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放寒假通知书(汇集三篇)
发布于2024-01-14 19:36,全文约 2840 字
篇1:学校跳绳比赛通知
20xx年,我办按照财政部统一安排,综合采取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等措施,对江苏省“营改增”试点情况进行了专项跟踪调查。总体上看,“营改增”试点以来,对推动全省实现结构性减税,促进现代服务业及制造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仍存在部分行业税负上升、税收优惠政策不完善等问题,亟需从五个方面予以完善。
一是对超税负“即征即退”政策实行按年度汇算。将“营改增”增值税超税负即征即退,改为年度平均超税负退还,即将超税负按月预退,按年度汇算清缴,年度内平均超税负3%的部分全部退还,以减少人为调节税收负担。
二是明确售后回租业务实际税负确认办法。即以不增加税负为宗旨,将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税负计算分母明确为取得的利息收入,不包括本金部分,对增值税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三是将研发和技术服务免征政策改为即征即退。将研发和技术服务行业现有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改为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既能有效降低技术自主研发企业的税负,又可以对相应转让收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利于下游企业抵扣并减轻税负,从而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充分发挥税收优惠对自主研发和推广活动的支持作用。
四是进一步规范对部分行业财政补贴制度。本着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原则,合理设计补贴范围,科学确定补贴标准,规范补贴方式,规范地方对超税负企业的财政补贴制度。同时,考虑到国际惯例和税收调节杠杆的利用,建议尽快取消财政补贴制度,在营业税全部改征增值税的过渡期间,对税负增加较高的行业实行超税负退税政策,待全部征收增值税时取消该优惠政策。
五是明确划分交通运输业与货运代理业及快递业之间区别。针对运输业和货运代理业的税率差别,以及虚开发票的风险,对于兼营两者业务的企业,建议从高适用税率,防止企业将业务向低税率转移逃避纳税,并为邮电通信业顺利实施“营改增”奠定基础。同时,适度缩小三者之间税率差异,利于运输企业扩大经营规模、拓宽经营范围,促进该行业规模发展。
篇2: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_农村农业工作计划_网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有关高等学校:
“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自XX年实施以来,取得了积极成效,为农村学校培养了一批骨干教师。为进一步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在总结经验基础上,教育部决定从2013年开始,进一步扩大“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以下简称:“硕师计划”)规模,并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结合实施,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养和服务方式
从具有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的高校中,选拔部分优秀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录取为“硕师计划”研究生,并与地方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签约聘为编制内正式教师。在县镇及以下农村学校任教,服务期三年,并在职学习研究生课程。第四年,到培养学校脱产集中学习一年,毕业时获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各地要将实施“硕师计划”与“特岗计划”紧密结合。可采取如下两种方式:
一是录取为“硕师计划”研究生可同时应聘为特岗教师。聘为特岗教师的,先到设岗县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服务三年,并在职学习研究生课程。第四年,到培养学校脱产集中学习一年,毕业时获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二是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 人事部 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号)精神,对于具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三年聘期内年度(或绩效)考核至少一年优秀并继续留在当地学校任教的表现突出特岗教师,经任教学校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考核推荐,培养学校单独考核,符合培养要求的可推荐免试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二、推荐人选条件和范围
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教育工作,具备教师资格条件,志愿到农村学校任教;可按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同等条件下,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优先,参加过一学期实习支教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优先。
本科所学专业范围:思想政治教育、汉语言文学、汉语言、历史学、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物理学、应用物理学、化学、应用化学、生物科学、生物技术、地理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教育技术学、音乐学、美术学、体育教育等相关专业。
三、推荐和培养学校
推荐学校:本省(区、市)内具有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师范大学和综合大学;经教育部批准开展“硕师计划”专项推荐免试工作的高等学校。
培养学校:本省(区、市)内具有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培养资格的高等学校。(见附件1)
四、工作程序
1.下达推免名额
2013年“硕师计划”研究生推免名额另文下达,计划单列,不得挪用。“硕师计划”研究生计划已含在下达给有关招生单位的硕士生招生总规模和国家计划之内。
2.报名推荐共3页,当前第1页123
篇3:学校防溺水通知书
各系部、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学年度第一学期工作临近结束,寒假即将开始。为做好本学期结束前与下学期开学初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寒假放假安排
1、学生放假
(1)本学期封闭考定于**年1月24、25日两天举行。学生寒假时间为**年1月26日至**年2月28日(学生封闭考试结束后即可离校放假)。
(2)学生下学期报到时间为**年3月1日(农历正月十一),正式上课时间为**年3月2日(农历正月十二、星期一)。
2.教职员工放假
(1)机关人员寒假时间原则定于**年1月27日至**年2月28日,**年3月1日(农历正月十一)正常上班。机关人员要认真履行本岗位职责,工作应在年(春节)前完成的切不可推至年后;离校回家或度假的教职工应提早返校,做好开学的相关准备工作。1月24、25日学生封闭考试期间,校车按正常运行时间接送教职工上下班。
(2)教师、实验室工作人员要在完成本学期教学(含理论、实践、实习、课程设计、阅卷等各环节)等各项工作的前提下方可安排寒假,未完成相关工作任务的,须继续完成本职工作,各系部务必要做好督促检查工作。
二、假期值班安排
寒假期间,党政办、学工办、武装保卫办、后勤办及各系应安排人员值班,值班安排请于**年1月20日前报党政办。值班人员要按规定到岗,及时妥善处理有关事务。党政办负责院领导值班安排;武装保卫办公室负责整个假期的校园安全保卫工作,要部署并落实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各项具体事项;后勤办负责假期水电供应和相关后勤保障工作;学院中层干部要保持手机畅通。
三、其他安排
1.寒假前,各系部、机关各部门及单位在应组织师生开展寒假的安全教育,切实做好假期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学院的安全稳定,让广大师生员工度过一个祥和的春节与假期。
2.学工办要会同各系做好寒假留校学生的安置和教育工作,提前筹划安排好留校学生的春节团年饭等事宜。
3.假期确因工作需要加班且无休、补休的,各系部、各部门应事先提出计划报分管院领导审批后,交党政办汇总。
以上通知,请认真贯彻执行。
党政办公室
**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