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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汇集2篇

发布于2024-01-18 17:56,全文约 3007 字

篇1:彬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及生产安全事故举报奖励暂行办法_规章制度_网

彬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及生产安全事故举报奖励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增强人民群众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意识,及时查处安全生产中的违法行为,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县安监局为全县安全生产事故及事故隐患举报事项的受理部门,具体负责全县举报事项的登记受理、结果反馈等事项。举报电话:029—34927337。

第三条 对下列事项,任何人均有权举报:

(一)不具备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而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

(二)未取得相应资质非法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

(三)存在其他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

(四)在生产经营活动或相关活动中发生的死亡、重伤、中毒事故(不包括由自然灾害引起的事故),事故单位或有关人员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的、隐匿不报或未及时、如实报告的。

第四条 举报人可以采用电话、书面等形式进行举报,也可以直接到县安监局举报。举报内容应详实具体,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证据。

举报实行实名制。举报人在进行举报时,应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详细住址等情况,以便及时与举报人联系。举报人要求保密的,举报受理单位和工作人员应为其保密。

第五条 县安监局接受举报后,根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划分,确定负责调查处理的部门。负责调查处理的部门(单位)要责成专人对举报事项进行查证,调查工作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情况特殊的,经批准,可延至6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负责调查处理的部门(单位)对交办的安全生产事故及事故隐患的举报,应及时办理,并按规定将调查经过、事实情况、处理意见及结果等内容反馈至县安监局。

第六条 对安全生产事故或事故隐患的举报查证,经县安监局核查属实的,按下列办法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一)举报一般事故隐患的,奖励现金200元;

(二)举报较大以上事故隐患的,奖励现金200至500元;

(三)举报重伤、死亡事故或举报情节恶劣、影响特别重大的安全生产事故,奖励现金500元至1000元;

(四)对同一事项,有两人举报的,对第一时间的举报人给予奖励,对其他举报人给予表扬;两人以上共同举报的,共同给予奖励,奖金平均分配;

(五)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单位)的工作人员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举报上述事项,不按此办法奖励。

第七条 对安全生产事故及事故隐患举报的奖励资金由县财政列支。

第八条 严禁虚假举报、恶意举报。对利用虚假举报骗取奖金的,责令退回所骗取的奖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 有关镇、部门(单位)或个人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由安监、公安、监察、人社等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 本办法中的事故隐患分类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篇2:医院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_医院工作计划_网

医院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各级政府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进一步做好我院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现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如下:

一、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和工作要求,切实落实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安排部署的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完善和落实医院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监督管理,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范,加强对员工安全知识的培训,全面提高全院职工的安全素质,规范安全管理,完成院、科两级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

二、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通过落实上级各部门及本单位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和任务,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健全完善组织机构和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有效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有效预防和控制各类安全事故,确保医院患者和医务人员安全。努力做到:1、无火灾、爆炸事故;2、无环境污染事故;3、无大型设备运行安全事故;4、无安全责任事故。

三、安全生产工作重点

(一)强化责任追究,形成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格局

进一步明确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强化落实“谁的业务范围工作谁负责安全、谁安排工作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划分职责权限、明确职责分工,各科室与院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传递安全生产责任压力,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力度,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必须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各科室要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工作计划中,加强组织领导,各科负责人是本科室指定的专门负责人,要制定宣传教育培训计划或方案,明确宣传教育培训内容、方式和对象,确保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有序有效开展。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不定期督导抽查。

相关职能部门总务科、设备科、保卫科、财务科、医务科、护理部、院感科、药剂科、检验科按照所辖安全责任范围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计划或方案,并做好所科室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三)全面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院、科两级从管理制度入手,对每个区域、重点部门、设施设备、管线等进行拉网式排查、梳理、分析,查找存在的风险和隐患,进行有效的风险评价,并逐项制定防范措施。任何安全隐患都不能忽视,任何岗位、所有区域都不能麻痹大意,确保“规定动作到位”,杜绝事故发生。

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季度进行一次安全隐患大检查。各职能科室每月自行安排自查自纠隐患排查并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治理复查工作台帐登记。

1.总务科设备科负责安全制度落实情况、生产操作的监督检查,做好对锅炉房及其他压力容器和配电室、水、电、气等设备、设施的安全保养情况;负责氧气瓶仓库、放射源等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管情况及其他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保管、使用情况;负责本科室各类灾害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预案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2.财务科负责医院财务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做好财务室、会计室、收费处等的财务安全管理。保卫科负责全院的消防安全管理,防火措施的制定和落实,以及消防设备的维修保管工作,依靠群众做好“四防”工作,维护医院工作秩序。

3.药剂科负责严格贯彻《特殊药品管理制度》,督促和检查毒、麻、限剧、贵重药品和易燃易爆试剂的使用、管理工作;检验科督导所属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确保安全,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做好生物安全和血液安全的排查管理工作。

4.医务科、护理部负责督促检查全院各项医疗规章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防范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的发生;参加医院组织的各项安全检查工作,针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制定措施和进行整改,同时参与医院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院感科负责监督检查医院各科室消毒、隔离、防护工作等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并不断完善;做好职工职业卫生防护工作。

6.预防保健科负责排查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工作是否到位,有无漏报现象;开展预防接种工作是否规范操作;职工健康查体及档案建立是否规范。

(四)加强安全制度执行力的监管

各职能科室要坚持“严”字当头,坚决查处违规不安全行为,杜绝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现象,并制定对应的考核细则,加大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管,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的原则,严格落实事故处理意见,真正起到警示作用,促进安全生产管理的良性循环。