛深入的破产法律、政策知识的宣传工作,使广大干部群众人人懂得破产法,了解有关政策,清楚认识到破产制度的积极意义,并对自己在破产工作当中的权利义务做到心中有数,稳定了职工情绪,为首钢庆华工具厂破产案件的顺利进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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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关于公司管理会计方法实际运用情况的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_网

关于公司管理会计方法实际运用情况的调查报告

管理会计又称“内部报告会计”,是指以企业现在和未来的资金运动为对象,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为企业内部管理者提供经营管理决策的科学依据为目标而进行的经济管理活动。随着管理会计控制技术方法不断的应用和创新,不但大大促进了企业管理会计的发展,并使其管理控制系统更趋完善。为了更好地了解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管理方法实际运用情况,于XX年10月10日至11月10日笔者对该公司的内部管理情况进行调查,在调查中得到了公司同事的支持和帮助。笔者本着客观、求实的原则,采用了详查会计资料、访谈、实地观察等调查方法。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及财务状况

翔发集团,是以xx集团有限公司为核心企业,以母子公司为主体,以产权为纽带,集科、工、贸、金、农为一体,主要从事塑料制品加工和基础化工的大型综合性企业集团。集团现拥有23个成员企业,员工5000余人,其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已达1500余人。有21个生产场区,总占地面积129万平方米,建筑面积81万平方米。现在有塑料加工能力30万吨以上。产品优质品率达98%以上。基础化工方面总生产能力已达10万吨以上,主要有离子膜烧碱、pvc树脂、木糖醇等产品。十五年前,翔发集团还是一个职工不满300人,仅能生产塑料鞋底和热水瓶皮的小型国有企业。之所以能有今天,最主要的还是比较成功地走出了一条消化、吸收、改造、创新相结合的技术引进之路。但却在近年,发生财务状况。一位翔安股份内部人士表示,翔安股份因重大决策失误而导致资金运转出现困难。

二、翔发股份内部管理会计运用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分析

(一)管理会计现今在我国的发展情况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经济管理科学技术的进步,管理会计理论在我国大中型企业中得到了一定的应用,如责任会计、量本利分析、变动成本法、零基预算、净现值法等。然而,不论中西方国家,对于管理会计的研究仍不健全,严重制约着管理会计作用的发挥。再细想管理会计的理论知识,绝大部分都是借鉴经济学与统计学而来,介于两者之间,以数学模型推算出结论,但本身这些理论知识较难理解,实际运用起来更是复杂,运用条件也极有可能与现实情况不符合。且结合我国现今国情和未来发展情况,管理会计这门学科在中国还并未被深入了解,这类学科的书籍也大多是翻译国外著作,就是说我国还没研究和形成适合我国企业的管理会计方法,目前来说,这对我国大多需要有效管理会计方法的大中型企业很不利。

(二)翔发股份管理会计的运用情况

该企业因长期投资决策错误,导致资金链断裂,给投资者带来巨大损失。XX年初,翔发股份为赚取更高利润,对其主要产品中单位贡献边际最大的产品进行扩大生产规模。为此,该企业新建厂房,购置更多更先进设备。在真正投产后,却发现生产出比原先更多的该产品,却无更多的厂家购买或原厂家无法接纳更多的该产品;而卖到外地则需要更多的成本,若增加单价则无竞争优势,若单价不变,则会导致亏损。翔发股份投入的大量资金无法及时收回,投资回收期变长使得企业自身资金无法正常流动,正常运营遭到影响。

显然,该企业并没有很好的运用管理会计方法,在对扩大生产规模作出决策之前没有考虑周全,仔细分析,对于项目的风险没有多加思量。按照理论,若生产出更多产品并把产品按原定计划卖出企业确实可到高收益,但实际情况是,生产出的更多产品却无法按原定计划卖出而导致企业亏损。企业管理人员没有将管理会计的理论知识和实际情况相结合,而决策失误使得企业面临财政问题。

(三)我国管理会计的人才缺乏

由于人们尤其是管理者错误的认识,造成对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重要性看法失衡。只要谈到会计就想到记账、算账、编制报表等的财务会计,完全忽略了预算、分析、决策等的管理会计。在有些人眼里,管理会计师的意见无足轻重,没有管理会计企业的生产经营照常进行。因此,财务会计、审计就变得格外的吃香,提起财务会计、审计,那是“路人皆知”,提起管理会计,则知其者甚少。且在我国大学本科和专科招生的专业目录中,似乎没有见到管理会计的踪影,会计学专业也多侧重于财务会计的学习,即使开设了管理会计的课程,也大都只介绍其理论构架和计算方法,而没有深入了解其在企业的具体运用情况。在就业导向上也存在重财务会计和审计,轻管理会计的倾向。最终导致我国管理会计人才缺乏,缺口达到300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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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路桥公司发展情况的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_网

路桥公司发展情况的调查报告

东方路桥是随着鄂尔多斯市经济快速发展而涌现出来的一家新型民营企业,也是鄂尔多斯市第一家具有先进办企理念,独特企业文化,鲜明企业风格的民营企业。它的涌现代表了目前鄂尔多斯民营企业的最高水平,是鄂尔多斯市民营企业的典范。站在更高角度看,东方路桥的实践,也为中国民营经济的发展做了一些从理论到实践的深度探索与回答。同时,也为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等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提供了一份极有价值的实践例证。

一、基本情况

东方路桥集团是一家以路桥建筑业为主,同时兼营能源、电力、铁路、生态、房地产等业的民营企业集团。1997年12月,集团公司创立了第一家企业东信公司;1999年3月,创立了东方路桥集团股份有限责任公司;XX年3月,正式组建了东方路桥集团。到XX年底,集团公司共有子公司、成员企业和联营公司16家,总资产18亿元,净资产3.9亿元;拥有员工621人。

XX年,企业获得了iso9001国际认证,连续被开户银行评为“aa+”和“aaa”级诚信企业。XX年,获得公路施工总承包国家一级资质证。集团董事长兼总裁丁新民曾被评为“全国关爱员工优秀民营企业家”、“内蒙古自治区劳动模范”、“内蒙古自治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优秀建设者”。集团公司也曾先后荣获“全国民营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全国质量安全管理先进单位”、“全区企业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全区诚信纳税先进企业”。企业被《福布斯》中文版评为XX年“中国民企慈善榜100名”第85位慈善企业。

二、主要做法

(一)以思想立企,坚持共同富裕理念。

创立伊始,企业就将“要办一个有思想的企业”的议题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意即办企业一定要明白办一个什么样的企业,或者说要明确办企业的最终目标是什么,是只为少数人发财致富提供一个舞台,还是为全体企业员工的共同富裕而创造一个平台;是一心只为了“利润”二字,还是在利润之上还有更高的追求。对此,东方路桥做了明确回答,东方人办企业要将共产党人的基本宗旨作为自己的办企业宗旨,即坚持“以人为本,共同富裕”。集团公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丁新民说:“用我的话来说,就是要让无产者变为有产者”。

(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坚持合理的分配原则。

东方路桥一开始就是一家以公司化模式而建制的民营企业。8年来,他们通过不断的探索与实践,使这种公司化的现代企业制度模式在本企业中逐步走向健全与规范状态。在一些重要方面还结合企业自身的理念,做了一些新的探索。

据统计,几年来,公司在民工联队建设工程中,总计投入资金3000万元,其中,仅奖金一项就达836万元。仅在XX年的“十佳民工联队”和“十佳民工”评选中,就有10支联队各获得价值24万元小汽车奖励,10位民工各获得价值5000多元的摩托车奖励。

目前,在东方路桥,企业员工户均住房都在130平方米以上,600余名员工有200多辆私人小汽车,绝大部分员工游遍了中国的风景名胜,员工平均年收入达3万元。民工的纯收入人均也突破6000元,有的已达10000多元。企业还正在筹建民工创业大厦,为一些优秀民工联队提供集办公、居住、仓储融为一体的创业园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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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关于建筑安装企业所得税征管政策执行情况的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_网

关于建筑安装企业所得税征管政策执行情况的调查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

建筑安装业具有流动性强、工程周期长、成本费用核算复杂、难以真实准确反映利润等特点,且建筑安装工程实行项目管理,公司签订合同,项目经理承包,以项目经理部为单位,单独核算、自负盈亏,向公司上交管理费后,经营成果归项目经理所有。加之大部分企业帐务不健全,给税收征管工作带来了新的课题。2010第一季度,我们以“建筑安装业税收征收管理在全市的执行情况”为课题,组织人员在上饶市进行了认真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征管现状

XX年年该市共有企业征管总户数为685户,征收所得税额为5817万元,其中:跨省、市(地)外来经营户在本地纳税的户数为231户,征收所得税额为67万元;外出经营户回本地纳税的户数为95户,征收所得税1036万元。

近年来,全市各级地税机关把加强对建筑安装企业税收征管作为税收收入的重要增长点,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强对建筑安装业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上饶市地税局在深入调查基础上,分析总结建筑安装业市场的特殊运行规律,结合自身征管实际,制定了《上饶市建筑安装业税收征收管理办法》,对建筑安装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实行按施工项目进行户籍管理、税收管理员负责、税政把关、全程监控、分级认定、分级年鉴、以票控税的管理办法。一是建好台帐,管好税基。首先做好纳税人各种基础信息资料的采集和分类管理,加强对各种信息数据的评析和纳税评估;其次,在总局和省局要求建立12个台帐的基础上,根据工作实际,建立了《企业所得税控管台帐》、《建筑安装企业分户征收台帐》、等管理台帐,对税源实行动态跟踪和监控;二是加强协调、源泉控管。与国土、房管、城建、发改委等部分保持沟通与联系,随时掌握最新情况,摸清税源底数,防止了税款流失。与国税税政部门建立了联系制度。在落实国家税收政策,统一税负标准,协调征管范围等方面起到了一定作用。三是完善制度,强化征管。规范建筑安装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明确了征收方式鉴定和年检办法;加强外来建安企业的管理。强化报验登记手续,明确纳税地点,统一税负标准,加强内查外调。四是双向监控,以票控税。制定了《上饶市地方税务局建筑安装业发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建筑房地产企业专用发票一律由地税机关代开,建设单位向建筑安装纳税人支付工程结算价款时,必须要求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建筑业专用发票,税务机关按发票上开具的工程价款金额征收税款。

二、当前建筑安装企业所得税在税收征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业主索票意识薄弱,纳税人税法意识不强。部分建设单位业主,特别是行政事业单位,主要表现在市镇工程上,业主索票意识淡薄,工程结算大都使用财政收据或自印收款收据,不向承建施工企业索要建筑业发票;部分中小企业,特别是所得税实行核定征收的企业,采取“单包”或自建房产的,不要票的现象在不少企业存在。另一方面,施工单位纳税意识不强,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千方百计钻税收空子,钻征收管理空子,故意不开票,拖延开票,项目漏申报,收入不入帐、少入帐,偷逃税款。

(二)企业会计信息严重失真,纳税申报不真实。企业报送税务机关的会计报表数据不真实,资产负债表日确认的工程完工程度可靠性较低:如为招投标需要、完成利润目标、承包指标、更充分地享受税收优惠、便于筹资等目的,营业收入不按规定结算,或延迟结转,或提早估价确认;向下属非独立核算工程队、无资质等级证书企业、分包转包单位、挂靠企业收取的管理费,不按规定确认、申报营业收入;企业成本核算混乱,为挂靠单位“以票换票”开票时,挂靠单位提供的各种材料发票严重失实,与工程项目实际严重不配比;为多个建筑工程项目支出的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不能分摊到每个建设项目,完工工程结转成本、费用时,费用分割不清;假发票、收据、白条列支费用大量存在,如一些机械租赁费、临时用工支出等,人为操纵损益,控制报表有关数据,使得会计报表数据来源严重失实,企业所得税负担率和总体税收负担率远远低于其他行业纳税人。

(三)建设项目控管难度大,工程分包、转包不规范。税务机关对建设工程项目立项、中标情况不明,工程开工、进度情况难以掌握,特别是对外地工程,难以确定工程进度、完工结算情况,被动地接受纳税人自行申报,建设工程项目税源控管主动性不强。工程分包、转包不规范,一项工程多次分包、转包,分包、转包情况不向税务机关报告、备案;分包、转包合同签订、保管不齐全,分包、转包工程完工结算无合法票据,企业往往以预付帐款结转分包、转包工程成本,使得成本核算极不规范。

(四)发票使用不规范,以票控税效果不明显。凭票收款、凭票付款的规定未能完全落实到位,以各类收据收取工程款项的现象时有发生,发票开具、接受的不规范直接导致了税收的流失。现实经济活动中,明明是按进度结算的工程款,承建方却开具“预收工程款”的收款收据;明明应该“料、工、费”合并计征税款,纳税人却只就施工费开一张建筑发票入账,建筑材料部分以商业销售票代替;明明是甲地的工程项目,承建单位却用乙地开具的发票也能一样结算;工程承包人为降低工程造价,购进建筑材料时,为压低材料进价,往往以不要发票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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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情况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_网

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情况调查报告

随着城镇化建设的加大,城镇经济不断发展,大量的农民从农村转移到城市,成为城市建设的生力军。农民工群体为中国城镇化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但是不可否认现阶段我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保障缺乏,特别是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问题较为突出。建筑行业(含交通道路建设)的从业人员绝大部分是农民工,解决好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问题是关系农民工切身利益、关系社会稳定、关系社会城镇化发展、关系社会经济长远发展的问题。为了进一步了解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问题,近日,笔者针对我市市本级20xx年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投诉、受理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探究,形成了如下报告:

一、基本情况

据统计,20xx年市本级人社部门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42件,清欠农民工工资1557万元,涉及农民工1680人。处置欠薪群体性事件18件,涉及农民工1239人。

二、基本特点

(一)拖欠工资主体主要集中在建筑业

从市本级投诉人的从业行业看,建筑业投诉涉及1520人,占投诉涉及总人数的90.48%。建筑业以体力劳动为主,行业进入的门槛低,适合于文化程度偏低的青壮年农民工,这个行业也是拖欠农民工工资最严重、最普遍的行业。

(二)投诉涉及人员劳动合同覆盖率低

20xx年,**市本级接到投诉的涉及人员基本上都没有具体的劳动合同,没有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发生劳务争议时很难提供必要的依据作为工资发放的依据。

(三)群体性案件发生的比例较高

在市本级受理的被拖欠工资的案件中,群体性的欠薪案件发生比例较高,20xx年共立案42件,造成群体性事件的有18件,占所处理案件总数的42.86%。建筑行业农民工,以乡土地缘为纽带形成各个作业班组,一旦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乡土人情往往会使得他们趋向于走在一起,共同讨薪。极个别人员采取堵路、泼汽油、到政府部门游行等极端方式讨薪,从而酿成群体性事件。群体性案件容易导致社会矛盾和暴力冲突,是造成社会不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

三、产生原因

(一)农民工维权意识不强。农民工是社会的弱势群体,不少人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由于农民工求职心切,在受雇用时不知道要与老板签订书面的合同,常常仅是以口头形式和老板约定相关合同。一旦发生纠纷,农民工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据,在法理上很难取得有利对待。

(二)建设单位(业主)、施工单位的资金链出现问题。20xx年受银行信贷政策调整及国家限制购房政策的影响,部分建设单位和企业融资困难,流动性资金不足,直接导致农民工工资被拖欠。

(三)建筑工程项目层层转包、违法发包情况严重,个人承包者无能力支付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建筑工程应当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并要求企业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目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一般都是以包代管,将工程劳务发包给包工头,一个工程项目经过3-5次的转包普遍存在。由于包工头资金不充裕,承担风险的能力差,一旦出现包工头之间因结算存在争议或资金不及时到位,或者施工企业将工程款交给包工头,让包工头发放农民工工资,但包工头卷款逃跑工程等情形,都会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

(四)承包建设者为了扩张经营规模,承揽与自身管理能力不相适应的工程。工程项目的拨款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而且只能按照合同规定的节点拨付工程款。建筑公司采取层层分包、转包的方式要求包工头垫款施工。在承建单位资金不充足的情况下,只能拖欠包工头的工程款,包工头又将风险转嫁到农民工身上,形成恶性欠薪的循环。

四、对策及措施

(一)广泛宣传,营造和谐劳动关系的氛围。各级政府和机关部门应高度统一思想认识,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作为创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指标之一。通过在街道、社区、网络、电视媒体等方式宣传,内容紧贴企业主和劳动者关心的内容,引导企业严格遵循《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提高企业管理者的法律意识,切实保障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和谐发展。

(二) 建立劳动者维权援助制度,提高劳动者增强维权意识。建立完善劳动者维权免费法律援助制度。各级政府应当增加就业培训的投入,举办各种针对务工的各种就业培训及法律普及培训,增强劳动者的法律素质,提高劳动者的维权意识。同时还应当尽可能的收集相关就业及工作信息,以及在就业工作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问题的应对措施,特别是当工资遭受拖欠时,一定及时找相关工会或劳动部门解决,如不能及时取得应得的工资,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高度重视,整治非法挂靠、违法分包行为。一是成立工程专项治理整顿领导小组,制定整治方案,分步实施。 二是调查摸底,造册登记。对辖区内在建工程的基本概况、在建企业情况、违法违规事实等一个不漏登记在册。特别是弄虚作假,骗取工程的;不具备与工程建设相符的施工能力,经多次督促整改仍无改观的;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等要详细登记,表述清楚。三是明确职责,查处到位。只要认定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一律视为无效。若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等措施。四是严格工程项目的审批管理,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项目企业不再审批新建项目。五是严格工程招投标和工程担保管理,对没有按期完成清欠任务以及发生新拖欠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各部门一律停止其新项目的招标投标。

(四)建立健全企业信用机制。要建立健全严格的信用管理机制,完善各行业特别是建筑市场不良信誉记录机制和市场退出机制。逐步建立健全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公示制度。对各个企业实行工资支付重点监控制度,对容易发生拖欠工资行为的重点企业和单位,专项登记造册,专人跟踪监控;被监控的用人单位要每月定期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书面报告劳动用工、工资支付、劳动合同管理、社会保险等情况向劳动保障部门申报,由劳动保障部门按照合法、科学的评定标准进行评定,对劳动保障诚信示范企业和企业劳动保障失信行为通过一定的信息平台予以公示,对多次拖欠工资或拖欠数额巨大的用人单位要在政府网络和新闻媒体公布,向社会曝光。

(五)明确职责,建立健全拖欠工资齐抓共管机制。加强政府各职能部门的联动配合,形成齐抓共管态势。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是劳动执法的主体,但是劳动执法并不是完全独立的,需要其它执法部门和职能部门的配合,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涉及面广,复杂多变,仅靠劳动监察部门的力量,不可能取得好的效果,因此要加强与各部门的协调,坚持多沟通、多联系、多配合,使各部门在工作中增加理解,相互配合,充分发挥多职能部门的作用,推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如:建设行政部门要按照标准严格把好建筑施工企业进入建筑市场关,杜绝不够资质、没有经济实力的建筑企业承建工程,严肃查处建筑工程非法转包、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对建筑施工企业发生拖欠劳动者工资等违法行为导致集体停工、罢工或集体上访等事件的,实行“一票否决”,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新项目的投标,并给予相应的企业资质处罚;取消或降低资质等级;经贸、招商等部门要对新办企业严格审查,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无故克扣、拖欠工资的企业,不予办理工商执照年审等。

(六)在建筑工地推行“一卡通”切实保障农民工工资的发放。施工单位和分包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当到银行办理“一卡通”农民工工资专户,并根据实名制用工信息为农民工办理“一卡通”工资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承包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工程进度款,工资性工程款必须按月支付。建设单位按照工程进度或工程量每月将工资性工程款存入施工总承包企业在银行开设的“一卡通”工资专户;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当按时足额将农民工工资通过工资专户直接拨付到农民工本人工资卡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的“一卡通”工资专户,并监督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通过工资专户将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拨付到农民工本人工资。

(七)依照法律规定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犯罪份子坚决打击。人社部门及相关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自治区人社厅、公安厅、人民检察院联合下发的《关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的规定》,规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处理“恶意欠薪”案件,增强法律的震慑力,保障农民工权益。在打击不支付报酬犯罪分子的同时,坚决遏制农民工恶意讨薪。各部门在解决拖欠问题时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于极少数企业或一些不法分子弄虚作假、伪造拖欠证据索取不当利益,或为达到其他目的,以讨薪名义,敲诈勒索,制造群体事件,给社会带来负面、甚至恶性影响的“不法讨薪”行为,要予以曝光并严惩;触犯法律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