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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处分决定精彩4篇

发布于2024-01-18 14:08,全文约 1666 字

篇1:学校处分决定的范文

xx中学生奖惩制度--无故旷课处分制度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所列“严重不良行为”者,以及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认识错误程度,给予留校察看、立令退学、开除学籍处分。(3)经常旷课,造成不良影响,经教育不改者,或累计旷课30节,夜不归宿三次者;3、有下列违反校规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行为者,酌情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1)无故不参加升旗仪式、校会、学校、班集体活动、第二课堂活动、体育锻炼课、自己课等,一律按旷课计算。无故两次不出课间操按旷课一节计算,早退一次按旷课一节计算,无故迟到两次按旷课一节计算;缺一天按十节旷课计算。无故旷课一节由班主任找学生谈话,无故旷课三节上报学校政教处备案,累计旷课12节,学校将给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累计旷课18节,学校将给予记过处分。

xx年xx月xx日

篇2:学校处分决定的范文

各班级:

为了建立和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树立良好的学风,学院于4月召开全院本科生学风建设动员会,并在各本科生班级严格执行了课检制度。

我院大部分学生均能遵守学院规章制度,按时上课。但在4月份的课堂检查及五一返校后检查中,发现有少部分同学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擅自旷课,影响正常教学秩序。为严肃校风校纪,及时教育广大学生,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学生手册》之《华南理工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奖励办法》,以及《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学生课堂纪律的补充规定》的相关规定,给予五一节后未按时返校且无故旷课的肖金刚、何定、邰嘉伟、刘非及累计旷课7节以上的陈家驹、布永等6人学院通报批评处分。给予唐冬林、汤志鹏、翁绍华学院口头警告处分。

学院将继续严抓宿舍、课堂纪律,对累计旷课超10学时的学生,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三十六条规定将上报学校,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以上决定公示期为5月 8日至5月13日,如有何异议,请联系学院学生办公室韩老师(393806)。

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

年五月八日

篇3:公司警告处分决定范文

公司全体:

经公司调查确认,一战区业务主管王进再同事,在其工作期间,通过两个备案客户将公司货物调出,以货物自提的方式,将货卖给公司未知的第三方,然后通过个人账户将款转回公司。该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经公司调查确认后,王进再主管承认该行为属实。

王进再主管的行为触犯了公司经营管理制度的红线,按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本应做出开除处理。但鉴于行为发生后,其认错态度诚恳,愿意主动承担责任,并保证不会再犯。结合其在司多年的贡献,公司领导层经过讨论后,进行如下处理:

1. 王进再主管记公司黄线一次,如有再犯,则做开除处理。

2. 对王进再主管处以罚款20xx元,取消当月个人冠军的角逐资格。

3. 一战区总监对下属负有监督管理不利的责任,进行公司通报批评一次。 此类事件伤害到公司运营的根本,公司对此类事件一直进行严肃处理。希望各位员工珍惜平台,严格遵守公司制度。

先跑科技综合部

20xx年11月24日

篇4:公司警告处分决定范文

因公司从事属于高危工程施工、巡检工作,为确保每位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均配备了安全帽、绝缘手套、绝缘鞋、安全绳索等安全保护措施。根据公司规定:每位外出施工人员在外出时必须申领携带相关安全保护用具,工作中必须穿戴整齐!妥善保管并及时归还库房!

在6月12日吴总到池阳变电站检查工作中发现当日变电站巡检人员外出时未携带绝缘鞋,且李酷未与公司领导告知的情况下私自离开工作岗位,不知去向擅离职守。经调查当值人员王小三知道其已不在变电站,并未及时向公司反映情况属包庇行为。给甲方、公司及其个人埋下重大工作安全隐患,对公司造成无法预计地严重后果!根据相应规定,现决定对外出施工人员李酷记内部暂停项目经理职务及相关福利待遇,一个月后进行考核,合格后恢复其职务及福利待遇。且在本月考勤中记旷工2天并处500元罚款。王小三因包庇李酷擅离职守处200元罚款,以示警告。望各位同事引以为戒,如有下次,一经查实一律开除,绝不姑息。同时在外施工人员加强个人安全意识,增强工作责任感!

为了您的家庭和社会责任,一切以安全为出发点,认真工作、平安归家!

X公司

二〇xx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